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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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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明确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在我国现行实务中,统一将固定资产增值税计入成本,不准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这种处理办法不符合增值税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2.
<正>2009年1月1日在全国推出的增值税转型,即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是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它启动中国经济新一轮增长,在全社会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的形势下,是一项拉动宏观经济增长的重大利好政策。其主要内容是: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是确认为进  相似文献   

3.
一、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的填列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也不包括计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各项税费,如耕地占用税,以及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营业税等. 债务重组事项中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权时,债权人支付的相关税金,视同购置非现金资产的支出.如果是以存货抵偿债权,应计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各项税费";如果是以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抵偿债权,应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如果是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抵偿债权,应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债务重组事项中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时,债务人支付的相关税金,视同债务的偿还,应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各项税费".  相似文献   

4.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销售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增值额的内容和扣除项目的差别,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其中,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值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将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据以课税的增值税类型;收入型增值税又叫净所得型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抵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的增值税类型;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对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性扣除的增值税类型。  相似文献   

5.
一、会计差错的含义会计差错,是指会计核算期间,出现在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的错误。会计差错的产生有诸多原因,常见的有以下几点:(1)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例如,按照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也计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予以资本化,则属于采用法律或会…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8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大于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将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有三种:直线法、实际利率法和年数总和法.  相似文献   

7.
"特殊行业固定资产弃置费用计入成本"成为新会计准则的亮点之一。本文从分析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提出的背景、意义入手,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与处置费用的概念范围、重要性、计量原则、对损益的影响等方面做出比对分析。  相似文献   

8.
<正> 销售固定资产理应交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增值税征收范围是销售或进口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这里的“货物”系指有形资产。毋庸置疑,企业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可动产(机器、运输设备等),并且有偿转让其所有权,这种行为纳入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该交纳增值税。但现在必须澄清以下三种模糊认识: 第一种模糊认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对出售的固定资产计  相似文献   

9.
《乡镇企业财务制度》第17条规定:“应支付的设备借款利息,工程完工前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价值;工程完工后需要支付的利息,采用预提的方式计入该固定资产的价值”。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设备借款利息,都应计入使用该项借款的设备或工程价款之内,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  相似文献   

10.
所谓农资免税,指的是免征增值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属于法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并没有明确,在实务中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不做任何处理,将收到的款项全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二是计提免征的增值税,月末转入补贴收入,其余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现举例如下: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已实行了增值税转型,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从企业新增、销售、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及非正常损失等方面介绍固定资产业务在增值税转型前后不同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2000年底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满足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必需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三个资本化条件时,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3.
固定资产作为增值税中一类比较特殊的货物,在增值税转型后,依然面临着不同类型固定资产增值税待遇不一致的尴尬情形。在购进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进项是否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影响着固定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所采用的计税方法。本文从增值税转型以后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固定资产销售的文件入手,分析现行的固定资产销售增值税处理,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14.
农资免税是指免征增值税,而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属于法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在实务中,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不做任何处理,将收到的款项全额计入  相似文献   

15.
一、新旧会计准则比较新借款费用准则与原借款费用准则比较,其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所指的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既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也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如有些以船舶、大型设备为生产产品的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就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在原借款费用准则中,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仅指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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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成本和利润的计算与列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农场作为国有农场的一个经营层次,其成本和利润计算的准确与否对农场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受到农场各级领导的重视。但实际操作中,在家庭农场主要农产品成本开支范围、利润计算口径等经济指标的计量方面,人们大多存在模糊认识。一、主要农产品的成本计算对于成本计算的误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肥料和农药以及其他生产物资按采购时的费用全部计入成本,而未扣除盘存未使用的部分;二是除固定资产之外,当年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等各种生产资料一次计入当年成本,而不论其发挥的效益将作用于多个生产周期。例如用于水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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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国家相继在财政、税收等相关领域出台了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条款是针对粮食生产企业和食品制造业的。在新规定中国家税务总局就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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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关于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新规定 (一)对于取得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国务院令第538号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及<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而我国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处理是分为纳入试点范围企业和非纳入试点范围企业两种进行区别对待的.这就使得一般纳税人在纳税地位上不平等,不利于公平竞争,而新规定对全国范围内的纳税人都采用一样的政策,有利于公平税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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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自2004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额,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当年没有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实行10年之久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已首先在东北地区启动。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对企业降低税负、提升业绩、改善现金流量,进而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带来重大“利好”。本文从会计学的角度,简要分析我国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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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的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固定资产的初始确认和计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的主要变化和确认时的职业判断做出了说明;同时进一步阐述了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影响;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属于超过正常信用期分期付款,固定资产的成本要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如何计量;特殊行业购买的特定固定资产入账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这几个重大变化的部分,这种变化体现了会计的可靠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固定资产的核算进一步完善,保证了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也为稳健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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