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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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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兴芳 《农家之友》2009,(15):I0049-I0049
我今年66岁,残疾,无子女供养,基本没有生活来源,听说农村可申请五保供养。请问:何为五保供养?我有资格申请吗?答:农村五保供养指的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瞻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相似文献   

2.
日前,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我国就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长期坚持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衣、食、住、医、葬(教)方面给予保障的政策。这一政策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十分关心,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读者朱玉东来信问:农村什么人能享有五保资格,五保户享受什么待遇?答: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外》规定,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或者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经广西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惠民政策预计在10月底前可执行到位。此次的帮扶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相似文献   

5.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五保供养所需的经费和实物” ,“五保对象死亡后 ,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此类经济业务的性质 ,五保户房产的账务核算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日常五保户房产的修缮支出 ;第二阶段是五保对象死亡后 ,对其房产的处理。1 日常支付的五保户房屋修缮费用 ,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业务发生时 ,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2 五保对象死亡后 ,对其房产的处理有两种方法 :一是如其房产由集体直接变卖…  相似文献   

6.
农业税附加是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提出的新名词。原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部分,采取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收取,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改革后的农业税正税的20%。专款用于村级五保户供养、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农业税附加属于村集体资金,由乡(镇)财政征收机关负责征收,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一、三项开支标准(一)五保户供养费由农业税附加开支供养的五保户是指村内分散居住的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农户。供养内容主要为:(1)粮油和燃料;(2)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3)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4)治疗疾病和对生活不能自…  相似文献   

7.
《致富之友》2004,(8):46-46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  相似文献   

8.
2006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明确五保供养由政府主导,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同时注意发挥集体保障、土地保障的辅助作用。也就是说,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思想指导下,必须将农村五保户供养形式由集体内部互助为主转向以政府提供救助为主。  相似文献   

9.
《南方农村》2006,(2):36-36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该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将原规定从乡统筹、村提留中筹集,修改为主要由财政保障。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将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  相似文献   

10.
“人格”在词典中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二是指个人的道德品质;三是指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的资格。本文主要使用人格的第三层含义。所谓独立人格,是社会赋予个人自我实现的共同具备的不容侵犯的作为平等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是社会经济个体获得资源及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资格。完整的独立人格特性表现为:(1)无依附性;(2)无超经济强制性;(3)自主自立性;(4)均等性;(5)整合性。  相似文献   

11.
李达球 《农家之友》2005,(10S):47-47
五保户是农村的一个庞大的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并改善他们的生话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贺州市委、市政府把兴建五保村,对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统一供养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一个有效载体,  相似文献   

12.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令第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  相似文献   

13.
简讯     
<正>海南:农村五保供养年标准不得低于2500元海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按照当前海南省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消费需求和物价水平测算,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增长水平,科学合理制订本市县的五保供养标准。  相似文献   

14.
农民负担是指其所承受、担当的责任或义务。这种负担属无偿支,是个出人对国家、社会、集体所应尽的责任或义务。从目前农村情况看,属于农民负担范畴的项目有:(1)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农业税以及属于税收范畴的其他税种。(2)具有积累性、专用性和适度性的公积金。(3)具有专用性、无偿性和适度性的公益金,包括军烈属优待、五保户包补和农村困难户补助。(4)属于义务性质而支付的民兵训练费、民工建勤投劳沂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教育费附加等。除此之外,下列各项都不属于农民负担而应该属于统筹的生产性费用。比如:(1)行政管理费,这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为农民生产、生活所收取的,具有生产意义的管理费用,它包括村组干部误工补贴、办公费和书报杂志费等,是基层行政组织  相似文献   

15.
<正>江苏省如皋市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新政,农民将从中得到更多实惠。一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动态管理,提升失地农民、失业断保人员和城乡贫困人群社会保障水平,确保被征  相似文献   

16.
本刊讯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就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这一条例的第十八条是: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得自行处分;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   第十九条是: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据悉,国务院 1994年 1月 23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发布后,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最高人民法院 1…  相似文献   

17.
根据税法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和自行申报相结合、以源泉扣缴为主的纳税方法。取得 应税收入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 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然而笔者在基层企业审计凋 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能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过程中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我大哥独身一人.10年前被政府批准为“五保户”并住进村办敬老院。当时。他留下3间房屋由我一家居住。前不久。我哥哥患病去世。村委会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就通知我一家搬出我大哥的房屋。说要对房屋进行变卖以收回10年中的“五保”费用开支。我认为我是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问房屋。因而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但村委会说要起诉我。请问,“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究竟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9.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改革》2003,(8):4-6
第一条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相似文献   

20.
合同担保是缔结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采用的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法律形式。 保证合同的主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被保证人,即主合同中的义务人;保证人,是主合同中的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的担保自己履行合同的人,但他必须拥有足够的承担履行义务的资金或财产;权利人,即主合同中的权利人,要求义务提供保证的人。这三方面的主体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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