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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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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作为一种基本的商行为主体.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从设立到存续再到注销。竞争、风险和优胜劣汰法则始终考验着企业的生存能力.而与之相伴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是商主体的筹办人或商主体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资格而依照法律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并被核准登记公告的法律行为.是商主体获得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的必经之道.凡未经商事登记者不得以商主体资格从事经营活动。从我国的相关立法来考察.一方面法律以语焉不详、态度暧昧的表述将商事资格区分为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另一方面又通过相互抵触、歧义互现的规定以营业执照的颁发和吊销为着眼点.赋予了其以双重表征的功能.形成一种商事主体资格功能蜕化而营业资格功能膨胀的异化状态。这不仅造成自身制度构建上的缺漏.在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上也蕴藏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相似文献   

2.
邓玉敬 《企业导报》2014,(22):151-151
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商事法律制度之一。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的法律行为。在越南,商事登记是指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按照法定程序,把与交易相关的商主体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公示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3.
一、改革登记审批制度的基本思路我国目前的登记制度把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和经营资格的确认混为一谈,是造成目前登记审批制度混乱、效率低下、腐败滋生的主要根源。改革前置审批程序,减少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项目或行业,按照WTO要求把前置审批削减到最低限度,并逐步由行政审批制度过渡为登记注册官制度。首先,要把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和经营资格的确认分离。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只确认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只要提交基本的文件即可颁发营业执照,企业以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存在,由此企业可以进行开立帐户、刻制印章、办理各种许可审…  相似文献   

4.
本文充分肯定了我国工商登记制度在过去30多年的历史贡献,同时对现行工商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改革的目标和路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主体登记与营业登记相分离.主体登记单纯地体现为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变动登记,排除了政府对商事主体营业行为的干预;营业登记则赋予工商机关通过信息披露对商事主体的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管的功能.文章还对商事登记的范围及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论文对我国目前实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在对广东、福建等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实践情况进行总结、比较的基础上,从商事登记立法、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关系、商事登记审查原则、个体经营登记范围、商事主体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商事登记是由两方实施但牵涉多方利益的法律行为。因此,商事登记制度具有双重目标,既要保障私权,又要实现公法控制,需要平衡国家、登记申请人、第三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本文将商事登记的制度价值和法律功能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赋予商事活动当事人以商事主体的身份和资格,肯定其法律地位;二是公示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和能力,确立和维持其商业信誉;三是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交易安全,提高效率;四是便利国家对商事主体的管理,建立和维持商事经营秩序。  相似文献   

7.
2017年4月,全国首部营业执照"自助登记打照一体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平潭正式启动商事主体自助登记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助登记打印,在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方面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相似文献   

8.
营业执照既是确立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法定依据,也是商事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许可凭证,承载着公示、约束、承诺等多项功能,对于商事主体身份和经营资格的确认具有权威性。现行登记注册中,由于营业执照规格、样式、内容等不尽统一.给投资者办理登记注册、登记机关打印发放、  相似文献   

9.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工商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并在工商营业执照的版式和记载内容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将对严重依赖工商登记前置的税务登记产生巨大冲击,也必将对税收征管如税源监管、信息管税、企业所得税管户界定、税种核定、发票核定、实地核查等产生影响.提出从界定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加大信息管税力度、取消税种核定、改革发票管理模式、强化税法遵从、推行身份认别、取消审批事项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等八项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
商事主体登记,一般也叫商事登记、工商登记,或者叫市场主体登记。商事登记是商事主体获得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发生变化的标志性结果,是商行为内容以及商行为产生效力的结果,也是创设和确立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国商事登记的事项主要有商号、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负责)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企业、法人)从业人员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所有权人、财产责任等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为了进一步明确商事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的概念,对电子营业执照的定义、特征及适用法律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将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等几个概念做了详细比较,最终确定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定义,即为由商事登记机关以电子签名方式签发,载有商事主体登记信息,证明商事主体资格,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营业执照.通过深圳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生成的营业执照符合电子营业执照的概念和标准.  相似文献   

12.
"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社会创业热情具有积极意义,在新制度下需要对市场监管职责予以重新认定。文章结合"先证后照"和"先照后证"两种登记制度,对新登记制度下的无照经营问题进行了解读,辨析了工商机关对无照经营行为监管的责任边界。  相似文献   

13.
2013年,我国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正式被列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这是继2005年新《公司法》中商事登记制度调整后,又一次对工商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本次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注册资本由实缴资本制向认缴资本制转化,工商登记程序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化,进一步放宽其他工商登记条件。商事登记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从制度上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给登记制度改革提出了重要课题。本文以商事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天津市工商登记管理的经验与实际,就商事登记改革的实践路径展开相关思考。  相似文献   

14.
根据国务院部署,2014年全国各地探索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将实现“一照一号”登记.按照目前顶层设计,我国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作为江苏省企业并联审批改革试点市,宿迁市早在2013年9月就启动“三证合一”改革.目前,该市再次启动基于“一企一码”基础上的“多码合一”改革,力求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号等整合为一个独立的18位登记证号,所有商事与非商事主体以一号对外使用,达到主体与监管部门“双减负”,并成为各类主体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唯一标识. 笔者作为设计者之一,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商事与非商事主体主要编码依据及方法,并对宿迁市“多码合一”赋码规则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5.
现代商事登记以公司登记为主体,同时还包括个体商人、合伙等其他商事主体的登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商事登记制度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的欧洲,主要是伴随公司制度的变革而最终确立的。但是,作为一种商业主体的活动,商事登记行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商人行会登记。现代商事登记制度从最初起源到最终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6.
反思商事登记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恒超关媛媛《反思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一文认为,我国应采用体系化的商事登记立法模式,将法人登记与营业许可分开。文章从商事登记作用及我国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商事登记立法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期有关市场准入方面还刊登了徐茜、王平、刘孟河同志的三篇文章,供相关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17.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应重视商事登记效力体系的构建,唯有科学合理的商事登记效力制度,才能确保商事登记所具有的公信力,并发挥商事登记制度的功能。经正确登记的事项,除法律规定自登记时发生生效效力者外,自商事登记机关发布公告之日起,登记义务人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应登记而未登记的事项,除法律规定不发生效力者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错误事项,登记义务人不得以之对抗真正权利人以及善意第三人,但善意第三人得援引该错误登记事项对抗登记义务人。善意第三人基于对错误登记事项之信赖而取得权利者,其权利保护应适用善意取得之规定。错误登记应属无效登记,但仅在裁判宣告后方可主张。  相似文献   

18.
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为各地正在推行的商事登记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做好"宽进"后的"严管"工作,工商部门应按照《决定》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  相似文献   

19.
商事登记制度是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保障,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事登记立法极为分散,且法律之间存在冲突;登记体制上,我国"统一主义"登记模式的弊端突现;登记之后公示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我们需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的立法,采取统一主义"与"分离主义"登记模式并立并建立公示透明体制来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现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缺陷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缺陷一、企业登记前置性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目前在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往往需要经过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许可后,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工商部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后,申请人才获得经营资格。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初步清理统计,目前企业在申请登记注册前,需经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审批的事项有193项。其中有的是法律、法规规定,有的是规章规定,有的是规范性文件规定。这种情况在省以下更为严重。这种前置审批的多、滥现象,不仅给注册登记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更主要的是阻碍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限制了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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