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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永兴 《中外企业家》2014,(3):262-262,271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物业管理费可以使得居民享受更多的生活便利,但是在目前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较难,这样就使得物业管理部门难以正常的运营,本文将详述物业管理费的内涵、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以及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物业管理费是其主要经济收入,是物业公司维持正常运转的主要经费来源,物业管理收费难是长期困扰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已经成为制约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3.
<正>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丽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状告业主欠缴管理费案经法院一审判定物业管理公司败诉。法院认为,虽然2004 年12月10日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费在2.0-3.5元/平方米  相似文献   

4.
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执行新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费将实行市场价,这标志着物业管理行业收费标准的改革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收缴物业管理费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命线,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员工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只有通过  相似文献   

5.
<正>在香港,一般大厦公契赋予了物业管理公司法定权力,追讨业主欠交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大厦公契,如业主欠管理费超过30 日,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向欠管理费的业主提出民事诉讼追讨所欠管理费、利息、手续费及一切法律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可  相似文献   

6.
物业管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从国外和香港地区借鉴的一种现代房地产管理方法,也是我国房地产业进入市场化和商品化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尚属新兴行业,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特别是因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纠纷日趋增多,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影响到广大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同时还关系到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妥善处理拖欠物业管理费纠纷予以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一、拖欠物业管理费纠纷的主要表现业主拒付物业费纠纷是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纠纷最多的一种,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  相似文献   

7.
<正>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费方面的困境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费的调节作用;二是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收支的误解;三是物业管理费在未来该如何定位和收取。三者性质不相同,引起关注的程度却并无差别。“政府调节”涉及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政策制定上的缄否, “业主误解”涉及的是业主的现实态度和行为,而第三点则是政策与学术研究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目前,全国不少住宅区物业管理费收取率都不理想。据互联网上消息,北京市收费率一般仅为50~60%,最低的只有30%左右,能达到90%以上的屈指可数。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费收取率平均不足70%。广州约有20%的业主拒交管理费。武汉市300多家物业管理企业中,运行较好的,其管理费也只能收到80%,差的只有20%。收费难,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行业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但笔者所在公司管理面积达200万平方米,3万多住户,8万多居民,物业管理收费率连续7年达100%,其中的奥秘之一就是对利润的合理定位,即追求“理性利润”。许多物业管理企业处在两难境地:公益服务没…  相似文献   

9.
<正>广州番禺丽江花园业主物业管理费超标抗议的胜诉、北京朝阳区法院的“堵被窝”执法的紧急叫停等事件,无不表明,物业管理公司如仍仅仅固守着管理费收入这“一亩三分地”,日子只会越过越紧,后果将不言而喻。物业管理公司该如何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多元化经营创收能力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严峻课题。  相似文献   

10.
<正>依法而沦,业主享受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就应承担缴纳管理费的义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物业管理欠费成为一种普遍而严重的行业问题。分析欠缴管理费的原因,大致有四类:  相似文献   

11.
2005年6月22日,花样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梅江南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左庭右院”项目的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的物业管理费低至1.58元/平方米,创下了深圳同类型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新低。  相似文献   

12.
大多数的购房者都非常关心入住后的物业管理问题,所以在签购房合同时往往会询问相关问题。发展商一般都会详细说明将来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额度、标准、服务内容等,甚至将此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中。可是业主入住后,有时却发现实际情况与当初发展商的承诺不尽相同,例如原来说的24小时热水无法开通,或者原定的物业管理费却涨了很多等等。 住户找物业管理公司询问,物业管理公司称自己是依据国家标准收费,发展商说的不算数。找发展商询问,发展商则非常遗憾地称,现在物业管理工作交给了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自己也没有办法约束,所以只能很抱歉了。这就使得客户非常窝火,觉得自己好象受到了欺骗。 现在还有一种楼盘促销的方式,有些发展商在销售楼盘时,提出前多少位认购人士可以免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如果购房客户是学士学位,则免一年物业管理费;如果是硕士,则可以免两年,以此类推,院士最高可以免五年的物业管理费。 这种方式好不好、对不对?  相似文献   

13.
当下,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几乎人人皆知皆叹:物业管理行业遇到了天花板!表面来看,的确如此。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主要靠收取管理费收入来生存和发展,管理费的标准一旦确立,数年不变,难以提高,而以人工成本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本在不断高涨,一上-不动,头就顶到天花板了。  相似文献   

14.
<正>赢利,是每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而物业管理是一个微利的服务性行业,企业是否能够正常运作,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目前,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却因收费难而处于亏损状态,并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正>截至2005年底,天津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764家。其中国家一级企业10家、二级企业38家。据天津市的有关调查统计,天津市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平均为68.34%。对于如何化解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首先,免收物业管理费违背了物业管理的商品属性,物业管理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一种公共性服务产品,其生产、销售过程和消费过程是同一的,物业管理生产的过程也就是业主享用和消费服务的过程,两不可分割,业主可根据物来公司服务质量的好坏、质价比的合理度以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行使自己的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则根据业主的需求和意见,不断地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对管理与服务的档次,深度及方式进行适当的调整,物业管理的商品属性就是在物业公司与广大业主之间所进行的经济活动中,在一个动态的过程里体现出来并发挥作用的,而免收物业管理费的承诺,实质上是把物业管理当作了一种静止、固态且可独立的赠品,这其中,由于缺少量化的标准,物业管理的商品价值无从衡量,而摒拒了业主的参与,无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支持、配合所产和的作用,又命名得物业管理缺少了一个基本的、价值实现的过程,这样做的后果,一方面会使人们业已形成的对物业管理的有限的市场观念和意识,因为物业管理的“赠品”定位而遭受冲击,再次模糊人们认识,加深人们的认识误区;另一方面,由于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是免费服务,在相当程度上不会顾及业主的反应和要求,而业主享受的是免费的服务,也缺少参预与管理的积极性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因此,在缺乏双方相互配合与支持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与水平要想得到有效的提高,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想得到合理而妥善的解决,就非常困难了,由此可见,提出免收物业管理费承诺的做法对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开展是有害无益的。  相似文献   

17.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针对厦门锦绣广场物业管理高额滞纳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物业管理有瑕疵,业主可以免交滞纳金,但业主不能因物业管理瑕疵拒交物业管理费,即本金仍须补交。  相似文献   

18.
物业管理企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服务项目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和停车管理费,其它还包括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取得的创收,其基础都建立在项目之上,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要发展,必须在市场上不断捕捉新项目。  相似文献   

19.
<正>《劳动合同法》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的影响,主要在于企业的人力成本将大幅度上升,经济压力也将增大,但是,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物业管理费却一直面临调整难  相似文献   

20.
某天,和广州几个知名楼盘的物业管理同行聊天,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物业管理服务太繁杂,业主仿佛有没完没了的投诉和服务申报;业主相互之间、业主和发展商之间总是有许多扯不清、理还乱的纠纷,让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业主动不动就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来要挟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有人说这是我国物业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造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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