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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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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案情概要中国A公司(卖方)与德国B公司(买方)于2011年5月签订合同,约定由卖方向买方出售彩涂镀锌钢板100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75美元CIF加里宁格勒,品质瑕疵率不超过5%。2011年8-9月装船,分两批装运,第一批6000公吨,第二批4000公吨。合同还规定:有关数量索赔,买方需在货到口岸卸货之日  相似文献   

2.
一、案情简介山东S公司(买方)与保加利亚B公司(卖方)于2011年3月29日签订铜精矿进口合同,其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和履行,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加利亚B公司在发货后向银行交单,支取了95%的信用证金额,其提交的保加利亚SGS检验报告显示:实际装船数量为275.88公吨。主要品质规格:(1)Cu21.57%;(2)Au3.7Grams;(3)Ag421Grams;(4)H2O0.4%。该批货物于2011年8月19日运抵黄埔港,随即安排CIQ复  相似文献   

3.
案情陈述2005年12月3日,某出口企业A公司与欧洲B公司签署一批小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出口合同,金额为USD42,000.00,货物发往南亚某受援国,该合同由A公司通过B公司投标某国际组织C  相似文献   

4.
1998年10月20日,申诉人香港A公司与被诉人黑龙江B公司在广州秋季交易会上签订了FEO4-98-20/03售货合同。合同规定:“B公司向A公司出售1998年产一级白瓜籽110吨,CIF香港1180USD/吨,总价款129800USD,装运口岸为大连港,在1999年1月前分两批装运。”,合同生效后,A公司于1998年10月28日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HKH243726TA,该信用证证明,66吨一级白瓜籽,CIF香港1180USD/吨,或FOB大连1120USD/吨。该信用证开出后,A公司又于1998年11月8日,12月13日,12月28日和1999年1月11日,先后四次对信用证作了修改。修改内容包括:66吨一级白瓜籽可分两批装运,装运期限由1998年11月30日延期到1999年1月31日止;一级白瓜籽规格轻脏板由≤0.01%修改为≤0.5;23吨CIF香港1180USD/吨,43吨FOB大连1120USD/吨。1998年12月28日,B公司发货23吨到香港,价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已履行。1999年1月12日,1月17日,B公司先后两次要求A公司将原价CIF香港1180USD/吨升价为1280USD/吨,FOB大连1120USD/吨升价为1270USD/吨。以上要求被A公司拒绝。而B公司于1999年2月27日表示他们没有接受A公司在1998年12月28日及1999年1月11日的信用证修改书。现交货期限已过,B公司对A公司要其履约的请求拒不答复,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提起仲裁,请求裁决B公司赔偿其下列损失:1、赔偿未交付货物88吨的价差33755USD;2、仲裁费及由此起的一切损失。  相似文献   

5.
写字楼租赁起纷争 A公司向C公司订有租赁协议,由A公司租用C公司的写字楼共十层。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A公司与B公司于2002年4月22日签订租赁协议一份,约定由A公司将从C公司租用的写字楼中的410层转祖给B公司从事酒店经营,并征得了C公司同意。2002年6同,B公司经对房屋装修后开始营业。  相似文献   

6.
由一则案例谈不可抗力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简介 2000年4月5日,中国某公司(简称中国A公司)与新加坡某化工原料进出口公司(简称新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约定由新B公司向中国A公司出售5,000公吨印尼产的甲醇.合同单价为CFR中国青岛港130美元/吨,装运期为2000年5月.装运港为印尼的某港口,目的港为中国青岛港,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同年4月7日,双方当事人又签订了一份中英文对照的合同.两份合同内容大致相同,只是第一份合同就不可抗力作出了详细规定,而第二份合同只是在个别条款中简单提到了不可抗力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原告:A船公司 被告:B贸易公司 案外人:C海洋石油工程公司 基本案情 2002年1月10日,A船公司与B贸易公司签订<船舶期租合同>.合同约定,"租赁船舶Y轮,租期为2002年1月11日至2002年3月4日,交还船地均为上海港";又约定,"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租期满一个月的前5天支付.如果B贸易公司未履行支付租金,A船公司有权撤船".与此同时,B贸易公司将涉案船舶转租给了C海洋石油工程公司.  相似文献   

8.
2007年8月7日,韩国A公司与中国山东的B公司签订了购买2000t蘑菇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大丘,总价款105万美元,起运港为青岛。合同约定:中国B公司负责订舱,韩国A公司则向大丘银行申请开立以中国B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7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船日期不迟于2007年10月30日。  相似文献   

9.
蒋琪  赵晶 《中国海关》2014,(4):54-55
在代理进口业务中,各种担保方式的担保效果不完全相同。 案情简介案例12008年9月,中国A外贸公司代理B公司从比利时C公司进口废塑料。A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进口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A公司申请银行开立90天远期信用证;A公司与B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货到目的港后仓储在A公司租赁的仓库中,B公司在信用证到期前向A公司支付货款后,  相似文献   

