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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遍的社会意义上,动机论是具有贬义的。但在讨论立法问题时,却需要从“立法的动机”开始。立法学家李林曾提出,“如果把立法看作是一种行为过程的话,那么这个立法过程通常可包括:立法的动机——立法的酝酿——立法的准备(包括起草法案)——提出法案——讨论法案——表决法案——签署法律——公布法律”。我对立法动机的理解是:立法者希望该部法律解决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并达成什么样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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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长期对于社区治理问题比较忽视,仅有的一些研究成果集中于从民法角度研究物业管理中个别制度、概念的理论问题,长期争鸣而无定论,却忽视了整个物业管理的立法问题。由于缺乏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物业矛盾化解缺乏充分的法治基础,许多问题无法可依,导致物业矛盾难以化解。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立法面临许多困境,主要是行政主导立法与业主自治原则相冲突,全国性立法或缺或简,地方立法杂乱不足,以管理规约为代表的软法在小区治理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等。未来的小区治理需要科学的物业管理立法,要做到坚持人大主导立法,构建"中央—地方—民间规范"的物业法律体系,鼓励业主参与立法,激发社会规范活力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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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专家座谈会。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明场主持了会议,参会讨论的十几名专家就具有争议的“四大”议题,展开了现场激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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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立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缺陷,主要是立法模式不科学、立法缺乏前瞻性、立法技术还不成熟。为此,我们必须放弃“双轨制”立法模式,采用以企业组织形态和责任形式为标准的企业立法模式,构建以市场主体准入法、市场主体淘汰法及少数的特别立法三大部分组成的社会主义企业法律体系。此外,还要在合理预测的基础上,适度超前立法。同时,还应注意规范立法行为,提高法律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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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环境作出分析,而后对目前立法现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最后给出了若干立法建议,希望能够有助于推动我国相关法律的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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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已历经20年发展,在提供居住服务、加强城市管理、吸纳社会就业、建设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业主自治推进困难等诸多难题,全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南京正在启动“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计划于20l5年正式出台。本文旨在通过对困扰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调研分析,为立法工作整理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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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我国首部经过公开招标、由民间律师完成的物业管理地方法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最终定稿,并提交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室,它将徊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版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同台竞争。这部五易其稿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首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使社会力量成为物业管理立法的主体。这是物业管理立法走向民间的一次创新,对于我国今后刨新物业管理立法的模式和路径将起到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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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韵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1)
民法和商法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法律实践问题。关于民法、商法相互关系的争论自20世纪以来长期地持续着。在我国,“民法是普通法,商法是特别法”的观点是主流观点,但随着商法理论和实践在我国的日趋繁荣,这一观点受到了冲击。主张弃“民商合一”立法体例而采用“民商分立”之立法体例的学者增多,他们采取实证分析、历史调查等法学研究方法试图为“民商分立”提供依据,但均缺乏说服力,这里对此简要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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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一直是世界各国议论纷纭但又颇有争议的话题。我国自1994年始,全国人代会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一份要求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在1997年首次全国性的“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然而时至今日,安乐死在我国的法律上仍是个空白区,既没有给予否认,也没有承认。既然“安乐死”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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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水损耗费是否合法》一文,列举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收取供水损耗这一行为,在违法行为主体认定方面所出现的两种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结合法律规范的立法本意,正确认定违法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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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简称《草案》)已经在媒体上公布,笔者抱着学习与探讨的态度,对照了建设部、深圳与上海等地的现有法规,觉得《草案》某些条文有所突破或发展,但同时也感到《草案》部分条款不够完善,存在疏漏,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且与深圳、上海等地的多年的物业管理实践经验产生矛盾。因此,就关于转换物业管理立法思路的议题,谈些不成熟的看法。一、立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传统的房屋直接管理须转向政府的间接管理实施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后,政府的管理方式已由对公房的直接管理转为对市场、对行业的间接管理。在这方面,各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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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全球的一种趋势和潮流,而电子政务立法是基本保障。近些年韩日政府在发展电子政务过程中,注重立法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借鉴韩日的经验,我国应加快制定电子政务基本法,科学构建电子政务立法框架,并积极调整电子政务立法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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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业主被迫承担不平等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合同义务是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现象。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期限内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已达成“默契”的情况下,开发商不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即便在物业管理公司根本违约时开发商也不解除合同。对此,业主不能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甚至不能取得任何补偿。业主没有对合同权利损害的救济权,微观上造成了物业服务质量下降、物业管理收费难等社会现象,宏观上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足见这一救济途径是极其重要且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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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国锋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1,(7):46-47
当前,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极大地改变了人类数千年的传统生活方式。电子商务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一种全新的商业机制应运而生,并获得迅速发展。1995年全球网上销售额仅2亿美元,1996年即达10亿美元,1998年达到500亿美元,据迪洛伊特顾问公司最新预测,2002年全球电子商务的总贸易额将达到1.1万亿美元。电子商务的这种跳跃式发展,也给现行国际国内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实践证明,拉动网络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电子商务,网络立法、电子商务的立法无疑是重中之重,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对电子商务立法给予极大的关注,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上海的张仲礼代表提出的“呼吁制定电子商务法”议案成了第一号议案。但是考虑到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以及国际上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我国不宜及早采取大规模立法的方式,而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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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在这一年,经过三次修定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还是这一年,南京市人大公布了地方立法计划,《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赫然在列,南京市住建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这一年印发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达到了七部。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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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社会,商业秘密与企业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在各种保护商业秘密的手段中,竞业限制条款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此次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该项制度。本文将在回顾该法出台前的一些地方性立法的基础上,对法律实施后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