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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是目前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点,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又面临许多问题.通过介绍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及使用权的涵义、特点,简述了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的现状问题,根据其权益价格的构成阐述了权益价格的评估思路,并从法律、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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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本身暴露的缺陷问题,试图从产权、制度变迁的角度讨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问题,对其产生的原因、市场化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目标、动机及主体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应从土地产权的明晰界定、产权流转、收益权的实现以及土地资产的税租费改革和土地市场法规制度的健全等几个方面来完善和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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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用地管理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矿业用地管理的现状1.矿业用地取得的主要方式划拨取得: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在大部分矿业用地都是划拨取得,企业在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居民搬迁费等费用后,以划拨方式取得矿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随着《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划拨用地目录》的出台,对新增的矿业用地,凡不符合划拨取得条件的,都应该以出让方式取得,对于原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征用后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矿业用地使用权。自营或联营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组织自办企业使用本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无需经过国家征用,所以一些集体企业或其他矿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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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背景下,明晰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面临的困境,并尝试寻找解释方案。研究方法:原理论证、法释义学、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之实现是否须经批准存在较大争议;(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主体难以确定;(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的考量因素不明。研究结论: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属于权利转让范畴,应遵循规划管制,并适用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转让的有关规定。基于法律优先和职权法定原则,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主体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应对划拨土地权属、划拨决定书的履约情况、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当前规划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对转让行为作出规范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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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行使方面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不完全的使用权,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行使处分权。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时常发生,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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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后,出让、租赁等有偿供地的比重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沉淀下来的大量划拨土地的流转问题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难点。目前,由于房屋租赁带来的划拨土地出租的情况大量涌现,如何规范管理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突出问题。那么,划拨土地作为比较特殊的土地使用权,对其出租行为存在哪些法律约束,不同情况应如何处理?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有权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目前,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有关规定主要见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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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稀缺的自然资源,按照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属于全民所有.现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较多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在性质上究竟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因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确定,是探索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一项基础性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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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大量非农建设用地都在自发流转,集体土地市场客观上已经形成,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致使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受到严重影响,耕地保护受到严重威胁,国家、集体以及农民个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本文认为,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土地管理理论和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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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划拨用地显化土地资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划拨用地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
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第一次提及与划拨有关的文件当是1958年出台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该文件规定,用地单位在支付了征地补偿费用等资金后,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核拨土地.1982年国家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1986年<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划拨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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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也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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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仍需制度持续给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来看,按照"顶层设计",与其他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一样可以采用"租赁、转让、抵押"的方式。按照这一理念,甚至也可以采取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样的股份化方式,即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公司或者设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托(土地信托)。这即是一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资本化流转方式。不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真正要采取上述的资本化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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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后对城市土地管理的影响及对策--以广东省为例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研究目的研究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城市土地管理的影响.研究方法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定性分析法.研究结果从城市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管理、土地收益等方面探讨了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对城市土地管理的影响.研究结论建议严控征地范围,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对经营性项目用地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取得;推行土地征用年租制,积极探索发行土地债券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政府对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用途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和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产籍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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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廖俊平(武汉城建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本文拟就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作一些探讨,希望对今后的工作和法律实施有所裨益。1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限制《房地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