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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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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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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2011,(10):27-28
●企业在注销时,其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尚未提完折旧额的如何处理?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有关清算所得税处理规定,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即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持续经营  相似文献   

2.
史俊 《上海会计》2003,(9):38-40
一、 股权转让损益与所得税的相关规定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改组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以下简称《规定》):(1)企业转让股权(指转让股票或其他股权,作者注)的收益,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的损失,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3)如被投资单位有已征税的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等留存收益的,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留存收益的金额(以不超过出让方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应享有的份额为限),属于该股权出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4)股…  相似文献   

3.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存股日后可移作他  相似文献   

4.
张云霞 《会计师》2013,(8):14-16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类型的企业几乎每天都在出生,也每天都在消亡。对消亡的企业依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就是本文中所表述的"注销"。企业消亡的原因各异,因此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因此,处置消亡企业的资产负债的税务处理原则,方法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文以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企业注销具体情况,分析研究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全文分四部分:企业注销的原因分析;企业注销资产处理不同方式及其与税收政策适用的关系;企业注销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及纳税申报;企业注销特殊性税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相似文献   

5.
浅谈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扬州大学李伯圣股份制企业分派股利的方式般包括现金股利、股票股、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等,其中,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最为常见,我国制度规定股份制企业可以采用这两种方式分派股利。本文拟就股票股利的有关会计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现行制度对股票...  相似文献   

6.
章建良 《财会学习》2009,(12):52-54
一直以来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存在税收法规不完善的问题。现行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都仅规定纳税人注销时注销登记的义务,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也仅有清算所得的概念,而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给企业清算的具体操作带来了困难,也给纳税人留下了空子,造成企业在注销环节清算业务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  相似文献   

7.
孙向阳 《中国税务》2012,(12):25-26
企业注销意味着终止了纳税义务。对注销企业的存货等有形动产是否征税,关系到企业存续期间的纳税义务能否得到完整履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在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这条规定可作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对有形动产既不征税也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二是对有形动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应征收增值税。据了解,大部分税务机关是按第一种理解执行的,而笔者认为,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8.
资本结构调整(以下简称股权重组),是指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金额或比例发生变更。股权重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企业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法律责任由企业承继。常见的股权重组主要指:1.股权转让,即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2.增资扩股,即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实务中,企业因减资、增发、借壳、收购、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权证转股、债转股、股权分置、股权激励、股份制改造(包括整体改建和整体变更)等所涉及的股权结构变动都属于股权重组的形式。本文重点解析股权重组企业的税务处理。一股权重组企业有关流转税、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不影响企业的存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14,(1):9-9
正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5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股权转让是指非居民企业发生《通知》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其中《通知》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因境外企业分立、合并导致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被转让的情形。二、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  相似文献   

10.
沪财会(1997)79号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及放活小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以及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将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列入重点扶持的集团公司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一)关于企业在兼并、收购过程中集团公司收取的产权转让收入的会计处理。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被有偿兼并或被其他企业、个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权所取得的产权转让收入,应作收回对被兼并、收购企业的长期投资处理,产权转让收入与长期投资原帐面价值的差异,列作投资收益并入集团当年利润总额。收到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出售股权…  相似文献   

11.
高金平 《中国税务》2013,(11):51-5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业务实质上对公司分立进行定义: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通知》对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方面对有合理商业目的的重组予以支持,同时对以分立方式利用亏损、税收优惠等避税行为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沪地税地(199)52号“关于企业置换土地使用权税收处理问题的规定”中“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属于市政府立项批准转换经营机制、移地重建或被兼并的特殊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人,应征的土地增值税经财税机关审核后,实行先征后退”的规定,现对土地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取得的转让收人与支出在同一会计年度)、“其他应付款”(取得的转让收人与支出不在同一年度)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相似文献   

13.
可转让信用证指特别注明"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信用证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国际信用证的重要业务类型.本文通过一起受益人与银行间信用证付款纠纷案分析UCP600关于转让信用证的规定和转让信用证法律关系等法律问题,讨论商业银行在办理转让信用证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14.
县级工会经费的收缴遇到的问题之一:企业用实物抵缴工会经费时,特别是当实物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变卖价值发生差异时,工会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按照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类业务应作两步处理。一、收到企业抵缴货物时,县总工会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企业开出的销货发票和本工会资产管理人员开出的库存材料验收入库单,出具往来收据,并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库存材料——某材料贷:暂存款——某单位二、县总工会以拍卖或转让等方式处理完货物时,根据实际收到的价款及有关凭证,工会会计人员为抵缴实物的企业开具“工会…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应按税法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二、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吸收入股等方式,从我国境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我国境内其他企业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以及由上述资产组合的整体资产(以下简称重置资产),再将上述重置资产进行转让、收回、置换和出售等形式的处置,并取得相应的回报。企业处置金融资产包括以下方式:(一)企业收回或转让债权;(二)企业所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三)企业处置拥有支配权的实物资产;(四)企业所持有的股权出售或转让;(五)企业重置资产的退回;(六)其他方式处置重置资产。三、企业取得重置资产,以购买时实际支出或吸收入股时的作价为原价。重置资产的归类以取得时的作价标的为准,可以是单独作价的一家企业的一项股权、债权或实物资产的单项资产,也可以是多项资产捆绑后统一作价的组合资产。企业对取得的部分或...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反映现对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 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 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  相似文献   

17.
《税收征纳》2007,(7):I0015-I0015
批复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又通过租赁方式从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企业销售或转让有关不动产所有权的收入与该被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应作为业务发生当期的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8.
所谓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异,是指按会计制度规定不作收入处理,而按税收规定应视同收入征税或者按会计制度规定作支出处理,而按税法规定只能按一定比例扣除或根本不允许扣除,否则就要纳税。一、差异的表现目前,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与新企业会计制度相对照,存在的差异表现在收入的差异、资产的差异、成本费用的差异、非货币性交易的差异、企业改组业务的差异、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差异、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差异、企业改制与合并的  相似文献   

19.
薛卫忠 《中国外资》2013,(1):193-194
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影响,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居民企业股权活动活跃,一旦发生股权转让业务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问题,同时中国内外资统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取消了许多针对外资企业及其股东的优惠,也使非居民企业必须更加关注对中国投资的股权结构。相对于居民企业之间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特别是间接股权转让比直接股权转让更隐蔽,相关政策不够具体,这是一个极为特殊、复杂的问题。为了使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问题得到规范,并使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及财务管理人员正确理解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时产生的所得税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20.
徐若曼 《中国外资》2012,(22):96-97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的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价格购买回来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上市公司的资本运营方式有企业合并与收购,产品经营,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债务重组等方式,而在当今经济形势下,股票回购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本文将以宝钢股份股票回购为例分析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动因及其产生的财务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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