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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为了解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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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为了解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有关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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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投资、金融、事中事后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作为中国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改革开放政策结果,上海自贸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及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历史使命。自贸区成立以来,推行了多样化的创新政策,积极推进着中国经济的发展。2013年,自贸区推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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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9,(3):14-24
《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作为外资准入的基本制度,并且从多方面规定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平与平等待遇。《外商投资法》规定了促进、保护和管理外商投资的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一些具体的制度包括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仍需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全面梳理和修改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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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5,(4):71-80
投资准入规则是平衡国家经济监管权和开放投资义务之间的重要砝码,核心是准入阶段外资的待遇标准。目前最先进的外资准入模式是"负面清单"基础上的"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外资准入阶段不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的特别管理措施规定的汇总,其中最具谈判空间的是"不符措施"。不符措施以附件清单的方式,列明缔约各方针对具体产业部门,维持现有和未来采取背离国民待遇的措施。在中美BIT谈判中,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列出恰当的负面清单,将外资准入国民待遇对经济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而中国未来国际投资条约签订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投资便利化为目标,灵活地选择准入阶段外资待遇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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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明确提出开启投资便利化谈判议程,之后成员国多次在元首宣言中强调了这一主题,《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从组织法角度推动投资便利化进程,签署备忘录和议定书作为软法共同促进投资便利化。目前国际社会尚未形成统一的投资便利化定义,上海合作组织把投资便利化定义为成员国采取的一系列旨在吸引外国投资,并在投资周期的全部阶段使其管理有效性和效率达到最大化,保障透明度、程序简化和可预测性的所有行动或做法,以及满足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一体化的上述措施。负面清单不透明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投资准入阶段便利化最为突出的障碍,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尚未推广,国家安全审查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尚有不足。成员国应进行双边投资条约修订或谈判,包括在序言中统一可持续性发展表述,推行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条款,增设程序简化条款;制定《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协定》,为建成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提供法律保障;发挥中国立法的引领作用,修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完善在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背景下的国家安全审查部门规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