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一栏有时会填写进口商的名址。在这种情况下.指示提单在进行背书转让时便容易产生纠纷。本对此种情形下托运人的身份进行分析界定,并对各方行为的有效性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3.
《中国海关》2014,(10):72-73
FOB是当今中国出口贸易术语的主流,因此讨论FOB项下的货权非常有现实意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规定FOB合同下卖方的责任:“卖方的义务是向买方提交证明已按约定日期或期限,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交货证明、协助取得货物的运输单据(即提单)。”由此可见,提单是由卖方依FOB合同转让给买方的,并非由承运人直接签发给买方的。在FOB出口情况下,发货人可接受买方指定的班轮公司,最好不要接受境外无船承运人提单。  相似文献   

4.
正纺织产品外贸出口作为我国重要出口部类,具有量大、单位价值小等特征,而出口商为争取订单,往往服从客商关于L/C项下的FOB纺织品交易货代由客商指定并以货代提单交易的安排,从而导致部分银行认定的潜在单、证不符点或货代恶意构造不符点的风险,以及灰色清关或无单放货等纠纷与欺诈风险,其所形成的折价、退单均易造成纺织产品外贸交易受损。本文在分析FOB术语的客定货代对我国纺织品出口交易纠纷及欺诈特征基础  相似文献   

5.
倪爱娟 《现代商业》2011,(6):197-198
FOB这一贸易术语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开放,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际贸易中,但由此产生的贸易诈骗也越来越多。由于我国法律方面的缺陷,发货人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力都没有得到确切的保障,本文FOB术语诈骗出发,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减少FOB术语下的欺诈风险。  相似文献   

6.
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的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而签发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运日期内装运.货物的卖方为了顺利结汇或从开证行处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往往将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中的装运日期倒签.  相似文献   

7.
2000年8月7日,原告与日本公司签订了进口日本产物的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CIF烟台,起运港为日本某港口,目的港烟台,装船期为不得迟于2000年10月30日,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原告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了以日本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0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相似文献   

8.
用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当今的航运实务中被普遍采用,特别是在承运人和托运人就签发清洁提单的问题发生争议时,这一做法对承托双方避免不应有的损失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它的滥用破坏了提单批注的航运惯例,有时会有人利用保函进行欺诈,损害了收货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们应避免这一问题的发生,这就涉及到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的效力认定。本文结合当今国际立法和实践,对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分析厦门海事法院审判的一起无单放货案例,表明了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双重无单放货”的表现形式;比较了无船承运人提单与实际承运人提单的共性与区别,着重探讨了无船承运人提单也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在记名条件下等同于海运单,在指示提单条件下具有海运提单的功能;文章最后论证了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在“双重无单放货”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及后果。  相似文献   

10.
11.
国际贸易中托运人为顺利结汇,往往在货物外表状态不良时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以换取清洁提单,这种作法对促进航运顺利和避免经济损失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保函在法律上的效力,至今还未得到国际上的认可,国际间亦无统一的认识,因此给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带来的不小的阻碍。本文通过对国际公约及一些具体案例的分析,来说明不同情况下的保函的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2.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放航运市场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中FOB出口数量一直攀升,目前己成为出口第一大贸易术语.其应用既存在外商的施压,也是我国外经贸环境作用的结果,但大比例高频度地使用FOB出口条件也给我国出口商带来很大风险.  相似文献   

13.
一、案情介绍某年3月,我国某企业(简称出口商B)与西班牙一公司(简称进口商F)订立了出口2000公吨货物的贸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信用证付款。4月5日,出口商B收到信用证。信用证中要求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一栏内填写进口商F公司的名称。4月15日,  相似文献   

14.
一、案情简介江阴丽尔雅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下称丽尔雅公司)为履行其与韩国然宇公司的信用证结算的FOB合同,于2007年1月24日以传真形式向上海风航国际货运有  相似文献   

15.
李月  苏玲利  解冰 《消费导刊》2009,(2):150-151
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会面对集装箱滞箱费、处理费,码头堆存费,到付运费,滞期费等巨大损失。损失后,承运人必然要向货方索赔。在此情况下,应当向收货人还是托运人索赔,收货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如何?就托运人而言,订约托运人和交货托运人的责任一样么?这些都是在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中,笔者将从卖方的角度出发,分析FOB贸易术语下卖方对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所承担的责任。得出的结论是仅仅在卖方作为订约托运人时,才与收货人一起对承运人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6.
2012年4月,广州ABC贸易公司向香港AAA物流公司订舱,委托香港AAA物流公司承运一批货物从汕头到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在贸易公司支付了运费之后,香港AAA物流公司向托运人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正本提单。2012年5月,货物到达目的港,但是收货人迟迟没有提货。2012年  相似文献   

17.
正FOB贸易条件下,通常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而卖方只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船上即完成交货义务。随着国际贸易分工的细化,国际货运代理广泛参与国际运输业务,买卖双方通常都不会直接与承运人交涉,而是委托货运代理来完成大部分运输环节。在FOB贸易条件下,买方经常指定卖方所在地的货运代理为其安排租船订舱的业务,并且要求卖方将货物交  相似文献   

18.
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业的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两者之间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着许多容易混淆的地方。本文首先明确了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人的概念、法律意义及其经营范围,然后对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19.
论FOB出口条件下House提单欺诈的责任分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FOB贸易术语下出口一般是由进口人租船订舱,如果进口人与契约承运人恶意串通,通过无单放货的方式对国内出口人进行欺诈活动。那么应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应由进口人和契约承运人承担责任。如国内货代被证明参与了欺诈活动或者明知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那么国内货代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进口人和契约承运人下落不明或无实际赔偿能力,而国内货代主观上也并无过错,应由出口人和国内货代按公平责任原则承担适当的责任。  相似文献   

20.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