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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为切实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自2007年开始,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办公室,牵头先行先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至2012年末,全市20个镇(区)、332个村(社区)、8587个村民组、35万农户、122万人的成员资格界定已全面完成,并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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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内容和对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就是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其中,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为国有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城市规划区内,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村组,经依法批准撤销后,原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按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属于被征地农民保障的范围。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1)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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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是关系到农民群众能否依法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款分配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等合法权益的最重要的法律要件,事关农民群众最直接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生活基础,对广大农民及农村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迄今为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标准问题,仍然是我国现行法律上的空白点,不仅各级立法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概念尚无立法解释,各级司法部门未作出全面完整的司法解释,国家农业、国土资源以及民政等相关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政策解答,因此已成为困扰各级政府目前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承包、征地补偿费以及集体资产等重大利益分配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难题.本文笔者通过多年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调处农村涉地纠纷的实践中进行大量的深入调查研究,并借鉴省内外相关同行及专家意见,以及参照全国一些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做法,对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提出了概念理解和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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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针对郊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农民离土和土地价值升值所带来农民利益保障和农民如何参与分配的问题,松江区从2008年开始,坚持"点上试行、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下大力气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以镇级为重点,明晰产权,理顺关系,把从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以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几十年来的利益关系基本理清,把疑难杂症解决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保障了全体农民的切身利益,规范了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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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有的甚至在分配上违反了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如有的征地补偿费应分配给组(村民小组或原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而分配给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损害了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经济利益;有的征地补偿费直接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没能按本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被征地的成员和被征地的成员的合理比例进行分配,损害了本集体经济组织及没有被征地成员的利益;有的大、中专学生因读书需要把户籍迁出,没能参加本集体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损害了他们的权益;有的农村妇女因出嫁、离婚、丧偶等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没能与男子平等参与分配,损害了她们的合法权益;还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截留征地补偿费,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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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管理,是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的大事,也事关农村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各级农业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对征地补偿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仍存在着补偿标准低、资金不到位,甚至挪用、挥霍等问题,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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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留地安置,即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指标,留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通过留用地的开发经营,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来长期收益或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安置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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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实现研究——基于“土地征收视角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实现研讨会”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涵及其在土地征收中权益的实现途径分析,以期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基础参考。研究方法:综合分析与系统推理。研究结果:(1)成员资格的认定及内涵的界定,是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基础,而成员权的高含金量决定了成员身份认定的复杂性;(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涵与特征表现为:土地是维系成员权的根本,成员权的财产边界意识强烈,成员权强调"家庭"单元,社会成员权应优先于经济成员权,成员权以传统伦理为基础。研究结论:(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应遵循自治性、保障性、唯一性和尊重性4个基本原则;(2)成员认定及成员权内涵界定,应综合考虑户籍、承包权、权利义务、土地保障等多种因素;(3)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平衡;(4)土地征收中成员权的实现要坚持村级留存和直接分配两个层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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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从2008年开始先后在斜桥、高桥、鲍坝等村实施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全以股份合作社的崭新面貌进行运作,农民变成了股民,同时又成了新的居民,农民利益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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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近年来,我区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和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按照"产权明晰、政企分开,以及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民"工作思路,有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成果。2013年,我区在山阳镇杨家村、金山卫镇卫城村和枫泾镇新元村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先后成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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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权益,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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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推进城市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构建“征地必保、失地有保、人人参保”长效机制。为全市农民开出了农村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已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3张“保单”,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城市化的发展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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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权是农民依法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权益的基础。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问题的重点之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必须重视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相关理念和制度,积极完善法律保障措施,构建面向村集体组织成员权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重视丰富成员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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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就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权益,也是保证农民收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笔者就此核算内容及相关程序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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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农发局 《农村经营管理》2013,(3):23-24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在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积极实践、深入研究,探索出了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新路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必要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不仅关系到农民的政治权利,而且关系到农民参与收益分配的财产性权利。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手段,是化解农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矛盾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户籍改革进程的重要任务,对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