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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奉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演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比以往法律更为具体的规制,但适用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对在先知名商品的认定应进行综合认定并且以知名度为认定核心,进一步明确主观要件在侵权认定中的作用.区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在适用范围上的差别,防止<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范围的不当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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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予以法律保护,这标志着我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同国际接轨迈开了重要的一步,开辟了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新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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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我国法律是否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曾经有人断言:“我国法律不保护未注册商标”。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有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将“中化”、“惠而康”、“小肥羊”等未注册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依法进行保护。对此,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争论。有人认为,将未注册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且予以保护缺乏法律依据。在此,且不论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实际上已经对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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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使许多人走进了市场,有市场就有了竞争。法律保护正当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为了防止、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早在1993年9月就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个经营者,只有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才能与其他经营者公平、合法地进行正当的竞争。那么,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呢?《反不正当竞争法》从我国市场经济的情况出发,在第二章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到个私经营者的具体有:一、市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或者模仿之类的不正当手段,使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从而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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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知名商品保护方面的无奈经营者精心设计的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是企业的智力创造成果,属于企业财富的一部分,具有表明商品的来源、代表商品声誉的重要作用。经营者经过努力的宣传、营销,提高商品质量、完善服务保障等措施,将该商品造就成知名商品后,其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经营者意义更加重大,法律理应予以保障。但因《反不正当竞争法》未对知名商品作出可操作性规定,使这项工作直至1995年7月国家工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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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外观设计装饰性特征为切入点,对外观设计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得出以下结论:其一,我国应对外观设计单独立法;其二,我国应确定功能性内容排除原则;其三,外观设计保护期届满前后,若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对象的构成要件,应给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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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1900年巴黎公约通过10BIS把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轨道之后,世界各国不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论怎样向更宽的领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始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个重点,在我国也是如此。从某种意义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起有影响的专门法更广,例如,我国商标法只管到了四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则提到了几乎所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在乌拉圭回合谈判前的80多年里,知识产权保护在反不正当竞争的国内法及国际法中作为重点,又首先体现在对商标权的辅助保护上。以至于WIPO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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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品是在相关消费者中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 ,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但是 ,知名商品、知名度等概念中所包含的“知名”一词 ,指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的“知名” ,在实践中有些含糊 ,有必要作一下分析。理解什么东西“知名”的问题 ,实际上就是需要理解所保护的客体是什么的问题。从生活常识出发来认识 ,能够知名的 ,不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惯常包装、装潢。“电视机”、“香烟”、“白酒”等 ,都是一类商品的通用名称 ,无从知名 ,人们也不可能根据这些通用名称来区别不同来源或者品质的商品 ,也就无从谈起对他们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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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研究》2019,(10)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仅以经营者利益为中心的法益结构面临变革。域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经营者一元中心"到"经营者与消费者二元平衡"法益结构的演变值得借鉴。本文鉴于互联网时代消费者主体地位革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社会法品格不断增强以及立法目的条款的表达,证立反不正当竞争法应构筑"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二元中心法益结构体系。由此也引发如何衡平经营者利益与消费者利益的路径选择问题,鉴于这两者长期利益一致、呈共生共存关系,故长期衡平逻辑上不矛盾;两者短期利益冲突问题的化解,需要回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权益配置观,以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基准,综合适用利益衡量方法、法律论证方法与经济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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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季连帅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7,(9):125-126
为了保护正常的竞争秩序,制定完善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分必要的。应从扩大调整范围入手,以现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条款和法律责任以及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等方面的内容为主,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完善,使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能真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