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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所征税费性质是汽车零部件案的争论焦点,投诉方主张为“国内税费”,我国主张为“关税”。专家组分析认为,适用GATT第2条第1款b项“普通关税”应当严格限于进口当时的货物状态,以保证WTO/GATT协议目标的实现,而我国以零部件进口后在国内的装配情况作为征收依据,属于GATT第3条第2款规定的“国内税费”调整范围,从而支持了投诉方的观点。专家组的裁决完全出乎我国意外.我国应实施“整车标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并将GATT第20条d款作为反规避措施合理性的法律依据加以使用,从而实现我国对汽车和零部件实施不同税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美国等国家提出的与中国在WTO框架下进行磋商的“中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为背景,结合GATT/WTO相关案例,分析其中涉及到的GATT第3条(国民待遇问题)、TRIMS规则中的地方成分要求、《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的国内含量补贴等法律问题。最后就该案进行了简要评析。  相似文献   

3.
碳关税措施的规定是针对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所进行的边境税调整,但国内碳税并不在WTO的边境税调整范围之内。碳关税不符合非歧视待遇原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由于各国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不同,碳关税也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碳关税措施不符合GATT第20条(b)款与(g)款的规定,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解释可能对于碳关税措施符合GATT/WTO的相关规则具有积极的意义。考虑到碳关税对我国部分产业和对外贸易的影响,应该依据上述理由予以反对,驳斥欧美部分国家对于碳关税措施在GATT/WTO中具有合法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交的"中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报告认为,中国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性质属于国内税而非普通关税,并对进口汽车零件构成歧视而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文章介绍本案争议的措施,阐述上诉机构对国内税和普通关税的概念辨析思路,研究上诉机构在此案中体现的法律解释特点,指出其局限于严格的文义解释这一保守方法的同时,又能借鉴当代国际私法理论中的"引力中心论"等国际法相关领域的最新法学方法论。这些WTO条约解释规律值得我国学者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5.
WTO动态     
中国汽车零部件争端案败诉加入WTO以来首次被专家组裁定败诉7月18日,WTO发布欧盟、美国、加拿大诉我国汽车零部件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定我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按整车征收关税的措施违反了WTO有关协议的规定。这是我加入WTO以来首次被专家组裁定败诉。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有权就专家组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将由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来处理。  相似文献   

6.
贾怀东 《大经贸》2008,(9):31-33
2008年7月18日,一份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结果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的报告中正式出炉。报告认为,中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禁止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追加进口关税。尽管这一裁决与今年2月份的初裁结果内容一致,即支持美国、欧盟、加拿大的观点,认定“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在数日沉默后,中国商务部于7月22日发布声明:中方并不完全认同专家组报告的内容及结论。  相似文献   

7.
"违反贸易规则"成欧美诉讼理由 3年多来,中国与欧美加就"中国出口汽车存在安全性隐患"."中国对进口琴部件征收关税过高"等问题摩擦不断.现在,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就"有关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作出了不利于中国方面的临时裁定.  相似文献   

8.
经过两年的磋商、调查、初裁、上诉,我国与欧盟、美国、加拿大就我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争端于2008年12月15日得到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终审裁决。根据这项终裁,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CKD/SKD)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错误裁决。但维持了世贸专家组此前认为的中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9.
跟踪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争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4月1日,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整车进行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由之前的10%调整为25%。  相似文献   

10.
2008年2月13日,世贸组织专家组向欧、美、加、中四个当事方提交了欧、美、加诉我汽车零部件WTO争端案(即"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案DS339、DS340、DS342)的中期报告,公布了关于汽车零部件争端的初步调查结果,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相关贸易规则。  相似文献   

11.
帕累托之法 2008年12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公布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就中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争端的终裁结果,上诉机构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CKD/SKD)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但维持了世贸专家组此前认为《办法》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的裁决。  相似文献   

12.
印度在其投诉中认为,其一,美国对其采取的临时保障措施违反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第8条和第2条的规定;其二,美国对印度追溯适用保障措施违反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2条和GATT第13条。专家组在与双方进行多次会晤后,于1997年1月6日做出报告。  相似文献   

13.
印度在其投诉中认为,其一,美国对其采取的临时保障措施施违反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第8条和第2条的规定;其二,美国对印度追溯适用保障措施违反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2条和GATT第13条。专家组在与双方进行多次会晤后,于1997年1月6日做出报告。 (一)美国的做法违反《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第2款规定:“如果  相似文献   

14.
黄勇 《大经贸》2009,(1):88-90
三年争端,画上遗撼的句号 对于陷入重重危机的欧美和加拿大的汽车业来说,2008年12月15日是一个好日子,但对中国汽车业来说却有说不出的无奈和失落。这天,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终于裁决中国政府《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违反国民待遇原则,至此,这起长达三年的争端以中国政府的败诉画上了个句号。  相似文献   

15.
2008年7月18日,一份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结果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的报告中正式出炉。报告认为,中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禁止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追加进口关税。尽管这一裁决与今年2月份的初裁结果内容一致,即支持美国、欧盟、加拿大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我国产业发展政策的潜在贸易争端风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2005年中欧汽车零部件贸易政策之争的起源 中国和欧盟之间的汽车贸易政策之争出现了升级迹象.这场争端起源于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4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下文简称<政策>),该<政策>第十一章"进口管理"明文规定,"国家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努力提高汽车产品本地化生产能力,带动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汽车制造业"(第五十二条),并提出了汽车生产企业用进口零部件生产汽车构成"整车特征"的概念(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七条).  相似文献   

17.
当前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不容忽视,控制碳排放量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的问题。碳关税虽于法理上有一定的依据,但并非完全相符于WTO宗旨。在涉及GATT和TBT条款中,在GATT项下,违反了GATT第1.1条的最惠国待遇和第3.4条的国民待遇,是否可援引GATT第20条(b)(g)款的例外规定还有讨论的空间;在TBT项下,碳关税有违反TBT第2.1条和TBT第2.2条的可能,还可能因各国检测技术存在不同,相互承认存在困难而违反TBT第5.1.1条、第5.2.1条、第6.1条。我国在面对其他国家实施的碳关税政策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纠纷时,主动积极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在考虑到自身利益与国际形势的前提下,合理利用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形成自己的主张。  相似文献   

18.
始于2005年,历时3年之久的美国、欧盟、加拿大和中国间关于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的争端案终于有了初步结论,在2008年7月18日正式公布的专家组报告中,专家组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价值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税率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违反WTO的相关贸易规则,裁决中国败诉。这是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首个被裁决败诉的案件。中国与欧美之间这场旷日持久的"汽车大战",从爆发伊始便引发各界广泛关注。那么,该案的前因后果为何?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各方争论的主要法律问题有哪些?专家组缘何裁决中国败诉?败诉后,中国又将如何应对?笔者将从上述问题出发,对中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19.
贺小勇 《国际贸易》2012,(11):53-57
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在处理贸易争端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与现实难题是对WTO涵盖协定的解释问题。在涉及中国争端中,法律解释问题尤为重要。例如,在中国“汽车零部件案”(DS339)中有关关税与国内税的解释,在“出版物案”(DS363)中涉及TRIPS协定第61条的“商业规模”的解释,在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DS379)中有关《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9.3条中反补贴税应以“适当数额征收”的解释,均由法律解释直接决定案件的胜负。  相似文献   

20.
吴巍  MG  phototex 《环球供应链》2005,(5):82-85
整车厂利用进口零部件组装整车愈演愈烈,《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出台无异于一次紧急刹车,政策方希望籍此加速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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