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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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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剖析及国际经验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成为发达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之一,以及国际立法大趋势的背景之下,研究如何完善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对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现状的分析,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金融消费者保护是银行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但在我国立法和实务中都欠缺应有的关注。本文将从必要性、问题和制度设计三方面进行论述。必要性方面主要强调金融消费者保护对金融体系的重要性;问题方面主要聚焦金融消费者面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的困境;制度设计上主要借用了LLSV的制度可能性边界,通过比较不同策略在保护金融消费者中的作用,最后得出结论:在监管与诉讼之间更倾向监管,但同时要吸收诉讼机制的一些优点。  相似文献   

3.
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各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遍觉醒。保护金融消费者针对的不仅仅是金融消费者的个体利益,而是在保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和信心,更是在保护一国乃至世界的金融及社会稳定。2011年,中国台湾地区相比大陆地区率先制定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文件。2016年12月,中央银行印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后,国家对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又一重要法律文件。通过对中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法律文件的分析对比,研究两地制定法的差异,并针对性地提出立法建议,最后对完善中国大陆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4.
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都通过修改现行的法律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已成为了世界各国的共识。而我国关于“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法律上更未明确其定义,导致现实中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在混业经营的大金融背景下,金融商品与服务的综合化使得证券投资者、存款人、保险人的身份具有了共同的性质,将存款人、保险人与证券投资者依据金融领域进行划分,以不同的立法对其进行保护已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界定,结合我国实际,确定“金融消费者”法律概念,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法,以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5.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金融监管当局普遍意识到,只注重审慎监管目标,忽视保护金融消费者目标,会破坏金融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通过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投诉案例,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制度保护缺陷日益凸显:金融消费者权益立法尚需时日,征信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缺乏、保护乏力,信息采集、信息共享缺少规范等。为此,需要构建征信业法律规范合理的效力体系,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程;加快构建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夯实金融消费者主体权益信息基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征信数据质量,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异议权等权益;强化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异议权、救济权,进一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7.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银行业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但在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绿色金融总体比例低、绿色金融体系不完善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问题.我国应积极采纳赤道原则,建立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及有效激励补偿机制,设立绿色金融服务部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我国银行业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金融消费越来越深地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各界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呼声日益增强。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辖内金融消费稳定健康发展,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推行金融维权模式,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实践发现,受体制、机制以及金融法律不健全等因素影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通过完善金融法律、理顺体制、整合力量等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者群体日益发展壮大,金融消费过程中因消费者权益被侵害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从金融市场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仅是消费者的自身需要,也是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加快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迫在眉睫。此次调研在充分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0.
一、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在县支行综合业务部门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岗,负责县支行职权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投诉,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次数和涉及金额进行分类、调查、核实,报领导小组实施调解,并通过定期的信息分析,识别潜在的消费者保护问题,为本行和上级行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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