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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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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闫晶 《中国证券期货》2013,(7X):324-324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8年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受贿罪的补充规定》中首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997年10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面修订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了一些修改,并将其纳入新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刑法修正案(七)对其罪状描述作了修改,其最高法定刑也提至十年。归入新刑法后本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期待着本罪能在堵截贪污贿赂罪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提供一个有力的法宝。自从其被创设以来,关于本罪的争议就一直未停止,从立法价值、构成要件、共同犯罪到证明责任等一系列问题都存在争议。其争议内容之广泛、争议程度之激烈,在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是非常少见的,因此被称为"刑法中最具争议的罪名"。本文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分析和研究: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发展现状。该部分阐释了本罪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该部分从多方面完善的角度展示出了本罪争议之所在。  相似文献   

2.
唐博 《金卡工程》2010,14(5):201-202
《刑法修正案七》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修改,提高了法定刑,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但它在现实操作中还有一定的缺陷,如与《反腐公约》的规定不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脱节等,因此我们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马玉波 《金卡工程》2009,13(6):149-149
刑法修正案(七)修改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表述.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是这个罪名的本身却存在很多缺陷,主要体现在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及犯罪构成、司法实践等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翁伯明 《金卡工程》2010,14(6):105-10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之初参照贪污罪受贿罪等把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但受国情影响,造成了对该罪主体的认定带来了一系列是非争议。本文主张该罪自然人主体应限定在”真正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内,单位主体不宜作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5.
曾聪  贾雷 《金卡工程》2008,12(8):31-32
香港不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有与之类似的管有财产不明罪,两地对此种罪的规定在立法目的上是相一致的,但在主体、客观方面以及刑罚上都是有区别的.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借鉴吸收香港刑法中的有益做法,以完善大陆刑法.  相似文献   

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行为尽管有表现为作为形式的一部分,但该行为整体经刑法评价,其基本形态仍然应认定为纯正的不作为犯.本罪的实质要件和可罚根据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行为人既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时间和空间,其罪行亦不具有可供述性.坚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存在自首的解释结论与刑法总则规定自首制度的价值取向并不相违背,而是刑法分则对总则的例外的典型适例.  相似文献   

7.
一、定罪后又查明或被告人又说明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的处理(一)三种意见。一是不再对被告追究新发现的罪行的刑事责任。二是对新发现的罪行按照刑法第70条关于处理漏罪的原则处理。三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  相似文献   

8.
高麟 《金卡工程》2010,14(1):48-49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新增了组织乞讨罪,本文试图从本罪的立法缺陷的探讨出发,在针对犯罪对象的规定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规定的手段方式方面和在罪数形态的处理上,笔者结合实际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骆琦 《金卡工程》2008,12(10):13-14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内幕交易行为屡见不鲜.对于内幕交易行为的刑法规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及争议,有待立法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主要探讨了三个问题: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是否应纳入内幕交易罪的犯罪主体;内幕交易罪的抗辩事由;罚金的处罚依据.分别针对各个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看法和解决措施.最后通过总结,做出了立法完善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潘克本  章虹 《金卡工程》2010,14(11):59-60
1997年刑法设立的寻衅滋事罪属于情节犯,情节因此成为了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细化以后也给实践带来了认定上的新难题,这导致了在理论上有一些模糊认识,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统一。应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立法、社会机制两个方面对寻衅滋事罪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彭炜 《金融纵横》2010,(5):31-34
一直以来,金融证券领域的犯罪,对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危害是显著的,因此受到了法律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本文旨在从刑法学角度,以比较法的形式,评析我国及国外信息披露相关刑事制度,并对该罪的不足,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刘媛媛 《浙江金融》2007,(9):55-55,5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沿革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金融业是国家进行计划调控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活动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公民手头现金、存款甚少,机关、社团也没有更多可供支配的资金,因此就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制度环境和客观条件。所以,我国在制定第一部刑法时没有规定这个罪名。  相似文献   

13.
保证保险发展多年,但对于保证保险的内涵、法律性质等相关问题仍然是各言其说,始终没有一个官方的、统一的、法理性的阐释说明,尽管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95条做出了一大进步,但也仅仅限于笼统地将保证保险列入财产保险范围之内,其他也再无任何与之相关的规定.因此,保证保险的立法现状亟需改善  相似文献   

14.
15.
孙鹏 《金卡工程》2010,14(4):203-203
本文对价格听证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价格听证制度做以理解和对实践应用上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对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立法上应做出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章晓耿 《金卡工程》2010,14(6):124-124
我国刑法虽然就伪证罪规定了”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要件,但实践中对于证人这种主观意图的查证却是困难重重,最终导致大量作伪证者得不到法律的应有制裁。文章在借鉴国外立法合理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对伪证犯罪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六)》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做了较大修改,增加规定“骗用金融机构贷款、票据罪”和”金融机构背信挪用资金、资产罪”,修改完善了“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和“洗钱罪”,反映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犯罪化和刑罚化趋势。  相似文献   

18.
卢昱 《时代金融》2013,(27):143-144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对我国金融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从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定义入手,结合我国现行的外资银行监管立法,分析并指出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立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适当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
孙虹 《河北金融》2010,(2):66-68
面对正在向世界开放的中国金融市场,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对中国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我国金融市场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金融立法不完善的风险、完善金融立法的重要意义及对策建议等诸多方面进行阐述。本文强调增强金融法律建设力度,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对维护我国的金融稳定,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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