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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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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京政发(1992)35号《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财工字(1995)18号《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现定〉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北京市地方所属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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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八区房管局、房改办,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丰台区试点的基础上,其他城近郊区也相继出台了本市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实施办法,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农转居人员和安置住房的认定 本通知所指农转居人员是指本市行政区内因国家或单位建设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所形成的农转居人员,农转居人员的安置住房是指征地过程中拆除农转居人员的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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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就执行我市私房标准租金的城镇私有出租住房的提租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0年4月1日起我市城镇私有出租住房的标准租金从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0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 17元,承租人应纳月租金按提租前的应纳月租金乘以1.760计算。 二.承租人所在单位原发放的私房租金补贴每使用平方米0. 83元予以保留.本单位无力支付的,由上一级单位解决。 三.租金提高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户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承租私房,由区县民政部门对新增租金给予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承租私房的离休干部和享受 100%退休费的职工家庭(以下简称离休人员)新增租金超过本人和配偶增发补贴部分由承租人所在单位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73元.低于 400元(含)的承租私房的居民家庭.房租超过家庭月总收入10%的部分原则上由承租人夫妇所在单位各补贴一半.单身职工由所在单位补贴;其他承租私房的居民家庭.月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月总收入15%的部分原则上由承租人夫妇所在单位各补贴一半.单身职工由所在单位补贴。上述后三类人员所在单位无力支付补贴的,由上一级单位解决。 四、关于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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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3,(8):114-116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24号令予以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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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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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3,(11):115-118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北京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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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京房改办字第080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 23号)。稳步推进租金改革。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的有关文件已印发。根据《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京发[1999] 21号)关于“地方单位的租金标准和提租时间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动,并尽快实现同步。租金标准的提高与提高职工收入相结合.租金提高后。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减免政策”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提高我市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 2000年 4月 1日起。我市出租的公有住房统一执行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 3.05 的标准租金。 二、从2000年4月1日起,在提高房租的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已购房职工)增发补贴,月人均补贴额为90元。 各职级人员月补贴标准为:正局级 130元,副局级 115元,正处级 100元,副处级90元.科级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80元,25年以下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元。 工人月补只占标准为:高级技师9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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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各市属机构房改办,各区、县房地局,中央在京各单位房改办:现将公房出售中,有关复式住宅阁楼价格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复式住宅的阁楼价格按成本价或标准价乘以折扣系数确定(折扣系数不低于70%),折扣系数由房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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