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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效率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农村集体资产可粗略地分为三大类 :以土地、山林等为主的资源性资产 ;以乡村集体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 ;以及以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性和公益性设施为主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与其他公有资产一样 ,其产权有一个基本矛盾 ,那就是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任一成员 ,既是本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又是非所有者 ,任一成员不能单独行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这一矛盾使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通过某一组织来实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区内成员的当然代表 ,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社区农民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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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的蒋金龙,离开农村进城工作已有20多年了,令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是,已经退休的他,如今能够拿到《社员证》,并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拥有一定份额的股份。去年,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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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委托代理视角,探究村集体协调在抑制土地托管风险中失效的原因。研究方法:构建村集体协调下土地托管风险的四方演化博弈模型,基于675份实地调查数据,仿真分析并实证检验村集体协调对土地托管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1)村集体协调能够降低土地托管风险,但这一作用的发挥受委托代理关系的调节,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使村集体协调在抑制土地托管风险中失效。(2)村干部的协调态度与协调成本对村集体协调效应的发挥具有调节作用,村干部的协调态度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协调成本发挥负向调节作用。(3)协调态度的调节效应在兼业户中最显著,其次为专业大户,在小规模纯农户中未发挥作用。协调成本的调节效应在小规模纯农户中最为明显,专业大户与兼业户次之。研究结论:强化村集体的协调作用;鼓励村干部转变协调态度,降低协调成本;因人施策防范化解土地托管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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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对中国农村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采用典型案例方法,从地方政府、村委会、村民三个层面,进行多维度案例解析,重点分析并考察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基层的实践逻辑。结果表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层实践既有政治逻辑又有经济逻辑,政府和村庄博弈力量交织共存。在政治逻辑主导下,由于考核要求和村庄发展等因素,地方政府会积极推进改革;在政治和经济的双重逻辑下,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考核标准、村庄自身经济状况等因素会影响村委会的改革实践,且优惠政策因素的影响力相对较高;未分红状态下,村民对改革的认知度相对较低,其参与改革的经济逻辑凸显,且不同村民群体对改革存在认知差异。基于此,地方政府在推行改革时应提高政策的普惠化程度,打造典型的同时应重视资源的均衡利用;适当放宽对集体资产参与市场竞争的管制,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村庄改革获得感;采取差异化的宣传策略,提高村民的改革参与度与认知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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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立足委托代理机制新语境,探索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权利体系,明确所有权行权方式,为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实践参考。研究方法:从自然资源资产属性特征出发,建立“功能—结构”因果关系框架,分析所有权权利体系构建的基本逻辑和关键路径。研究结果:(1)“家底清晰,权属明确” “市场完善,配置高效” “综合治理,绿色发展” “权益保障,全民共享”是所有权的基础、核心、关键和主导功能定位;(2)统一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统一资产规划与处置配置、统一保护与资产合理利用、统一资产管护与收益分配、统一损害发现与核实追偿、统一监督考评与资产报告为所有权的六大权益结构;(3)构建了包括管理权、使用权、保护权和监督权的所有权权利体系;(4)通过纵向“直接行使/委托代理行使”和横向“统一行使、分类管理、统一指导”明确央地政府间、地方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间的行权关系与权责边界。研究结论:构建内容明确、权责对等、保护到位、监督有效的所有权权利体系是完善产权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着力应对新时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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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模式中的公司与农户:一种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公司 农户”经营组织模式中,公司与农户是互为委托人、代理人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下,“公司 农户”存在双重道德风险的发展困境。解决双重道德风险困境的出路在于建立长期的以信誉机制为基础的合作契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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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解决土地综合整治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的问题?2010年以来,郫县结合当地实际,先行先试,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思路,组建村集体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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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城郊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的资产价值逐步显化。为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这些地区建立了由政府主导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本文以苏州市高新区和佛山市南海区为例,从政府干预的角度剖析政府主导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治理的现状,并分析了政府干预其治理的内在逻辑。分析发现,政府通过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倾斜、财政扶持、规则制定等措施逐步实现了合作社效率与公平的双赢。然而,随着政府干预强度的不断提高,政府逐渐介入合作社内部事务,合作社被纳入政府行政体系之中,既削弱了合作社经济效率也加大了政府负担。鉴于此,建议政府把握好干预的强度及边界,逐渐退出对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事务的介入,通过激发合作社内部管理层的投资积极性,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效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