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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各位玩车族朋友,当您投保汽车保险时,您知道应当注意什么吗? 一戒重复投保。就是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如某人为自己的车先后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了保.幻想到时能得到保险公司双份赔偿。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戒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的车辆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30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15万元。却只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  相似文献   

2.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月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然而《商用汽车新闻》记者近日得知,江苏宿迁的一位运输户甘先生却在买了新车以后投保无门,当地数家保险公司都告诉甘先生,如果要购买交强险,必须同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和车上责任险等三种商业险,交强险不单卖。并且《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了解到其他地区的一些货车车主也遇到了和甘先生一样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工业会计》2006,(12):24-24
姓名出错惹麻烦 案例 王先生2003年4月为自己投保了6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2份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3万元和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王先生按户口本和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在保险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王军。半年后,王先生不慎扭伤了腰,家人将其送到当地医院诊治,花费医疗、医药费用500余元。同年11月20日,王先生通过保险业务员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相似文献   

4.
咏春 《汽车观察》2022,(1):126-127
事故频发、定损难、出险率高且单次赔付金额大、利润少,成为保险公司拒绝为卡友提供商业险的决定性因素。卡车保险一般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类。前者是国家强制要求,后者种类繁多,大致包含车辆损失险(己方责任,出险后车辆维修无需自己出钱)、第三者责任险(己方责任,出险后帮助赔付对方)和一些附加险种。  相似文献   

5.
国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昨天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上表示,交强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交强险条例规定的不盈不亏原则是指在费率审批环节。就是保监会在审批保险公司制定交强险费率的时候,要坚持按照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来审查。他说,保险公司被要求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上报数据。  相似文献   

6.
《工业会计》2006,(1):35-35
王某1997年11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2003年9月驾驶“昌河”牌小客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与一辆大货车迫尾,不幸当场死亡,在交流事故责任认定中王某负全部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其受益人可以申请保险金10万元,接到王某受益的人索赠申请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王某特有效驾驶执照并且驾驶的是有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且非酒后驾驶。保险公司向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赔付保险金10万元。  相似文献   

7.
他想发车财,南买北卖,不料生意难做,便用保险来补,前脚将车投保,后脚荒报丢车,欺诈保险人5万余元,得逞后.暗暗自喜.随逐步升级.想“奇招”发歪财,于是,他精心策划了一幕惊人的骗局.拙劣伎俩,刻录以下。且看──人保唐山分公司机动车险理赔管理部是该公司对全辖机  相似文献   

8.
有部分车主对“投保──受益”这个“保险经”产生质疑。“为什么我花了钱参加了保险.到出事索赔时,保险公司还有那么多说词?”“是不是保险公司只在我们投保时,把我们待如上宾,而在赔款时却不守诺言?”梁某是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1998年9月加入“车族”。11月就在当地人  相似文献   

9.
《工业会计》2008,(5):55-55
案例 小李新买了一辆三厢车,新颖的款式、优良的配置,着实让他兴奋了好几天。在为爱车办理保险时,小李拨打某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咨询,得知保全保足要每年上万元,心里隐隐作痛。正在此时,他从一位朋友口中偶然得知,投保同样的险种,另一家保险公司费率要低很多。小李二话没说就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保险,便宜了上千元保费。  相似文献   

10.
凌兰 《工业会计》2004,(3):38-40
杭州的徐女士去年年底在医院就诊时被诊断为乳腺癌,所幸的是,她在2001年投保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最高保额60万元,3年共缴了保费6万元。最终,徐女士从该公司领到了4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赔款,同时,保险公司还免除了她今后应缴纳的32万元的续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其实际赔付金额达到了72万元。这份保险,在徐女士遭受不幸时伸出了援助之手。  相似文献   

11.
2004年10月2日凌晨0点30分,当人们沉静在睡梦之中时,河南籍驾驶员驾驶一辆厢式卡车沿曹安路自西向东由安亭开往上海,途经封浜立交桥时,突然失控撞在水泥柱上,驾驶员当场死亡,驾驶室内另有两人受伤,立刻被送往华山医院,经全力抢救后脱离危险。这是一起典型的单车事故,从保险角度分析属于客伤事故。受害者家属找到笔者,告知出险车辆在保险公司全额投保50万元,希望协助向保险公司理赔。笔者看到保  相似文献   

