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的营业执照和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申请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获得批准文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有关部门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的,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擅自出租转让营业场所…  相似文献   

2.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3.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4.
执法卡片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所在地既包括户口所在地,也包括经营所在地。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还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批准文件。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开业登记包括四个程序:申请、审查、审批、发照。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  相似文献   

5.
《光彩》2002,(8)
杨先生:根据现行有关法规规定,你不能将个体餐饮店承包给他人经营。《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由此可见,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人员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由本人亲自从事经营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关于个体工商户可否由他人承包经营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犤1995犦第254号文)中也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自己不经营而由他人承包经营是违法的。”需要说明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公民个人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6.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处罚包括五种: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营业、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  相似文献   

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当事人伪造营业执照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所适用相关法律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犤2002犦10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职能部门,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向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依法核发的经营凭证,是企业、个人取得经营资格的政府证明文件。二、对伪造营业执照的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9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6款等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情节严重构…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土地估价行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土地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和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现就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设立从事土地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以及可供人们参观、游览的公园、陵园、寺庙、博物馆(院)等。第三条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经营。严禁无照经营。第四条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  相似文献   

10.
(接上期)拍卖监管的内容1、拍卖企业的资格是否合法《拍卖法》第十一条规定 ,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 ,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也做了相同的规定。这是判断拍卖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格的基本条件。登记程序未完成和没有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属于没有合法资格 ,不能从事拍卖活动 ;有的企业虽然有营业执照 ,但经营范围没有拍卖项目 ,同样不能从事拍卖活动。2、拍卖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拍卖行…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中的职责,以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种类。这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学习,充分认…  相似文献   

12.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1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坚决打击不法粮商、维护粮食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粮食收购条例》和国务院印发的《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特紧急通知如下:一、立即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凡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粮食…  相似文献   

14.
<正> 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照经营和为无照经营提供条件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无照经营属于非法经营。它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  相似文献   

15.
《光彩》2004,(11)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经营电脑配件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是电脑配件、电脑耗材销售。今年8月,我在店内组装了4台电脑,并全部联在互联网上,有人来玩时,就提供给他们上网。不久,我在营业时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最终认定我是无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200元,没收我从事上网服务的电脑4台,罚款1万元。对此,我很不理解,我是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能认定为无照经营呢,最多算是超范围经营吧?读者许荣生许荣生读者:你好!你来信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前网吧专项整治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超范围经营是指当事人超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九月六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近几年来,一些虽有营业执照,但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无”企业)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以下简称无照经营)的现象日益严重。“三无”企业…  相似文献   

17.
工商企字[2000]第289号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企业登记申请核准后不领取营业执照如何处理的请示》(鄂工商注字[2000]第15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必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告成立。因此,对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撤销企业登记,不再发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企业登记申请核准后,企业登记申请人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开展经营活动的,应…  相似文献   

18.
在《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实施前后,深圳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6月,深圳市工商局利用各种媒体连续刊登《关于敦促无照经营限期办理营业执照的通告》;同时将《规定》印发数万份,免费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市个协向全市个体私营经营者发出倡议书,引导无照经营者主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7月初,市局成立“清理无照经营行动指挥部”和7个督导组,三级工商部门共出动3700多人次,开展两次清理统一行动。对清查出的无照经营户按店名、地址、未办照原因、处理结果等内容逐项登记造…  相似文献   

19.
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2、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3、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4、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5、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6、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20.
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即时发生 ,流动性大 ,对抗性强的特点 ,对有照经营造成冲击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2000年12月 ,湖北省为有效地制止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 ,发布实施了《湖北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下面笔者就无照经营立法中的一些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一、加快处罚无照经营立法的意义(一 )加快处罚无照经营立法是补充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及与之配套的登记管理法规 ,对取缔或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都有规定 ,但是 ,这些规定多属原则性的 ,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一是对无照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