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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慧》2005,(25)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三)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215;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247;“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四)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2005年6月24日印发)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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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慧》2007,(9):78
一、本规定所称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二、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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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所得税由三部分组成,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个人收入、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而对高收入征税的一个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胞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几级超额累进税率(5%~45%)。我国个人所得税不管是在课税主体、课税客体,还是在征税方式上,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将就此提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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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5]9号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征收方法是: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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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5]9号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规范了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①如果当月份的薪金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将当月份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薪金计算纳税。②如果当月份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将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薪金计算纳税。③将上述两种情况的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④在一个纳税年度,该计算方式只允许采用一次。其他任何名目的奖金(季度奖、半年奖、加班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份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的薪金计税方式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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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员工(包括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员工)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对推进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实施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关于员工股票期权的税收政策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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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2001年第8期刊登了李庆德同志的《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冲抵资本公积准备的异议》一文(以下简称“李文”)。笔者认为,产生纳税额或抵税额与资产的真实收益或损失不符是由于“李文”作者对《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的理解不正确所致。该文是以1998年颁布的投资准则为基础来说明的。事实上,财政部已于今年年初颁布了新的投资准则,与旧的投资准则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新投资准则规定:“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现仍采用“李文”举例:企业将一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账面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投资评估值为85万元,期间计提投资减值准备3万元,股权转让收入为86万元。按照新投资准则规定,投资时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85万元;贷:固定资产80万元,资本公积3.35万元(5&;#215;67%),递延税款1.65万元(5&;#215;33%)。就该项投资来说,从取得之日至处置完毕累计实现投资收益1万元(86-85),应纳所得税额0.33万元。处置时还应缴纳递延税款1.65万元,合计应纳税额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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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外单位研究的成果转让取得收入时,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细致考虑,究竟采取何种方式适合自己的情况。
1.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因此科技人员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准确划分次数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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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诚尧 《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学报》2013,(5):3-6
一、现行个人股权收益、转让所得税制及其存在的矛盾问题从1980年9月1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建立新的个人所得税制的30多年间,几次修正的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对个人股权收益、转让征税,都采取了不同于劳动所得征税的制度,其差别主要有以下两大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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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北辰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2,(5):37-40
本对个人所得税改革中规定的800元的免征额进行了思考,认为抬高这一“门槛”应当慎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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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以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此,笔者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展开讨论:免征额与起征点之间的区别、免征额与最低生活保障线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免征额对不同地区和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税负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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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并且规定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次缴纳月薪个人所得税,再加上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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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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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瑞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3):11-14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是政府资金到位的可行性,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第二,社会保障彩票发行的部分收入;第三,从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所得的税收收入;第四,存款利息所得税收入和开征股票转让所得税收入;第五,固有资产尤其是国有土地的转让、拍卖、出租等收入;第六,改革地方财政支出管理体制,从而增加地方财力。其次是所有农民都能得到一份养老保险金的可行性。第一,设立合理的养老模式;第二,国家举办的,以收入再分配为特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第三,由乡镇企业建立的,国家予以税收等各项政策优惠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