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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创新的法律政策障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由拆迁许可制度、拆迁估价制度、拆迁补偿制度、拆迁纠纷处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组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是城市房屋拆迁中多项制度的中心环节,是涉及拆迁双方利益的根本制度。通过公共利益和公平补偿来规范政府权利和居民财产权,当前,在法律、政策及实践上都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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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乡结合部问题在各地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学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征地拆迁问题更是城乡结合部问题研究中的重点和关键所在.基于此,本文拟就城乡结合部征地拆迁问题进行相关探讨,在大量的文献阅读与总结归纳的基础上认为:城乡结合部征地拆迁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行文思路是先简单的从概念界定入手,继而对城乡结合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阐释,分析产生诸多问题的原因,找出其症结所在,并在文章结尾部分富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推动城乡结合部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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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实施对房屋拆迁政策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了清理文件、行政许可主体、公布许可项目等措施。然而,《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以人为本、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理念,对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带来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带来的巨大影响,并没有引起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笔者认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当前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程序、拆迁许可证效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主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等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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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农村房屋及宅基地权属管理制度的缺陷与分析(一)农村房屋及宅基地行政管理体制尚未整合1986年,为了有效保护耕地,有效管理土地资产,国家组建了独立的土地管理局,后升格为国土资源部,成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自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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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缙云县旧城改造步伐明显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量明显增大,2002年5月出台《缙云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来,共拆迁房屋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被拆迁户数837户。我县坚持依法拆迁,使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也确保了房屋拆迁项目顺利实施。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拆迁政策和拆迁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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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产权制度之现状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宅基地产权制度的突出问题1.一户多宅和超标占地现象比较普遍,土地浪费严重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非通过市场行为交易。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成本基本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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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保障城市居民的权利利益,在信息发达的当今时代愈加尖锐。因为分配不均以及利益的驱使所引发的冲突与社会矛盾与日俱增。如何通过制度的重构来促使补偿机制的运行,关键在于要平衡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各个主体间的利益并明确其中的关系、联系。因此,本文从城市化整改与拆迁补偿理论入手,引荐国外补偿特征,分析城市拆迁机制的利益保障,从而促进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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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家和上海市开始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拆迁补偿从“数人头”转变为“数砖头”,从而使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成为了一项关系动迁居民切身利益,乃至影响到城市建设进程的重要工作。2003年,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工作,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建设部出台了《城市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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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琳 《房地产评估》2006,(10):31-31,28
我市在宅基地流转管理中,保留农民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如受让方受让后,符合“一户一宅”,并不超申请建房最高限额的,交了房地产转让税费后,可以流转;否则,除了交房地产转让税费,还要交转让部分土地级差地租,方可流转。在实际的操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在这里作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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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需要拆迁和谐。我国拆迁补偿政策经历了由“补人头”到“补砖头”的演变过程,现行补偿政策还有哪些不和谐因素?如何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该文作者对此做了深入剖析,并以实例给予说明。对拆迁补偿政策的研究和管理而言,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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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村民私有房产所有权的关系 农村村民户口在集体村民组织管辖范围内,且能履行村民义务,符合安排一处建房宅基地的,按照个人申请,村队申报,乡镇审核,由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建房。这种经审批即可建房的使用权获得方式为无偿划拨。村民获得无偿划拨宅基地使用权后,所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属村民私有,其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属村民集体所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往往超过规定审批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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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创新思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主体特定性:农村宅基地取得权是一种基于身份的权利,就其初始取得而言,权利取得主体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且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能自己建房,不可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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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进行了学理基础和立法依据等方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城市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权利和补偿具体操作标准进行了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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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我国城市房屋拆迁房屋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剧烈冲突事件,并且越演愈烈。这些事件的焦点之一是房屋拆迁者和被拆迁户之间对土地使用价值补偿费数额存在极大争议。本文通过对城市拆迁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探讨一下房屋拆迁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的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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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八十三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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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中土地权利的征收与补偿 1.房屋拆迁过程中城市国有土地权利的征收与补偿 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城市实行以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为特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我们遵循渐近式改革路径,城市用地并行着两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出让、转让、入股等)和无偿取得(划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过程。在对国有土地权利补偿时,如何在不同土地使用权类型中确定平衡点,既与现有制度安排保持一致,又能够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矛盾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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