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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企业跨境融资行为愈加常见。1992年以来,累计有逾500家中概股公司赴美上市。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有所抬头,美国相继出台针对在该国上市的外国证券发行人严格的监管措施。其中,2021年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 HFCAA)修正案,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连续三年未经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检查的外国发行人证券进行交易。该法案以及其额外信息披露要求将提高中资企业赴美上市门槛,增大中概股退市风险,对跨境证券融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亟待关注。本文通过梳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引申分析美国金融安全审查以及金融制裁的发展趋势,进而从多个维度就该法案对中概股跨境融资带来的潜在影响进行全面阐述,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企业跨境融资行为愈加常见。1992年以来,累计有逾500家中概股公司赴美上市。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有所抬头,美国相继出台针对在该国上市的外国证券发行人严格的监管措施。其中,2021年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HFCAA)修正案,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连续三年未经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检查的外国发行人证券进行交易。该法案以及其额外信息披露要求将提高中资企业赴美上市门槛,增大中概股退市风险,对跨境证券融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亟待关注。本文通过梳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引申分析美国金融安全审查以及金融制裁的发展趋势,进而从多个维度就该法案对中概股跨境融资带来的潜在影响进行全面阐述,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企业破产法》引入了破产重整制度,但其制度的实施环境和具体设计均存在缺陷,使银行债权面临风险。要使银行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完善相关司法制度,维护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平与公正,并借鉴国际经验,完善重整准入资格审查程序。同时,银行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应对制度的变化。  相似文献   

4.
肖龄 《武汉金融》2007,(8):32-34
美国重整信托公司在不良贷款评估方面拥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本文介绍了重整信托公司的不良贷款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讨论了重整信托公司进行的评估业务外包,总结了重整信托公司的实践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希望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不良贷款评估实践。  相似文献   

5.
陈子豪 《金卡工程》2009,13(11):38-39
我国新《破产法》中,关于破产重整制度的引进填补了立法的空白,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在重整过程中,重整监督人所起到的作用十分重要。本文将以比较法的方法,探讨我国《破产法》中关于重整监督人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7,(9)
破产重整是濒临破产公司脱困的一种战略选择,破产重整后能否脱困,重整模式的选择至关重要。本文以财务管理角度出发,从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四个方面对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后的财务状况进行绩效分析与评价,总结不同破产重整模式对秦岭水泥财务绩效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既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新的途径,又为债权人维护债权带来了重大影响。加强对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研究,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对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破产重整法律制度,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在债权人权益维护方面具有的制度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及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完善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当前上市公司重整的一种主流模式,这种模式具备重整融资的表象,却不具有其实质,且容易引发许多问题。本文对这些上市公司重整所适用的融资模式进行考察,在比较国际通行的重整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对破产法和资本市场等调整上市公司运行的制度体系产生的影响,进而提出改进我国公司重整融资制度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破产法的颁布和实施,尤其是重整制度的引入,重整期间的融资问题日益引起关注。法律的制度安排,规则设置对于规范和激励企业重整融资非常重要。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美国破产重整立法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DIP融资,了解其制度设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经济的整体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破产法》的价值目标已经由过去的破产清算转向了如今的预防企业破产,以减少企业破产清算给经济与社会带来的震荡,因此企业重整与和解制度便应运而生。本文以经济学为视角,对重整与和解制度的价值展开分析,并继而提出了我国《破产法》中重整与和解制度的发展完善方向。  相似文献   

11.
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方案对于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方案指出,研究建立预重整制度。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施行至今已有12年,其中关于重整制度的规定已无法完全满足当今市场主体的需要。按照《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预重整制度能够解决当前重整中存在的哪些问题,在建立预重整制度的过程中又该注意些什么,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问题企业破产重整是业界和学术界的热点研究问题。本文从共同治理理论出发并结合实践,总结归纳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介入破产重整领域的五种模式。其中,传统模式包括收购归集不良债权介入模式、共益债务介入模式和破产投资介入模式;创新模式包括受托清偿介入模式和预重整阶段介入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用不同介入模式过程中,应增强与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合作,预判各类风险并夯实尽调工作;努力争取破产管理人身份,积极联合优质产业投资者作为重整投资人,盘活破产重整企业低效无效资产。  相似文献   

13.
《新理财》2021,(1)
香港特区政府正就草拟的《公司(企业拯救)条例草案》向社会征询意见,旨在为香港引入首个法定企业拯救程序和无力偿债情况下营商的规定。重整及破产管理专家讨论了香港现有重整及破产框架的优点和缺点、对新草案的期望,以及新框架可能对香港的大小型企业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周子旋 《中国外资》2011,(17):121-122
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也是对旧《破产法》进行调整与修改。它对于拯救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破产重整制度的确立和法令现状等问题的分析,研究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相对于传统破产清算制度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5.
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为防止担保权人变卖处置抵押物而影响重整进行,《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重整中多数都要通过股权调整等筹措资  相似文献   

16.
论公司重整制度的价值取向和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远明  罗攀 《南方金融》2002,(10):19-21
清算程序、和解程度和重整程序共同构成了现代破产制度的三人基石。重整制度以预防破产、拯救困境公司为己任。各国日益发展和不断完善的重整立法使得现代破产法由过去的破产中心主义趋向重整中心主义。文章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论述了重整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继而比较了主要国家重整程序的适用范围,并对我国草拟中的重整立法提出了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7.
本文利用模型分析了债务重整对上市公司违约边界的影响。研究发现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有可能在资产价值大于债务面值的情况下选择违约以牟取重整收益,且重整成本和清偿率与违约边界呈反方向变化。因此为防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违约风险,应该设定较高的违约边界。  相似文献   

18.
贾晶 《保险研究》2015,(4):115-123
我国《企业破产法》和《保险法》等原则性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破产重整,但一些重要的具体问题概无明确规则可言。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是保险公司破产重整的重要内容,应在法律制度中规定信息披露等有关要求,明确保单持有人的实体权益,优化程序设计,并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专业优势。  相似文献   

19.
国际动态     
《新理财》2003,(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高层变动 在股市持续震荡和不断的公司丑闻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最近几个月也被种种问题所困,并在围绕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ublic Compart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主席任命的争议上达到了高峰。 2002年11月5日,SEC主席哈维·  相似文献   

20.
池伟宏 《当代金融研究》2017,2017(3):122-136
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重整计划的制定则是重整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中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就重整计划制定在立法司法体系上的不完善和破产实践中对规则的巨大需求形成规则供需反差,理论上需要通过比较法进行研究借鉴,实务上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制度上的查缺补漏。本文从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视角,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及担任相关业务的破产专家等不同主体角度探讨重整计划制定涉及的各种问题,例如债转股的可行性及适用程序、自行管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制定与董事会决议、债权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协商和谈判权、重整投资人的选定程序以及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制定的衔接等。本文重视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相关的基础理论性研究,同时注重和强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协商和谈判权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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