12.
《工业会计》2008,(3):42-42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这话正印证在王先生身上。几年前,王先生商海搏击,如鱼得水,财运好得挡也挡不住。人在经济上富裕后,有时心理恐惧也随之加重,想用各种方法来化解或消除。于是王先生想到了保险这种可靠的风险防范手段。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为自己买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每年共缴保险费2万余元。没想到,去年以来,商海风云突变,生意每况愈下,王先生今年更是入不敷出。于是王先生愁容满面地来到保险公司想解除保险合同,来缓解自己经济上的压力。  相似文献   

13.
刘碧雪 《工业会计》2004,(12):70-70
11月1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包括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德国DKV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内的5家股东正式入位,这标志着由中国人保发起设立的我国首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破壳而出。  相似文献   

14.
熊鹰 《工业会计》2005,(3):16-18
武汉神龙汽车公司的刘先生过去。对投保长期寿险总觉得不放心,他认为保费一交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谁敢担保保险公司在这期间是否还存在?据了解,在我国保险市场运作不很规范的情况下,持刘先生这种心态的人并不算少。可就在今年1月17日上午,刘先生用存积已久的5万元现金投保了中国人寿的“国寿鸿泰两全(分红型)保险”。原因是最近他听说国家专门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即使保险公司倒闭、破产或者被撤销了,投保人的利益也有保证,这无疑让刘先生吃了一颗定心丸,于是他才决定购买保险。保险保障基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相似文献   

15.
《工业会计》2008,(1):44-44
案例 某公司职工小王筹划着为自己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到保险公司咨询后得知,以前惠过某些疾病的被保险人,承保前需要到指定医院体检,但有可能增加保费后才能承保,甚至可能被保险公司拒保。  相似文献   

16.
范学工 《工业会计》2005,(11):88-88,90
网上投保悄然兴起,大多数保险公司都通过自己的网站宣传保险的投保程序、保险条例、保险责任、索赔程序以及各种保险险种和业务。以前的网上投保只具备网络的形式,投保后保险公司还会再配送纸质保单,上门收取保费等;而现在投保的全过程都可以通过网络服务求实现.包括在线支付,发送电子保单等.整个过程自主完成,这就是全E化网上投保。网卜投保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很普遍,投保额能10年保额的30%;以上,在我国还是一种新的保险销售渠道。  相似文献   

17.
在众多的车主出险索赔中,有为数不少的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让以下几个案例,拉直你心中的问号,以防陷入车险索赔的误区。案例一:1998年4月,王先生驾驶其哥的大客车,由于车速过快,盲目超车,在一弯道上与一逆行桑塔纳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王先生让其哥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索赔。但经保险人调查取证,发现驾车者王先生的准驾车种为B,不能驾驶大客车。由此,保险公司拒绝了其索赔要求。(机动车保险第五条)案例二:1998年6月,刘先生在旧车市场购买了一辆金夏利二手车及其随车保险,保险期限还有半年。两个月…  相似文献   

18.
随着人保健康全国首个真正意义上的长护险面市,将护理列入保障计划的消费者不免心动。保险意识增强虽是好事,但很多消费者却没从根本上理解保障含义.也没能真正把握投保长护险的尺度和原则。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管有用的没用的全都抱回了家,这种盲目的投保最终可能非但得不到充足保障.高额的保费甚至会影响日常生活的质量。怎样才能不花冤枉钱?[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被保险公司拒赔,是所有投保人都不愿见到的事情。其实很多拒赔是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的,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细心谨慎就能避免恶果。本刊总结了几个履行告知义务时最容易犯的错误,给大家以警示。对于很多人担心的,被保险人带病投保会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问题,其实不用怕,带病者按要求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带来的并不一定都是不好的结果,反而对正常、顺利理赔是个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20.
《工业会计》2006,(5):32-32
[案例] 杨女士为了让人到中年、四处奔波的丈夫洪先生有一个终身保障,于2002年6月为洪先生投保了2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主险,同时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作为附加险.投保3个月后的一天,洪先生骑车外出联系业务,路上为躲避高速行驶的大货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经好心的路人送附近的医院诊断为"右髂骨骨折,左膝前皮挫伤".洪先生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随即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的条款约定赔付其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各种医疗费用共计1912.6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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