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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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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商行政管理》2009,(7):42-42
为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浙江省农业厅、省工商局日前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浙江农民可以拿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及土地的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  相似文献   

2.
邢益精 《现代商业》2012,(5):273-275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中,存在着物权功能残缺的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担负保障性和物权性的功能。解决的方案是建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借鉴永佃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浙江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上,应尽可能适用出租、转包、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使得农民能够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满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尽量扩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现浙江省的土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相似文献   

3.
《工商行政管理》2009,(5):32-32
3月15日,12家由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的合作社在浙江诸暨诞生了。  相似文献   

4.
安吉瑞  王正波 《商》2012,(4):52-5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论文考察了政策出台之后的各种反应,在深入分析了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流转现状及流转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王潇 《消费导刊》2010,(2):132-132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合同是指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承包方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组建土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农场或股份合作社,以公司化的方式对土地经营实行规模化运作,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凭其所拥有的股权参与权益的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即称为出资合同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做为股份投资到公司里,由公司对土地实行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然后科学的进行效率兼效益的农业生产,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增值效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到公司,既可以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加农业生产,也可以不参与土地经营,将土地完全交给公司,只是按股分红。在此情况下,出资农户可以凭借持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公司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其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最大资本增值。其实,早在1994年广东省政府就在珠江三角洲推广过土地股份合作制。继广东之后,福建、浙江等沿海省市也开始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随后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进行尝试。2006年12月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成委办[2005]37号),和2007年7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渝工商发[2007]17号则以高级别的文件形式允许和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相似文献   

6.
一、河北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举措 (一)出台政策引导流转 2009年2月21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7.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意义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是农业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需要,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同时,平稳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另外,依法、有序的土地流转,对于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解除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防止土地抛荒和粗放经营等许多方面,均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路径。加快土地流转需要从政策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的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关系确定,充分认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征,辨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障碍,最终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广受关注的热点。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突破传统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基于浙江省实际,着力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从而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农地流转有序进行。一、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近年来,  相似文献   

10.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合同是指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承包方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组建土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农场或股份合作社,以公司化的方式对土地经营实行规模化运作,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凭其所拥有的股权参与权益的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即称为出资合同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做为股份投资到公司里,由公司对土地实行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然后科学的进行效率兼效益的农业生产,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增值效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到公司,既可以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加农业生产,也可以不参与土地经营,将土地完全交给公司,只是按股分红。在此情况下,出资农户可以凭借持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公司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其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最大资本增值。其实,早在1994年广东省政府就在珠江三角洲推广过土地股份合作制。继广东之后,福建、浙江等沿海省市也开始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随后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进行尝试。2006年12月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相似文献   

11.
付静 《商》2014,(52):225-225
土地作为广大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群众受到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本文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对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采取互换的方式流转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流入城市,造成农地的大量荒废;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农户“去农化”意识增强,进一步导致了农地的撂荒、弃耕。为促进农业发展,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必须开拓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模式,促进流转的市场化。2014年3月在安徽省绩溪县推出了首款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商化项目——“聚土地”,目前该项目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数量少,流转土地规模小。本研究通过对绩溪县农村地区农户家庭的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66份,然后运用SPSS17.0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因子分析。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商化流转参与意愿度低,风险感知程度大,主要受到“流转后收益因子”、“电商交易因子”和“流转后土地质量因子”因素的影响。文章最后针对影响农户参与土地电商化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从农村管理制度和农村就业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电商化流转,创新土地流转与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13.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允许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战略决策,为推进土地流转提供了大力的政策支持。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全同土地流转比例总体还比较低,目前全国平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大约为8.7%,  相似文献   

14.
农业部发出的《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强调:要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转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5.
吴蕾  黎阳 《商》2013,(18):412-412
目前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题,大力发展区域化、规模化也成为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途径。基于此,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就成为必然。可以说,土地流转将对推动我国农村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等产生深亥0的经济、社会影响。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强调: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系列政策下达,显示了国家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上的制度建设及政策支持,为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权市场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土地流转的重要交易场所,是流转信息发布、政策技术服务的平台,是对流转行为进行监控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十七大对农村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做到统一政策,明确市场运行规则、市场机制建设、财政扶持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地时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漉转市场".这是党中央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重大部暑,深得全回人民拥护.但是,对于土地流转要加强管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取得经营权流转时,均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遵循<物权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延续了中央一贯的政策基调,遵循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与2005年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的"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三权"分置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自2002年起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近年来流转面积越来越大,但流转方式还比较传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合理与否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实践中之所以会出现土地流转实际价格要低于理论价格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更容易获得高收入、流转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农村土地主体虚化和产权不完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品性与价值性比较模糊,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价格服务机制、建立价格监管机制三个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保护流转双方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20.
蒋雨露 《商》2014,(29):209-209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及重视程度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制度又经历着一次重大变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仅关乎着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农业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对此,我国应该完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文件,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限制,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保障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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