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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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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并坚持下来,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为新时期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几年来,实行村务公开,成为了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步骤,也成为促进村民自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法宝。  相似文献   

2.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亿万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前不久,淮安市发生的一起镇政府撤换村主任,法院一审判决镇政府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农村改革愈深化,经济愈发展,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就愈重要。  相似文献   

3.
一、村委直接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和保证 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决定在全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1998年11月该法修订案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是为了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2002年,全国农村许多地方…  相似文献   

5.
走好三步棋     
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仅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英国党的执政 一项重要工作,贯彻实施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十多年来,我省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促进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整个村级组织建设,主要表现为:通过开展民放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村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各项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新的实施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更符合我省当前农村实际,它必将对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6.
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广大农村一项基本民主制度,其覆盖面正在不断扩大,目前全国60%以上的农村已经初步建立起村民自治制度。1998年11月,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通过,使农民当家作主终于有了法律保障。笔者就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历程、村民自治的...  相似文献   

7.
要闻快报     
11月初,九届全国人大召开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九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这个法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30条,较之先前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人、议事、监督等3个环节上作了修订、补充,健全了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定和程序,明确了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8.
金鹏 《中国改革》2007,(2):68-70
2007年是我国实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周年,自从1987年我国实行村民自治以来,20年的实践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民主选举之后如何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也就是所谓“后选举治理”问题。这个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中并没有真正解决,由此也就产生了所谓的“选举疲劳”和“村级民主无用论”。究竟用什么方法来化解这个难题,是我国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重庆市开县麻柳乡为我们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就是国家授权于农民,让其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它是农村基层人民的自治。是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及试行以来,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该法颁布的十多年中,农民真的实行了自治了吗?真正达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了吗?为了了解农村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发展情况,我们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的三个乡(镇)的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涉及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0.
农村基层民主:我们仍然在路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11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的日子。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多年的发育和实践,在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农村的形态,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的话来说,“这个实践过程早已超出了单纯的村民自治,最主要的是对农民的思想启蒙,在农村引入了民主理念,在9亿农民中树起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然而,这一民主建设的进程正在进行之中。它在克服一个个传统体制固有的问题的同时,又不断地面对着“单兵突进”、配套改革还跟不上的新困惑。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之际,我们编发了长期关注村民自治问题的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副局长魏荣汉先生的文章,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基层自治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1 1 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这就是说 ,村民自治是包括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职工自治在内的社会基层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 1 998年 1 1月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其核心问题是村民自治的法律问题 ,至今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中 ,借市场经济全面建成、民主政…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和实施,提高了村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加强了村民自我教育和民主监督。然而,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农民自治存在许多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采取相应对策,以促进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正促进农村基层民主的村民自治是我国1987年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中明确指出的,该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支持村民民主自治促进我国农村的全面发展。但在推进村民自治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方面,农民在自治过程中还是存在责任意识和经济理性淡薄的问题,农民之间缺乏信任和合作,缺乏公共至上的集体意识;另一方面,农民自治过程中采取的民主方式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和仪式性倾向,缺乏发展性的增长。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现阶段在通过村民民主自治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仅仅从制度方面给予支持,还要注重对农民公共精神培育的思想政治教育。  相似文献   

14.
当前 ,在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有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 ,其中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 (下称村委会 )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支部 (下称村支部 ) (以下简称“两委”)的关系问题就是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个新问题 ,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一、“两委”关系存在的问题1 “两委”职责不清。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两委”各自的职责作出了规定 ,但比较原则 ,还需要结合各个地…  相似文献   

1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下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以来,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  相似文献   

16.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必须以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为制度平台,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必须贯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追求,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核心在于保障和实现村民自治权.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具有现实必要性.完善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及全面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选举主要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为依据。但万村一法不仅难以适合各村村情,也无法充分体现村民自治精髓。作为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应在国家大法的框架内建立配套法规,制定更适合本(各)村特点又切实可行的选举办法。要从根本上解决配套法规的“缺位”问题,一方面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其中,村民自治即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其运行至今已历时十数个年头,为我国的村民自治做出了极其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该法律一样存在各种实践层面的不足与缺憾。本文即从实际操作的层面出发,探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的不足,并尝试对这一现象进行剖析,并从个人角度提出一些浅见,以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9.
时下,有些地方在村级组织建设中出现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俗称“一肩挑”)的现象。表面看来村干部人数减少了,可实际运作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悖,弊端甚多。一则“一肩挑”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村民自治的重要特征是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主任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是村民自治的直接组织者,应由村民选举产生,这也是村民民主权利的主要体现。如果让村支书兼任村主任,即使是由村民选出的,也在形式上会使村民感到自…  相似文献   

20.
草根民主     
《中国改革》2004,(12):28-29
从1982年开始,在我国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特别是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像一个投入中国农村社会的石子,激起了千层波浪——20余年来,由村民自治和农民的民主要求在与现实的碰撞中产生出了诸如“海选”、“贿选”、“罢免”、“村务公开”、“村民理财小组”等等词汇,它们演义出一个个现代中国草根民主萌芽期的生动故事。2004年11月4日,是该法实施6周年的日子,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多年的发育和实践,正在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农村的形态,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的话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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