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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转让定价问题公告如下: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二、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  相似文献   

2.
(接上期)第二章立案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应用各种数据资源,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同期资料管理、对外支付税务管理、股权转让交易管理、税收协定执行等,及时发现一般反避税案源。第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存在避税嫌疑的,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复核同意后,报税务总局申请立案。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税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相似文献   

4.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相似文献   

5.
《财会学习》2014,(10):8-8
正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11,(12):43-43
代开发票是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那么,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呢?  相似文献   

7.
关联企业是指与另一企业(或个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五条明确规定,关联方关系主要指(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税务机关。第四条复议机关…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并对确定关联人的范围明确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一方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二是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其中,  相似文献   

10.
关于企业向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做出了基本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什么是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关联债资比例怎样计算,标准比例是多少?向关联方借款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如何计算,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笔者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的规定予以解析。一、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界定(一)债权性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  相似文献   

11.
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及出口退税等其他税收政策的调整,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强了对企业对外投资的纳税管理力度。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和持股架构设计,以及运营、投资退出或者企业内部业务整合时,都应考虑涉税问题,否则将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受控外国公司、境外中资控股公司,或进行转让定价、一般反避税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增加企业税务风险。本文从企业涉外常设机构设置、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直接控股与间接控股方式三方面探讨企业涉外业务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12.
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及出口退税等其他税收政策的调整,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强了对企业对外投资的纳税管理力度。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和持股架构设计,以及运营、投资退出或者企业内部业务整合时,都应考虑涉税问题,否则将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受控外国公司、境外中资控股公司,或进行转让定价、一般反避税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增加企业税务风险。本文从企业涉外常设机构设置、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直接控股与间接控股方式三方面探讨企业涉外业务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13.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又要开始了,2006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与往年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同税发[2005]200号)第六条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相似文献   

14.
企业向关联方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纳税人非常关注的问题,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涉及关联方利息扣除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九章中。  相似文献   

15.
一、纳税人怎样领购发票?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需使用发票的,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二、临时需用发票怎么办?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注明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大小写金额、开票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等情况,并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  相似文献   

16.
税务     
《财会学习》2013,(8):39-40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请问向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北京市王洋)在线专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为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将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4,(19)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1号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税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相似文献   

1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1号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税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相似文献   

19.
李国胜  陈洪印 《中国外资》2013,(21):193-193
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业务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日益加大,国家亦加强了对企业关联方披露的监管。实践中,全面、合法、正确地核算关联交易并规范关联方披露,有利于保证关联交易的真实性与公平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本文对目前企业关联交易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并提出做好关联交易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正一、税务机关通过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前期监控和后续跟踪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手段发现纳税人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提示其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并要求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20日之内提供同期资料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应当审核分析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合理性,可以自行调整补税。纳税人要求税务机关确认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等特别纳税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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