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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在新公司法推出之前,这是我国公司法中与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最为相关的规定,但实质上关于该条是否涉及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学术界一直颇有争议.  相似文献   

2.
黄瑶 《金卡工程》2009,13(8):140-141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诉讼救济制度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对于该制度的规定从旧公司法第111条的极不完善,到新公司法第22条的初步完善,可见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但是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之诉还是存在着发展和不断完善的空间,本文从概念和立法例入手,探讨了我国现有法律存在的漏洞.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属决议瑕疵,股东可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决议无效之诉和可撤销之诉的原告范围含糊不清,为司法实践的适用带来障碍。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但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等"列入确认之诉原告范围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4.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股东需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现行公司法尚无系统的规定,故应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在我国公司法修改之机,重新构建我国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的瑕疵问题一直是公司法的热门问题,准确界定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瑕疵类型对于公司的良性经营、交易安全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于此有"两分法"和"三分法"两种观点,虽立法按照"两分法",但"三分法"更具现实意义。下文分析了"三分法"更具准确性的原因、三种决议效力瑕疵类型的特点及制度价值以及决议效力瑕疵的事由,力求准确界定三种效力瑕疵类型。  相似文献   

6.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控制权的实现依赖于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的投票制度。投票制度作为公司股东选举董事、控制公司控制权的制度安排,是与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国家的法律制度密切相关的。中小股东能否保护自己的利益,能否以自己的意愿影响对公司的决议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关  相似文献   

7.
新《公司法》在对待公司对外担保方面有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一是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无论是由董事会、股东会还是股东大会决定.无论担保总额及限额的多少,全部依据其公司章程作出。二是公司为关联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1)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不具法律效力;(2)关联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支配的股东回避:(3)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邱健  陈兆松 《西南金融》2008,(10):55-57
本文从分析《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出发,探讨我国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加强法律规定的诸多努力和改进,如:股东知情范围扩大、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退出机制、股东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累计投票制的增加和董事会制度的细化等等。同时也指出《新公司法》在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上仍存在局限性,需进一步改进,如:股东知情范围的扩大留有隐患、缺乏股东的事前救济方式和独立董事问题等。  相似文献   

9.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之瑕疵,起诉权应由股东和监事会或监事共同行使,救济措施应改“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之诉”为“撤销之诉”“无效之诉”或“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相似文献   

10.
股东提案权制度对少数股东的权益保护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提案权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问题。文章从对提案股东的资格要求、对提案内容和数量的限制、董事会对提案的审核权以及侵害股东提案权的法律救济等四个方面,就《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的完善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1.
杨心刚 《金卡工程》2009,13(4):158-158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弥补了以往立法中的空白,旨在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运作的效率。但是,《公司法》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自由继承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保护,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股权继承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欧超男 《金卡工程》2008,12(12):39-39
资本是公司的血液和灵魂,公司制度的三大支柱独立财产、有限责任和独立人格都有赖于充实和确定的公司资本.新公司法不仅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最低门槛,放宽了股东出资形式的要求,而且允许分期出资,如何保证出资人出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成为公司法不得不重新考虑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责任现行规定下,对完善我国股东出资责任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3.
伍坚 《证券市场导报》2012,(1):50-53,58
股东提案权制度使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该制度的国家,经过近70年的发展,很多规定已经颇为完善:对提案股东自身要求明确;对提案本身的形式有清晰的可操作性的界定;在公司对提案处理及违规的规定方面也形成了有力的约束。相比之下,我国关于股东提案权制度在提案股东资格限定、提案形式、提案排除及救济等方面存在缺陷。根据美国在相应方面的经验与启示,对我国股东提案权制度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公司分立中股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公司分立中,如何保护股东权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公司分立一般须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但韩国与日本的立法例也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只需董事会决议而无须股东大会通过.对投票反对公司分立的异议股东,应赋予其股份收买请求权.在进行股份分配时,对小股东应给予特别保护.为促使董事在公司分立时尽其义务,应规定参与公司分立的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对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原《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未对该部分进行改动。但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务中被法官援引作为决议无效基础的规范数目大、范围广,且远远超越了实证法对决议无效事由之“内容违法”的限定。决议无效规范基础扩大化成为令人瞩目并担忧的现象。司法实务中决议无效规范基础扩张的路径主要有四种,即基于法律行为规范、“权利保护”与“禁止滥用权利”规范、程序性规范和职权规范的扩张。决议无效规范基础扩大化现象既有其实务根源,也有其制度根源。我国决议瑕疵制度立法应引入“权力瑕疵”这一认识论框架,并明确“决议机关绝对越权作出决议”为决议无效之事由。  相似文献   

16.
徐明 《中国金融》2022,(7):40-42
<正>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治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公司法(修订草案)》尽管对现行《公司法》中公司权力机构所涉及的相关条文进行修订,完善了相关规定,但其中有关公司权力机构的相关问题仍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笔者认为,《公司法(修订草案)》在公司权力机构的名称、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持股标准、股东临时提案、股东大会最低出席表决权比例等方面仍需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有效地抑制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人格的这种否认制度而滥用股东权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概念、相关的立法、以及该制度的益处和缺陷。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于2000年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也于2001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些会计法律规范奠定了我国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的法律基础,对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司的资本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国公司法上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私法属性不是很明确,在股东、债权人等私权主体利益保护方面不是很完善。公司法应当转变财务会计制度的价值定位,并且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完善我国公司法上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和利润分配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之一,其权利实现途径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根据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最终形成股东决议,进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商界讯息真伪难辨,股东很难准确捕捉有效信息进行决策,进而引发了表决权相关问题,对上市公司的治理造成影响。本文就此主要分析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司僵局与股东滥权是现代公司运作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其形成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对公司的司法解散进行了规定。但由于该条规定过于概括,缺乏可操作性,加之欠缺公司司法解散的配套规定及司法经验,使得司法解散在司法实践中困难重重,在此有必要对第183条予以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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