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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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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引言 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作为一项资产进行核算和反映。在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准则中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后续计量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模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  相似文献   

2.
浅谈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带有投资性质的非金融资产,其确认和计量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予以确认,并首次在对非金融资产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该准则的颁布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企业仍需解决诸多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计量的相关技术难题。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单独资产进行了规范。本文据此用实例阐述了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售、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旁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本文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变革对企业核算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王敏芳 《财会月刊》2008,(12):44-45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单独资产进行了规范。本文据此用实例阐述了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售、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6.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已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企业率先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新准则)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予以确认,并首次在非金融资产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如何更好地应用该准则,笔者从以下三方面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本文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变革对企业核算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计量及其纳税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霞 《财会月刊》2008,(1):34-35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范围,将原属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的房地产独立出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是为了使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有助于决策。但是.笔者认为,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现提出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本文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变革对企业核算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王朋才 《财会通讯》2006,(11):62-63
一、房地产转换的界定房地产转换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房地产在用途方面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改为自用,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或者自用的土地、建筑物改变为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界定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  相似文献   

11.
为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准则”)。在此之前,我国企业没有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单独核算,其确认、计量等都与一般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类似,也没有进行单独的信息披露。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董兴春 《企业导报》2012,(16):132+41
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带有投资性质的非金融资产,其确认和计量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予以确认,并首次在对非金融资产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该准则的颁布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企业仍需解决诸多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计量的相关技术难题。  相似文献   

13.
对于土地使用权在会计核算上的归属问题,理论界众说纷纭。旧会计准则是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的。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将土地使用权分别归人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人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相似文献   

14.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现行制度下,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核算,这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同时它们兼有投资性质,又有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性质,因此,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  相似文献   

15.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比较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田莉杰 《财会通讯》2007,(3):59-60,103
投资性房地产是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将面临如何将原属一类的资产进行重分类、对重分类后的投资性房地产如何在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中进行选择及核算、不同模式分别对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等问题,本文从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比较研究出发,探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6.
资义银 《财会月刊》2008,(11):70-71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相似文献   

17.
一、“闲置”土地能否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8.
涉及土地使用权核算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笔者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9.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核算问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规定,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进行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核算。其当期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相似文献   

20.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明确了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若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明确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从准则中不难看出新会计准则与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借款费用核算上已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将对新旧准则在借款费用核算上的差异进行分析,并举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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