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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原则 电信网间互联是指为了建立电信网络之间的有效通信联接,以使某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用户与另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用户进行通信,或使用另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业务,而将所有提供电信业务的经营者的网络联接起来。电信网络之间的互联对竞争环境下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顺利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实现互联互通,新参与竞争者才能提供完善的服务、更好地参与竞争;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的用户才能进行通信,用户才能使用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业务,充分享受到竞争带来的好处;同时可以促进网络资源的有效…  相似文献   

2.
网间互联主导电信企业得到了什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信网间的互联 ,是指建立电信网间的物理连接 ,以使不同电信企业的用户相互通信 ,并共享电信业务。在我国电信业引入竞争以前 ,中国只有一家网络运营商 ,即中国电信 ,那时网间互联没有实际意义。而随着邮电分营、电信重组、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一个又一个新的市场运营主体应运而生 ,电信网之间的竞争与合作问题愈显突出和重要。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保护电信企业公平、有序、有效的竞争 ,保障电信网间公正、公开、迅速、合理地互联 ,信息产业部颁布并实施《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和《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等相关…  相似文献   

3.
信息产业部重申网间互联有关规定日前,信息产业部向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星、铁通公司发出通告,再次重申电信网间互联有关规定。通告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要加强对下属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通信纪律教育,正确认识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人为中断电信网间通信的行为。当发生电信网间通信中断的重大事故时,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电信运营业重大事故报告规定(试行)》规定的时限、程序,向信息产业部和本行政…  相似文献   

4.
保证通信质量是电信企业的义务 首先,应在《电信法》中将电信企业保证通信质量明确为电信企业的基本义务。对于电信企业保证通信质量的义务,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5条中作了概括性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而对于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提供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尤其是通信质量问题却无进一步规定。  相似文献   

5.
信息盘点     
信息盘点通信政策信息《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评价制度》施行为及时了解广大电信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的要求和满意程度,促进电信业务经营者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信息产业部发布《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评价制度》。用户满意度指数,是指站在用户的角度来评定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指标体系。用户满意度指数评价已在许多国家实行,是通过对用户调查获取评价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计算出测评结果的一种科学的质量评定方法。该制度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接受电信管理机构组织…  相似文献   

6.
《邮电企业管理》2004,(2):78-78
该办法就结算时间单位、结算周期及结算地点明确如下: (1)在本地网范围内,固定用户通过网间互联点过网呼叫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网内挂设的业务台,每次通话的结算时长以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结算。 (2)在本地网范围内,移动用户呼叫固定用户,以及通过网间互联点过网呼叫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网内挂设的业务台,每次通话的结算时长以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M (3)国内长途电话呼叫、国际及港澳台电话呼叫、IP电话呼叫,每次通话的结算时长以6秒钟为单位,不足6秒钟按6秒钟计算。 (4)电信业务经营者间应按双方签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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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管理》2003,(7):76-77
信息产业部规范电信网码号资源收费行为 (1)禁止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任何名义向依法获准使用码号资源的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以下简称“电信网码号使用者”)收取电信码号开通费、工程费等一次性费用。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用电信网的安全畅通,加强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信设备是指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末端,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信设备。 无线电通信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上,以无线电为通信手段的电  相似文献   

9.
电信业务的经营者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主体,与市场中其他主体一样,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法律纠纷。从广义上讲,电信纠纷是指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与不特定的相对一方发生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争议事项。这里的相对一方可以是电信用户、竞争对手、交易的合作方,也可以是电信监管机构等。本文所涉及的电信法律纠纷主要指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在提供电信服务产品的过程中与电信用户发生的电信服务法律纠纷。由于电信服务本身具有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电信用户的参与性、电信服务的不可储…  相似文献   

