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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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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冯晨光 《新智慧》2005,(11):28-28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进行调整。但在实际计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必须补提累计折旧。补提的累计折旧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与冲销的营业外支出两的倒挤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由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本借助例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5年第7期刊登了申屠新飞同志所著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下简称《申屠文》),提出了当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其价值又得以恢复的,计算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应调整的减值准备-应补提的折旧,并根据具体情况推算出两个具体的计算公式。笔者认同《申屠文》的观点和计算方法,但是这样计算只有先分清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可收回金额大于还是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净值,才能确定使用哪个公式。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推算出一种计算公式,可直接计算出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具体公式推算如下: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应调整的减值准备-应补提的折旧=(账面原计提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应保留在账面上的减值准备)-(不考虑减值因素应计提的累计折旧-考虑减值因素账面上的累计折旧)=(账面原计提的减值准备-目前账面上应保留的减值准备余额)-[(原值-不考虑减值因素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原值-考虑减值因素账面上的累计折旧)]=(原值-不考虑减值因素应计提的累计折旧-目前账面上应保留的减值准备余额)-(原值-考虑减值因素账面上的累计折旧-账...  相似文献   

3.
于立金  于桐 《新智慧》2006,(3):54-54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相似文献   

4.
田逢春  张兰 《新智慧》2006,(2):57-58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但是,《企业会计制度》又规定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的条件,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则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索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相似文献   

5.
侯迎新 《新智慧》2006,(10):72-72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当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按此规定,补提折旧是建立在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基础上的,只要固定资产的价值恢复,就应冲减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  相似文献   

6.
郑蓉 《新智慧》2006,(2):24-25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之中较低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于这一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特别指出,由于无形资产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将原值和累计摊销分设两个科目反映,“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无形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账面净值,因此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叉得以恢复时,无需像固定资产那样编制补记累计摊销数的会计分录,只需直接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恢复。  相似文献   

7.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其折旧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当可收回金额大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则减值准备应适当转回。  相似文献   

8.
(一) 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时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因此,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的情况下,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应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时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相似文献   

9.
周建娥 《新智慧》2005,(11):62-63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5年第7期刊登了申屠新飞同志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下简称《申屠》),提出了当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其价值又得以恢复的,计算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应调整的减值准备-应补提的折旧,并根据具体情况推算出两个具体的计算公式。笔认同《申屠》的观点和计算方法,但是这样计算只有先分清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可收回金额大于还是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净值,才能确定使用哪个公式。笔根据自己的理解,推算出一种计算公式,可直接计算出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  相似文献   

10.
“八项计提”对于减少我国目前企业资产中存在的水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巳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存货期末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计价。  相似文献   

11.
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提出,转回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销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摊销额的差额,无需调整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在转回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以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两者孰低确定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为可转回计入损益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可能会使会计信息与实际不符,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当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无形资产账面余额&;gt;可收回金额&;gt;目前的账面价值时,无形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但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小于原来计提的减值准备时,应该对原来的减值准备余额进行调整。例如,2002年年初购入专利一项,价值60万元,摊销年限为6年,2003年年末可收回金额为36万元,2004年年底可收回金额为28万元。按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的方法处理有关数据,见下表(计算过程略)。从表中可以看出,2004年年底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两者孰低确定的金额为28万元,与其账面价值27万元的差额为1万元,因此可转回计入损益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1万元。按上述方法处理后,...  相似文献   

12.
申屠新飞 《新智慧》2005,(11):67-68
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提出,转回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销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摊销额的差额,无需调整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在转回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以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两孰低确定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为可转回计入损益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笔认为,这种处理方法可能会使会计信息与实际不符,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3.
一、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一)以现金出资用现金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以支付的全部价款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支付的价款中含已宣告发放而尚未领取的股利,还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此种情况下不影响企业利润,所以不涉及纳税调整。(二)以固定资产出资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其他单位投资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公允价值小于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按公允价值大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以固定资产出资往往涉及纳税调整问题,下面分两种情况举例说明。1.将公允价值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了当期利润,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此项营业外支出是否应在税前扣除,即是否进行纳税调整?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投资的企业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账面价值,即作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因此使该项固...  相似文献   

14.
胡少明 《新智慧》2004,(10A):58-58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式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一可收回金额。其中,账面价值数据容易获取,可收回金额应取销售净价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之中的较高。因此,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的方法主要依赖销售净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  相似文献   

15.
李和生 《新智慧》2004,(4A):42-42
《财会月刊》2003年第10期刊登了汤湘希、张敦力同志所《对几个会计实务问题的理解》一(以下简称《汤》)。《汤》提出当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其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计算应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式为:应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情况下的累计折旧(或净值)-考虑固定资产减值情况下的累计折旧(或净值)。按此计算出的应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存在问题、试举一例。  相似文献   

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准备金的支出不予扣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每个会计期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其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的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不同。笔者认为,为解决这一问题,可引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指出,如果已经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通过比较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纳税基础,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1998年生效的经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由原来要求企业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亦称损益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同时禁止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  相似文献   

17.
张陶勇 《新智慧》2004,(5A):23-2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如果会计期末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因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因素发生变化而转回的减值损失,也应计入当期损益。然而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时,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企业根据会计标准所确认的减值损  相似文献   

18.
王冰 《新智慧》2006,(1):62-62
权益法下存在“股权投资差额”时.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如何核算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使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长期投资信息真实、公允,企业应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逐项检查。如果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则应对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的价值义得以恢复.则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计提减值准备时:借: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19.
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其内部交易的固定资产若发生了减值,由此会出现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变化,合并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也会因是否考虑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本文就此进行探讨。一、考虑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变化例:2001年,集团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商品,售价为120万元,成本为90万元,子公司购入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2001年底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7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2002年末可收回金额回升为80万元。2001年子公司计提折旧10万元[(120-20)&;#247;10],计提减值准备40万元(120-10-70);集团公司计提折旧7万元[(90-20)&;#247;10],计提减值准备13万元(90-7-70)。2002年的抵销处理分析如下:2002年末计提折旧时应以2001年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基数,2002年末集团公司、子公司报表计提折旧均为8.57万元[(70-10)&;#247;7]。2002年末合并会计报表不需要抵销当期折旧,因为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出发并未多提折旧。2002年末子公司报表固定资产减值...  相似文献   

20.
张敬国 《新智慧》2005,(1):58-59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笔认为,发生减值后,仍然应该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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