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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连成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4,(10)
我国第一部《公司法》于1993年7月11日开始实施,它标志着我国公司制度开始走上法制的轨道.与过去颁布实施的有关法规,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比较,《公司法》最具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 相似文献
2.
李林生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5)
随着《公司法》等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我国登记机关的登记职能必将引起一场变革,规范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基础,现代企业制度最终要通过登记机关独立依法行使登记注册权来保证实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登记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阎明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9):46-47
《公司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了。它的实施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推进企业改制,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贯彻实施《公司法》的过程中,笔者感到该法中的有些规定,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尤其是其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我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相似文献
4.
2014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正式实施。此次新《公司法》及配套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影响到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中间业务收入和银企账户管理三项主要业务,对银行业有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署科研所课题组 《广西审计》1994,(6)
《中共中央关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中重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类型即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现代企业审计,就是探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审计工作,研究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对规范了的公司如何实施审计。 探索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审计工作是以《决定》为指导,以《宪法》、《审计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既区别于现行的国有企业审计,又要将审计覆盖所有的企业。因 相似文献
6.
张茅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3):3-6
正(2014年2月20日)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2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公司法》、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动员部署全国工商系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 相似文献
7.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4,(9):33-34
正日前,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表示出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原因是:国务院2014年2月7日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保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制度支撑,是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 相似文献
8.
从1994年8月10日起,北京中东城区工商局企业登记工作又有新动作,这是继7月1日《是公司法》实施之后企业登记工作的一次重大变革.一是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凡是申请设立开办公司或其它企业的一律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经核准的企业名称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不予核准的企业名称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二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登记,今后凡在北京市东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立由2个以上、5O个以下自然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必再去市工商局,可直接到东城区工商局企业登记科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相似文献
9.
哈尔滨市工商局课题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5)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登记与商事登记之比较 广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企业主体及其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经济制度。狭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基本的成份”。从法律角度看,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属于商法调整的范畴。商法中的主体法,如《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规范调整商事主体。商法中的行为法,如《经济合同法》、《商品交易法》、《竞争法》、《证券法》等规范调整商事主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刘玉亭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2):4-9
举办这个培训班,是希望大家通过进一步学习、理解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法律规定赋予我们的职责,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使企业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昨天到今天,总局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分别对贯彻实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征求了大家对《外商投资的公司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 相似文献
11.
施天涛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6)
正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传统《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取强制干预的法律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干扰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有鉴于此,上个世纪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运动,放松了对公司资本的管制,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我国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规定非常严格。它不仅规定了很高的注册资本最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法》自颁布以来,对企业主体法律制度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公司法》的立法理念、立法技术以及制度设计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立法机关在2005年对《公司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新《公司法》已于2005年末出台,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对旧《公司法》80%以上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突出了法律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社会发展与现实经济需要创立了许多新制度,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是新《公司法》的一大亮点,并引起人们普遍关注。新《公司法》实施第一天,中国第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营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竞争环境,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执法权威等方面,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登记出现了以下四种分工形式,我们称为“双轨制”. 相似文献
14.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已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由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公司制企业新的违纪问题定性和审计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便于审计人员操作运用,对号入座,本文仅就公司制企业新违纪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及其法规依据摘编如下。违法登记定性依据: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企业资本金裘宗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设立企业必须有资本金。这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这是1992年11月由财政部公布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1993年12月国家主席颁布的《公司法》则改称为资本,《公司法》将于19... 相似文献
16.
李鸿儒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9)
第二十二届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研讨会于8月28日至29日在连云港举行,二十个会员单位和十一个特邀省市代表九十余人参加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刘伟、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连云港市副市长朱浩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指导处处长王磊、监督处处长刘烨、江苏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冯兴汉、副处长陈秀玲到会指导。第二十二届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研讨会,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和新《新公司法》颁布实施一年多之际召开的。会议代表就《行政许可法》及新《公司法》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体系,但仍然存在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处分权缺乏有效监督,《监督条例》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涉嫌违反《公司法》,中小型国有企业尚处在监事会的监督之外等问题。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听证程序;修改完善《监督条例》,解决其与《公司法》冲突的问题;对所有国企派出监事会实施监督,是当前完善我国企业国有资产保护制度的重要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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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公司法》与注册会计师宁夏工商会计师事务所石嘴山市分所郎业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公司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我国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相似文献
20.
《审计月刊》1998,(9)
注册资本是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是企业商业信用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被视为企业履行偿债能力的一个参数。进入市场经济的主体,注册资本的不实,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危害极大。下面拟就企业注册资本年检问题谈点个人看法。一、企业注册资本年检存在的问题(一)有关企业注册资本年检制度不健全企业设立时,股东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也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而企业注册资本年检制度,是否需要注册会计师验证,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规,却没有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年度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