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范斌 《人力资源》2006,(5X):62-67
一年前被拖欠工资,如今还能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否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而直接将公司告上法院?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员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该到哪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结果的强制执行?本期我们请到长期处理这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专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正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程序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作为当事人,如果需要选择仲裁来挽回被侵害的权益时,应该注意下列14个问题: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仲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按部就班,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即申请仲裁;另一种是越过调解程序,直接申请仲裁。二、申请仲裁有无时间限制?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或说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是“先裁后审”模式,即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未能和解,并且当事人不愿申请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或基层调解机构调解不成的,须先经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无须当事人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即可启动仲裁程序,另一方则被动强制地参加仲裁。  相似文献   

4.
《河北企业》2006,(1):35-35
<正>劳动仲裁的7种仲裁风险,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这7种劳动争议风险分别是: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采取“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体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由当事人向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品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只有当劳动争议伸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时,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笔者认为此种体制存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6.
四大误解:●片面理解●重言轻证●简单从事●轻率问案正确把握和确认“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审查和认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关键。对客观合理地认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保证劳动争议案件的质量,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就“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理解,产生了一些片面性的认识。现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1993年7月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  相似文献   

7.
邵某未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私自成立了某工艺品厂,并到其它企业承揽加工业务,招收了一批农民工。工作中农民工张某发生事故,伤愈后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8级,张某要求厂主邵某按《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但邵某予以拒绝。张某随即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同时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受理该申请后,调查中发现被诉人未经依法登记,认为该案的被诉人主体不符合《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遂驳回了张某的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所谓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提起的必须的前提程序,劳动争议如果未经仲裁程序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得受理。但作为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却没有规定反申诉,这在程序上违反平等、对等原则。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一方当事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反诉,但其反诉权能否实现?而当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可否反诉?  相似文献   

9.
社保争议的“两重天” 案例一:仲裁机构驳回劳动者请求 2005年3月,陈某到某公司工作,2010年4月公司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补缴之前的社保费。2011年6月,陈某得知公司并未补缴,便以用人单位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认为陈某在2010年4月就知道公司没有为其缴纳之前的社保费,依法应当自2010年4月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而陈某2011年6月才申请仲裁,已经过了仲裁时效,遂驳回了陈某的仲裁请求。陈某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以相同理由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0.
在日常工作中,职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果调解不成,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及时向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有关的证据。一、仲裁申请书规范的写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址、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等;被诉人的基本情况,如名称、地址、单位性质、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等。这部分要注意书写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必须一字不错,  相似文献   

11.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争议.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设置在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三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我国劳动争议中的调解制度主要有三部分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法院处理劳动争议中的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规定着重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27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可见调解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之所以重要原因如下:  相似文献   

12.
1.湖南:沃尔玛关店事件 [事件回放] 2014年3月,沃尔玛宣布关闭位于湖南常德的门店,并对原有员工提出相关安置方案.对于沃尔玛提出的方案,多数员工并不认可,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6月,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员工的全部仲裁请求.7月,常德武陵区法院又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员工的诉讼请求. [案件点评] 跨国巨头、集体纠纷、工会维权等因素的汇集,让本案迅速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围观”.随着事态的发展,员工集体和工会组织分别对企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且两份仲裁申请均获得受理.  相似文献   

13.
目前,企业对违纪违约职工实施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当这些职工在接受处罚的同时,莫忘了自己应有的权利。一是申请劳动仲裁权。劳动者在接到企业对自己的开除、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可申请劳动仲裁。二是上诉权。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要求履行权。即对方当事人接到劳动争议仲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我与公司因工伤问题发生争议后,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至今已经2个月了还未裁决。当我去询问原因时,工作人员说已经中止仲裁,并让我签收了中止审理通知书,理由是要等伤残等级鉴定出来。请问,这种说法能成立吗?赵亚宽  相似文献   

15.
专家答疑     
1仲裁程序进行中,企业能否对员工做出新的处理决定?请问:企业对员工做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决定而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16.
正编辑同志:我和老伴年事已高,便请了家政服务员沈女士来为我们服务,约定的报酬是每月2200元。以前的工资都是按时支付的,这两个月来,我们由于生病吃药等原因花销很大,以致没有及时支付沈女士的工资。我们虽然写了欠条,但沈女士还是很生气,说要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告我们,通过劳动仲裁来讨要工资。请问,沈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相似文献   

17.
劳动争议案件在我国现阶段有日益增加之趋势,那么,如何有效地利用劳动争议仲裁机制解决劳动争议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程序保障理念的指导下,从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保障、组织保障、举证责任制度、仲裁时效、仲裁监督等方面对完善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进行了构想。  相似文献   

18.
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定了《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9条便民措施,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仲裁便利和知情权,体现了劳动仲裁的人文关怀。一是便于劳动者准确理解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正确行使仲裁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为“协商—调解—仲裁…  相似文献   

19.
2008年2月,公司以我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关系。2009年1月,在一次普法学习中我得知公司应当支付我经济补偿金,于是前去公司要求支付我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但遭拒绝。我说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却称已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仲裁委不会受理。  相似文献   

20.
劳动争议仲裁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非诉讼程序,它是国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律程序,具有与司法审判机关相类似的机构设立、职责、权限、组织活动原则和方式,其形成的法律文书——仲裁调解书和仲裁判决书依法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可以使大部分劳动争议得以解决,不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双方矛盾的激化,保证了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还是不属于司法机关,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无权采取强制措施。仲裁程序也不似诉讼程序那般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要提高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效率,必须有完备的仲裁规程为基础。但是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法规还不完善,本文仅以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为例,谈谈对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应用上的思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