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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志军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1):58-59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活动中,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的动产、不动产或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权利人有权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限制物权。本文将对已实施的《物权法》对农村金融信贷业务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农信社防范担保物权风险的对策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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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在众多领域有着重大突破,完善了担保物权,修正了执行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现行《担保法》的不足,特别是与金融业息息相关的新担保物权制度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崭新契机。"物权法定原则"拓展了融资空间"物权法定"是物权法最基本的原则,人们只能在有限的物权类型和内容中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因此,法律限制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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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等多重价值。以物权法为切入点,提出对取水权进行细化,扩大水资源用益物权范围、做好不同法律的衔接与分工、设立水资源担保物权制度等措施以求促进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倒逼主体合理配置和使用水资源,并最终实现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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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依法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特定财产上设定担保,形成担保物权。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上担保,形成担保物权。设定担保的宗旨是保障债权的实现,即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以行使担保物权来实现债权。因此,了解担保物权的生效条件,依法有效地设定担保物权显得尤为重要。以下通过几则案例,简单说明如何设定担保物权方为有效且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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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在分析森林资源物权有着不同于传统民事物权特性的基础上,对现行森林资源物权法律制度存在的主体虚化、物权变动随意性大、权能残缺等现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主张建立森林资源分类管理法律制度,对公益林实行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对经济林则实行自由交易法律制度和采伐申报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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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木物权的含义进行了界定,指出林木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木采伐权和林木抵押权,分析了我国现有林木物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加强林木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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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倡导环保、完善担保物权类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和规范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对农发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倡导环保、完善担保物权类型、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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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可有效控制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在程序法上明确了以非诉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的新途径。在当前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处于"双升"的态势下,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对控制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优势缩短审理周期,加快处置和清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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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模式关系到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是集体林权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辨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物权变动的基本模式、例外模式和专门法律中的林权物权变动模式状况,在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司法实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在中国集体林权领域应当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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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是不动产物权.依民法物权理论.物权包括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指所有人于法令限制范围内,对于所有物的全面支配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他物权是设定在自物权(所有权)上的各项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其使用价值的取得为目的的权利。一般分为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耕作权、租赁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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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资源物权法律保护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我国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现状出发,在分析了森林资源物权法律的结构和内在特点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之后,提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物权立法的构想,以求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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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随着农信社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在信贷营销中强化了抵、质押担保方式贷款的比重。然而,我们在办理担保贷款业务时,因未能准确把握和意识到担保权和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竞合的问题,且自身操作存在瑕疵,给了一些不诚信的客户以可乘之机,致使担保权利落空,信贷资产遭受严重损失。因此,正确把握法律、法规关于担保权与其他权利竞合的处理规则,有效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保证授信资产安全,这是农信社信贷人员应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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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确立的作用,以及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限制的正当性问题。本文认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创设行为,并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形成路径,而且,它的内容也弥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一般性规定。然而,由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存在着二元结构,并呈现为非对称性,因此,在此种所有权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必然存在不完整性。这种不完整性的实质则表现为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限制。这种限制不仅符合现代物权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在当今中国也具有难以超越的现实基础。当然,在追求土地的效率和公平的动态平衡过程中,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正当性限制的内容也在不断调整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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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物权到底是动产物权还是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以下称船舶物权转移)是否需要强制登记,理论界、实务界认识不一,笔者从理论和法律的角度对船舶物权是动产物权进行了详尽的论述,揭示了船舶物权转移的公示形式是“交付”,它的登记不是强制的;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的“渔船保险条款”规定了渔船登记是保险人承保船舶险的要件,笔者通过对船舶登记性质的证成,阐述了船舶适航才是船舶保险的必要条件,无论是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手段的国籍登记”’,还是对船舶物权确认的所有权登记,均不是保险承保的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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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7):51-51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是1995年6月30日颁布实施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担保法实施中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涌现,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及时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担保法》中许多法律规范,对农信社办理各类担保贷款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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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制度,对于活跃经济、畅通物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在世界上得到广泛运用。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确立了动产抵押制度,并针对抵押人与抵押物作了一些针对性的法律规定。然而,实际运用中,动产抵押存在的诸多风险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