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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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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第二研究室主任张云华近期撰文指出,农村改革解决了土地经营制度问题,但一直没有深入触碰农村三级集体所有制关系问题,以致存在集体产权边界模糊、大集体侵犯小集体权益、村组集体和农民享受不到镇集体资产财产权利、村民小组"去功能化"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的功能和效力还不够强大,由此造成我国农地产权的不稳定,从而影响了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稳定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势在必行.稳定地权的两种主要方式--土地私有化和永佃制都存在较大的缺陷.而在对土地承包权改造基础上建立的农地持有权是稳定地权的可行路径.农地持有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农地持有权可以从根本上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解决当前在农村土地利用中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问题.  相似文献   

3.
刘文甲曾任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他认为把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进一步明确为农民共同共有,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他说:“农民共同共有和农民集体所有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集体所有是一个模糊的、笼统的概念,现在的乡镇是一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不全是农民),都不是全体农民以平等身份参加的集体经济实体,都不适于充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农民集体所有实质上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而共同共有要求明确应该由哪些人拥有,每个人拥有多少份额。”所有者的缺位,造成了经营管理者和所有…  相似文献   

4.
一、推进土地确权,明确和强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是在维护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大原则下,通过“土地确权”,将现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真正界定给农民个人,使每个农民成为土地的“三项”产权主体,可以合法转让、继承等。通过界定和强化农民土地产权,使土地集体产权由“共同共有”集体产权向“按份共有”集体产权转变,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土地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当前农村矛盾的突出表现 (一)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后,农民种地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原来不种地、少种地的农民要求按政策实行均田,原来种地较多的或在承包地里种了果树的农民以承包合同不到期为由抵制均田。另外,土地延包三十年不变,也使一些新迁户、新出生人口得不到土地,人地矛盾突出。有的村调整土地方案没有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多留机动地,甚至村干部以权谋私,自己多占地、占好地,引起村民不满。  相似文献   

6.
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劳动对象和经营基础,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是农民权益保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新的经营性土地征购制度概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完全的政府征购制;征购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公正、公开、平等的市场价格定价的原则进行;农民集体土地产权进入市场转移(包括被政府征购)要按照市场管理法则缴纳各种法定的税费;失地农民在再就业问题上应当得到政府有效的扶持,并享有当地城市居民享有的同等待遇。  相似文献   

7.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阈下的土地产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增加农民收入,变农民的“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是农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最重要的方式,因此,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前我国农地制度存在产权主体模糊,农民产权主体缺位;家庭承包经营权能残缺,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全;农村土地内涵界定模糊,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以上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农民产权主体的归位和建立完善的流转市场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村土地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农业用地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农业土地的产权既具有集体产权的特征,又具有私有产权的特征。农村土地的产权边界处于模糊状态,从而在参与市场交易的过程中表现出合约的不稳定性。农地的控制权和收益权是产权中重要权力,在多方利益博弈条件下,土地的流转和合约的安排表现出各种不确定性。需要相应的机制的设计,来促进土地的流转和市场效率的提高,有效地制度设计可以避免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农地流转和使用的效率。  相似文献   

9.
村组整合条件下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农地的多元主体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曾经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形式。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村组集体组织合并重组,使得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目前,村组合并重组主要有三种形式:合村并组,小集体变大集体;土地股份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继受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双放弃,村民变市民。所有权转移对集体组织和集体组织成员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减少农地所有权变革的制度过剩供给的根本途径在于坚持所有权转移的主体意思自治原则。  相似文献   

10.
城市规模的扩大与市场资本的输入带来了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的多样化,在这些流转的过程中由于国家垄断土地流转的一级市场及农村集体组织对土地流转收益的主导性往往影响到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控制.文章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出发,从国家土地政策及维护农村土地秩序稳定出发探寻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利益的一种新的方式,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为完善我国的土地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1.
石楼县位于吕梁山西麓,黄河中游东岸,全县总面积17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9万亩,辖10乡4镇146个村委,全县总人口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4万人。这里尽管梁峁起伏,沟壑纵横,立地条件较差,但是由于土地面积广,荒山荒坡多,依托土地,开发土地是实现脱贫致富的一条根本途径,也是历届县委、政府的现实选择和工作重心。新一轮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是从92年开始的,到94年底全县已基本上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主要围绕“四权”展开,即:强化所有权,明确土地集体所有,增强农民对土地集体所有观念;稳定承包权,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土地承包期50年不变,“四荒”100年不变,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给农民吃了一颗长效定心丸;逐步建立使用权制度,在承包期内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恢复土地商品属性,让土地进入市场;明确发包权,与农民 签订合同,明确土地产权关系。  相似文献   

