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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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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7]12号)第四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会计师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第七条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的会计资料错误,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规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遥相呼应,为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准则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那么,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如何利用有限的时间,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审验程序,出具恰当的验资报告呢?笔者在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已历十年,对与验资有关的准则由陌生到熟悉,从生搬硬套到灵活应用,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在此,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结合我们事务所对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审验以及自己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理解作一介绍,供同仁借鉴。  相似文献   

2.
在验资实务操作中,往往存在一些不被重视但又可能给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带来风险的问题。笔者将在验资业务中接触或收集到的几起验资案例整理出来,希望对注册会计师防范验资风险有所警示和启发。 委托人伪造身份证明骗取验资和 公司登记的案例1. 案情简介:2001年9月,F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50万元申请验资。负责审验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全面资料后出具了验资报告。2002年F贸易有限公司因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明骗取公司登记后抽逃注册资本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F公司向…  相似文献   

3.
验证注册资本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也是风险较大的一项业务.近年来由验资业务引发会计师事务所赔偿的诉讼案件逐年上升,而且事务所屡屡败诉.令广大注册会计师困惑不解的是:尽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以下简称《验资实务公告》)的规定办理验资业务,验证投资者投入资金也到位了,但每次涉及到验资诉讼时,法院总是判定验资报告不实,投资不到位,事务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近来,一些地方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来电来函,询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有何作用等问题,现明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中规定,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  相似文献   

5.
引言验资业务作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定鉴证业务之一,既是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事务所业务实现多元化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受多种原因影响,验资一直是事务所的"鸡肋"业务,其风险与收入存在不对等性。作为理性经济人,在实际业务中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对验资业务采取回避态度。为了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  相似文献   

6.
验资之痛     
段宏 《财会学习》2010,(7):38-40
目前,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凡设立或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验。验资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一项主要的法定业务,但是,有过验资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提起验资业务往往是一肚子的苦水,收费低,并且验资的涉诉风险远远高于其他审计业务,  相似文献   

7.
自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之后,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审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因验资业务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已达500余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在局部范围内出现了“诉讼浪潮”。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验资业务存在认识误区,因此,我们应合理区分出资责任、会计责任、验资责任和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相似文献   

8.
杭洁  俞丽辉 《财会学习》2007,(11):25-26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作为一项审计业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逐步成为一项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后的重要审计业务.面对全球化、多元化和竞争激烈的会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审计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已非易事,除了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加强了其他审计业务.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验资业务.对于这一日益成熟的业务,政策制定部门必须不断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9.
谈注册会计师的拒绝出具报告原则宁夏工商会计师事务所郎业成国际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报告提出了四种表达方式: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相反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进一步提出了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拒绝出具报告原则。它不...  相似文献   

10.
验资业务中垫资行为风险控制的特殊考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法定业务,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传统业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速度较快,但由于部分中小企业设立时出资者资金短缺,社会上便应运而生代出资者垫资设立公司的行为,给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笔者结合一具体案例,谈谈注册会计师规避验资业务中垫资行为风险的特殊考虑。  相似文献   

11.
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涉诉的民事赔偿集中在验资报告,而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审计、评估报告都具有很强的时限性.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中规定,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在规定用途内(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  相似文献   

13.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验资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在一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验资及相关业务(包括设立验资、变更验资、工商年检审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证等)的收入占总收入不小的比例。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业务,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工商部门的一些部门规章及文件。近年来,全国各地关于企业工商注册管理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改革政策规定,以下我针对各地出台的相关文件,分析工商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改革对注册会计师验资及相关业务的发展趋势的影响。 相关规定今…  相似文献   

14.
企业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组织资本等无形资产日渐成为企业经营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但无形资产管理依然是一道难解之题。对于专业从事法定鉴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近年来,涉及无形资产验资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这其中,固然可能有社会环境、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也必然有注册会计师本身的执业因素形成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过程中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而注册会计师对无形资产本身的认知不到位和风险把握不科学也常常导致了验资业务的风险与损失。要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就必须从无形资产特性认知出发,透析企业初始设立、兼并收购、增资扩股等活动中无形资产验资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表现,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以便更好的应对,规避风险。  相似文献   

15.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内,一直存在着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指定少数事务所执行有关的审计、验资、评估等注册会计师业务情况。本文拟结合调查情况就此做一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指定业务的危害“指定业务”现象在工商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具有条块管理权限的机构中均普遍存在。据了解,60%的被调查的事务所反映工商部门存在指定事务所进行工商年检审计的现象。未被指定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通常被工商部门以其审计报告“不真实”而拒接。而就是这份同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一旦换成是“指定的”事务所出具后,报告可以顺…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但笔者在对一些注册会计师犯罪案件的剖析中痛心地发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犯罪,与其说是审计的失败,毋宁说是职业道德的沦丧。 案例简介案例一:2002年2月,A注册会计师在为某企业办理验资的过程中,在企业仅提供1000万元实物发票(后被证实为虚假发票)的情况下,没有对投资实物进行实地核查便予以认可;同时又违规发函给企业验资账户所在的银行,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收回出具给企业的验资报告。致使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就将缴入银行的500万元人民…  相似文献   

17.
公司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经常遇见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询证被审验公司的资金情况。  相似文献   

18.
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经历了80年代初期的恢复,注册会计师资格从考核到考试,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从竞争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三会联合组建新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注册会计师事业获得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严重的质量问题,如:1992年,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深圳“原野”公司出具虚假报告而被撤消;1993年,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为非法集资从事诈骗的长城公司出具虚假报告而被撤消;1984年,海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中水(海南)长城”国际投资集团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撤消;1998年,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琼民源”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均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1998年,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成都“红光实业”出具有严重虚假内容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含有严重误导性内容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等以及近期发生的事件。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验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一些事务所为了避免验资带来的风险,尽可能地少做或不做验资业务,但这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能满足验资业务需求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注册会计师法》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规定为两大部分即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业务相当广泛,给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局限于审计、验资等传统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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