10.
某年3月,我国某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订合同ST-002,销售琥珀核桃仁250公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CFR汉堡,每公吨7800德国马克,包括包装费;即期不可撤销信有证;……关于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相似文献   

11.
正一、案例简介国内A公司(买方)与巴西B公司(卖方)于2011年7月5日签订进口巴西大豆合同,要点是:(1)数量:31500公吨(散装);(2)价格:XX美元FOB Stowed and Trimmed;(3)交货期:2011年7月1日-31日;(4)重量检验:以装港检验结果为准,卖方支付检验费用;(5)装货率:货装自动  相似文献   

12.
王莹 《国际市场》2001,(1):39-39
案例: 我进出口公司A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核桃仁,共100万吨.国外B公司开来的信用证规定:"100M/T,Walnut meats from Xingang to London,and 60M/T of Walnut meats from Xingang to Liverpool instead of original stipulation,other terms of L/C remain unchanged"(装运改为:40公吨核桃仁,从新港到伦敦,60公吨核桃仁,从新港到利物浦,信用证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接到此证后,A公司用S轮将40公吨核桃仁从新港运往伦敦,提单日期为3月31日,用W轮将60公吨核桃仁从新港运往利物浦,提单日期为4月1日.之单至银行,遭到银行拒付,理由是货物分批装运了,与信用证要求不符,且部分货物的装运时间也与来证不符.收到拒付通知后,A公司致电银行予以反驳:"我方是按照国外改证的要求做的,贫物均由轮船沿同一航线运往英国,根据UCP500第40条b款规定,我方做法不应视为分批,且装运时间符合来证规定,故你方应接受单据,按时付款."银行不接受A公司的反驳理由,经多方交涉,最终以削价处理而结案.  相似文献   

13.
一、基本案情2003年5月17日,重庆A药业有限公司与B县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有效期为10年的《药品器械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A药业公司向县医院提供1600万元药品货款的借款,县医院从2006年元月1日起开始还款,每年还款额度不低于400万元,全部款项于2009年12月30  相似文献   

14.
案例国内A公司与美国B公司于2006年6月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销售服装。关于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原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根据当时存在的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提交有约束力的仲裁。原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照合同的规定开始向B公司提供服装。B公司开始尚能按合同规定向A公司  相似文献   

15.
从一起案例看预借提单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简介 1998年4月28日山东A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日本B株式会社签订进口1,500台东芝牌空调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7月底前交货.日本国R集装箱运输公司作为货物承运人于7月22日在日本横滨大黑码头收取了日本B株式会社托运的1,500台空调机,7月25日在日本东京签发了JH98CO95号海运提单(下称"95号"提单),列明R公司为承运人,在"本提单装船后生效"栏内注明"1998年7月25日".  相似文献   

16.
国内A公司自2006年1月起与美国B公司进行贸易往来,B公司在交易初期的付款情况正常,且双方的贸易量不断增加。2006年12月,A公司根据贸易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出运14柜货物,货物到港后,B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付款提贷。由于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A公司遂向中国信保通报了存在的可能损失,并委托中国信保进行海外追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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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1年3月10日,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100吨棉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 公司供给 B 公司21支棉纱100吨,18300元/吨,总计价款1830000元,合同签订之日 B 公司预付50万元,A 公司应于同年3月20日送货至 B 公司,B 公司验货付款100万元.余款同年5月底前付清。"合同签订后,B 公司交付了50万元预付款,A 公司按约将货送至 B 公司指定的地点,此时 B 公司只筹集50万元,要求卸车验货。A 公司拒绝卸货,等候3日,B 公司仍未筹到100万元。A 公司将货拉回。此后,B 公司诉至法院要求 A 公司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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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案例1: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三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2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19.
[案例]1996年某食品公司(以下为A公司)与格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为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一批冻对虾仁的合同。B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开来的信用证规定:冻对虾仁每磅13/15只,7.995吨5%增减。采用航空运输,不迟于1996年5月15日,航空运输收货人做成B公司。A公司依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于1996年5月12日将货物装运完毕,13日备妥信用证项下的各项单据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行审单无误后,于14日向开证行寄单。货物到达目的地后,B公司立即办理提货手续将货物提走。但后来,A公司却收到开证行拒付电称单证不符:“我信用证规定数量7.995吨,你方所…  相似文献   

20.
2006年7月,四川A公司与也门B公司签订总价为212250美元的户外架设用电话线出口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此后,经B公司申请,东方汇理银行萨那分行(简称萨那分行)于2007年3月26日开出了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项下总金额为212250美元,指定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分行)为议付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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