12.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及其经济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经济要事流动活跃的浙江农村,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在发生着悄然变革.土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框架内,在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稳定村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反租倒包、有偿转包或转让、土地投资入股、土地信托服务等方式,成功地实现了流转.  相似文献   

13.
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以农地产权为核心,以制度变迁为主线,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展开立论。首先分析土地征用制度的本质特征和绩效,接着讨论土地征用制度的约束条件和制度变迁的动因及路径选择,最后提出了以城乡土地产权对等、城乡土地市场统一和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为途径,以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和分享城市化成果为目标的土地征用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土改结束后到集体化高潮前,土地买卖和租佃等地权交易形式仍然继续存在下来并有所发展。当时农村地权流转主要发生在普通劳动群众之间,且多数属于调剂劳力、调剂生产的性质。当然,有极少数农民因买入、出租土地而上升为新富农,也有部分农民逐渐甚至是完全失去土地。但只要存在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这种现象就不可避免,不能因此否定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的资源配置效应。  相似文献   

15.
本文主要利用湖南省湘潭县档案馆所藏的一批清代土地契约文书,对清代湖南的押租制进行考察。清代湖南押租制的主要功能经历了演变,即从地租保证金功能转变为地权交易功能和金融功能。嘉庆年间以后,湖南押租制的金融功能趋于成熟,押租相当于田主向佃户的借贷,押租的利率与市场借贷利率相等,且有单利和复利之别,押租的利率受粮价波动影响,押租本金的数额可通过“加押减租”和“减押加租”机制进行自由调节。佃户的押租债权以土地产权作为担保,田主若无力偿还押租债务,就必须绝卖土地以偿债或让渡土地产权以抵债。田主还可在多种土地产权让渡的场合进行押租债务的转移:在分家时进行押租债务转移,被作为平衡各股所得净资产、提升家庭资产使用效率的手段;在土地绝卖时进行押租债务转移,相当于为买方提供了一笔“购地贷款”;在土地捐献时进行押租债务转移,使捐主得以灵活调整实际捐赠额。清代湖南的押租制作为一种土地金融方式,体现出地权市场与金融市场的高度融通。  相似文献   

16.
1949年秋,国民政府为挽救败局,稳定后方农村,由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主导,在西南四省一市强势推行农地减租,要求地主减收四分之一租额,并划定示范区更换租约。租佃制度本是主佃双方经过长时间利益博弈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设计,租额变动引起了押租和押扣的变化,主佃之间围绕减租与扣息的先后、押租价值如何评估等问题争论不休,农地减租政策亦朝令夕改、漏洞百出。农地减租要求地主让渡四分之一地租收益给佃农,打破了主佃平分土地总收益的分配格局,扣除耕作成本,地主占据土地收益由减租前的优势反转为劣势。地主利益受损,对农地减租政策百般拖赖,甚至以撤佃相要挟,导致农村租佃纠纷频发,主佃关系恶化,佃农非但没有得到减租实惠,反而增加了租佃成本。  相似文献   

17.
中国封建经济发展阶段述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认为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和租佃制度的变革,使中国封建经济的运行呈现为以国家配置资源为主,地主配置资源为主,和农民配置资源为主的三个阶段,从而推动了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切实确立农民土地产权主体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詹碧英 《乡镇经济》2004,(10):47-48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本文认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确立农民土地产权的主体地位,并就目前如何确立农民土地产权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方向,但地方政府作为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方,不会主动放弃征地模式,需要中央政府层面进行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本文的研究认为,对地方政府更大的政治压力、更多的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判决、农民保护土地产权意识的觉醒等因素都有助于地方政府逐步放弃征地策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未解决规划区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产权实现的问题,只有与建设用地的异地流转机制相结合,才能解决新的市场失灵问题。为此,应赋予各集体经济组织平等的土地发展权,通过土地发展权的交易实现规划区内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产权价值。  相似文献   

20.
中国特有的农地制度是一种“共有私用”的公共产权制度。目前中国农地制度的产权结构是被分割的。农地产权的每个方面(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都存在农民以外的其它利益主体。这种特性体现在农地制度的方方面面,比如,土地再分配制度的形成实质上是上述产权框架下的一种有限理性的选择。另外,土地市场的发育不充分、对农地制度绩效的合理评价问题、农户的投入行为等等,都与上述制度框架有直接的关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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