10.
通信部门在其业务规定中,有一项比较严厉的措施,就是停话和拆机。停话,意即停止用户的电话使用权,但没有解除租用关系,月租费照付,局客双方依然保持着经济联系;拆机,就是取消用户的电话租用权,相应地月租费也就不收了,使双方“断绝”了合同关系(尽管对欠费还要继续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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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我国的电信业已进入打破部门垄断的加速变革阶段 ,竞争机制在国内电信市场初步建立,而外资进入电信业务市场已成为必然。由此必将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诸如外商待遇标准问题、不公平竞争与垄断问题、外资介入方式问题、外资介入我国电信业务市场后中方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等 ,都需要制定和完善电信行业外资法律制度 ,及早出台《电信法》 ,将电信市场经济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本文拟就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的法律原则 ,立法模式的选择及法律框架谈些探讨性意见。电信业对外开放的法律原则1.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经济安全原则在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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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用电信网的基本情况  我国专用电信网的发展有其历史原因,油田、矿山、军工等大企业一般建设在偏远地区,往往是先有大企业,才有城市,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邮电服务才延伸过去。有些大企业虽然建在城市内,但80年代以前,公用电信网通信能力不足,满足不了这些企业的通信需求,企业为了生产和生活自建了专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一方面为其内部生产、指挥、调度服务,另一方面还承担了自身的办公、行政事务的通信任务。专用电信网曾经并且仍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专用电信网在…  相似文献   

13.
电信网间互联若干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信网间互联管制起因世界各国电信市场的开放具有一定的规律 ,一般是先开放电信增值业务 ,后开放电信基本业务 ,先向国内电信公司开放 ,后向国外电信公司开放。在电信基本业务中 ,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国际电话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均已全面放开 ,唯一未全面开放的基本业务是固定本地电话业务。可能是耗资巨大的缘故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建设第二个覆盖全国的固定本地电话网。因此 ,拥有固定本地电话网的电信企业 (原有的电信企业 )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其网络覆盖全国 ,用户群体庞大 ,网络规模、网络性质都是其他电信企业所无法比拟的。由于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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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电信服务 本章是关于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和经营活动中的行为,保护电信用户权益以及对电信服务监管的规定。 电信服务是指经营者提供电信业务和电信用户使用电信业务的过程及经营者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电信的产品就是提供传递信息的服务,其生产过程就是消费过程。提供便捷、优质的电信服务是社会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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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管制的基本情况1989年7月1日,澳大利亚成立了国有电信公司AOTC(即Telstra的前身)及澳大利亚电信管制局(ACA);1992年8月,该国公用固定电信网形成了两家公司(Telstra与Optus)垄断经营的局面;1993年中,又形成了3家公司(Telstra、Optus、Vodafone移动通信公司)主宰该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局面。1997年7月1日开始,该国全面开放电信业务市场,打破双垄断局面,至今已有80多家电信公司进入该国电信业务市场参与竞争。澳大利亚电信业发展十分迅速,电信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电信业的管制工作效率令世人所瞩目。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信、信息技术和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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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规范》正式施施日前,信息产业部发布《电信服务规范》,自2005年4月20日起实施。《电信服务规范》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电信服务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社会通报本企业服务质量状况。——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和服务范围等内容,并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并采取有效措施,为用户交费和查询费用提供方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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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晖 《当代通信》2003,(22):52-56
三、电信网间互联争议中的证据规则 电信网间互联中,因“通而不畅”而产生的争议,最困难的是取证问题。根据《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发生电信网间互联争议,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在现实中,发生网间互联通信质量争议,最困难的是认定通信严重不畅的事实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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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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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是不同电信运营商之间网络的物理连接和业务的相互开放。互联互通是电信体制改革后提出的新课题,需要我们从法律法规、互联技术标准、业务互通范围、网间结算办法等各方面加以探讨。 一、电信改革开放必须互联互通 我国电信体制的改革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体制改革;第二阶段是市场竞争和所有制改革;第三阶段是对外开放,进入电信全球化。 (一)互联互通是电信体制改革的产物 1998年以来,电信体制改革已经迈出了政企分开、邮电分营、电信重组三大步。电信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形成了多家电信业务运营商并存、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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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工作在中国应运而生.1998年,本着"政企分开、破除垄断、引入竞争、促进发展"的精神,国家对中国电信业开始重组,截至目前,中国的电信市场已形成由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星通信、中国网通、吉通公司、铁通公司等7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三千多家增值电信运营商竞争发展的新格局.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已成为电信市场竞争的核心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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