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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电冰箱、洗衣机、彩电、手机、摩托车、汽车等17类共132种机电产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认证标志是《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消费者不论在购买进口还是国产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等家电产品以及手机、摩托车、汽车产品时,应认准“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主管部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规则的合格评定的制度。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规定,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标志)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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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大事     
2月1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海召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会,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做了宣讲。  相似文献   

3.
2月1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海召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会,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做了宣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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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简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已经2001年11月 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 13日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我国将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我国将统一现存的进出口检验和质量检验两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和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并统一颁发中国强制产品认证标志。入世后,为履行我国入世的有关承诺,我国在产品认证认可管理方面将做到“四个…  相似文献   

5.
《现代质量》2002,(2):26-26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的有关法规性文件。“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 这次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主要内容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  相似文献   

6.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确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3C认证。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7.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年第1号)、《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年33号),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国家出台“3C”认证标准。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将原来的“CCIB认证”和“长城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我国自1978年恢复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国地位以来,按照国际规范积极建立了中国产品认证制度并开展了相关的工作。目前已经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等工作。长期以来,我…  相似文献   

9.
郭小 《监督与选择》2004,(8):A012-A012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于200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10.
(接总第24期)11、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申请3C认证所适用的认证实施规则是什么?答:A、2002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一律不得颁发老证书;B、《第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原须获得CCIB和CCEE认证证书的产品(以下称“老产品”),可以按照原适用认证规则中的技术要求获得3C认证证书。该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03年4月30日。2003年5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新规则的技术要求,方可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3C标志;C、获得CCIB、CCEE认证证书的老产品,在此期间申请…  相似文献   

11.
2003年8月1日,对于众多的生产、经销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从这一天起,被国家认监委列入第一批强制性认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如果未加贴3C标志,则不许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将对此进行执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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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国家认监委对无需办理或可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进行了规定。 根据国家认监委出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针  相似文献   

13.
苏航 《上海标准化》2002,(11):63-63
自今年 5月 1日起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 ,简称 3C标志 ,正式取代了过去分别由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CQC和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承担的中国国家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与安全认证制度。自 2 0 0 3年 5月 1日起 ,未获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产品将不得出口或销售。国家推行CCC认证的目的在于让产品和国际接轨、符合安全和环境的要求 ,对消费者而言是可以享受到更高品质的产品。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规定 ,对列入《目录》…  相似文献   

14.
铁道部日前向各铁路局等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对铁路客车所涉及已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施加CCC标志的一律不得在铁路客车上装车使用。  相似文献   

15.
《监督与选择》2005,(4):16-17
答;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检查活动,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自2003年8月1日起,我国将对第一批19大类132种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进行执法检查。没有3C认证,目录内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销售无3C标志的产品及产品假冒3C标志等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新制度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之间的过渡安排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4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2003年第38号公告,将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实施时间由2003年5月1日推迟到2003年8月1日。公告中说,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给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送样检测和工厂审查的进程带来了一定影响,现决定将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实施时间由2003年5月1日推迟到2003年8月1日。在此期间,有关申请人应尽可能利用认证机构网络进行网上申请;对已获得认证证书的,请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邮购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时间推迟@钟小丽  相似文献   

19.
2002年5月1日起,我国将对132种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并统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英文缩写为“CCC”)的,该标志将逐步取代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这是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消息。 会上宣布,国家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将在我国实施,以改革在我国  相似文献   

20.
《中国技术监督》2013,(12):16-19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七章六十三条,建立了认证证书统一编号制度、认证标志统一编号制度、档案记录制度等,旨在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标志着我国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完成了升级换代。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原《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现将新办法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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