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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征地补偿过低、征地权被滥用问题,需从实体方面规范征地的范围和给予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并构建公开、参与、高效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权,保障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并分享其成果,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妥善解决当前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的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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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郎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08,(11):159-159
本文指出目前年产值倍数法的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的不能真正反映被征地所蕴涵的土地价值等缺陷,提出了确定农民具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和按照土地的市场价值确定补偿标准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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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土地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例如地价飙升,不仅加大了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甚至可能在城市形成一批“负资产”所有者;征地与拍卖地价的巨大差异吸引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加紧了对农民权益的剥夺。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制度创新不能仅仅限于讨论政策底线的“能够怎么样”“应该怎么样”是我们必须正视并讨论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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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实证分析——以河北省徐水县县城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确定思路和测算方法`1.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概念.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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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给被征地农民以合理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颁布实施的《宪法》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建议,增加了补偿内容,无疑是一个进步。但究竟应给予被征地农民多少补偿呢?因此,应在宪法中写入对被征土地的农民给予全额补偿,或至少强调合理补偿。否则,如果仅仅提“给予补偿”,而没有任何可依据的标准,那么,当各级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只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很低的象征性补偿,从而事实上造成对农民的剥夺时,我们就无法判断这些政府行为和法律规定是否违背了宪法。首先,公共利益的范围有大有小:大到整个国家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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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协调和解决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冲突的一项基本制度,妥善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对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入手,对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思考,并从合理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丰富补偿方式,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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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价值的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周边农村的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引发了各种矛盾,其中征地补偿标准过低是目前征地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农村拆迁补偿中争论的焦点。要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就要探讨目前补偿标准价值构成存在的问题。从补偿的构成来看,目前的征地补偿涉及了对土地资源及其地上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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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的一项重要法定财产权,在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中,并末作为独立的补偿对象来对待,致使农民的这一合法土地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要改革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的补偿主体,进行直接补偿,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程序,以便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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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劲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4):73-75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土地征用的方式转为建设用地,但现实中往往因被征地农民得不到满意的补偿和安置,导致征地受阻并引发社会矛盾,本文提出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新型土地开发(征地)模式,既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土地开发进度,从而满足城市建设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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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强调,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近年来。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大量农村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农村乃至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温家宝总理警告说,在土地问题上决不能犯历史性错误。
发生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杜蒙县)敖林西伯乡杏树岗村的一起长达22年的占地纠纷。作为农村土地问题的一个典型事件。值得人们深思,警醒。该村32户村民。承包的耕地长期被占,又未得到任何补偿,22年的困苦生活与艰辛维权,却换来一场打不完的官司。是谁令这些农民无地可种。含冤难诉?是谁漠视甚至剥夺了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是谁一手制造了这一起土地纠纷?农民的土地权益究竟应该得到怎样的保护?[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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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地逐渐成为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在征地过程中,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实行的是以土地使用权基价为组成部分的货币金额计算方式,但受到商品住房价格不断攀升等因素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基价的运用瓶颈日益显现。本文从土地使用权基价的运用入手,发掘其问题并提出对策.为征地补偿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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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里,法律强调的是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在征地实践中,“被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及农业生产设施常常因实施征地遭受破坏,致使被征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蒙受损失,引发征地纠纷,诱发征地上访、集访、重访。本文试图通过对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损失补偿探索,进一步丰富征地补偿内涵,寻求建立全覆盖的征地补偿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