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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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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1,(12):75-75
近日,甘肃省下发《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并且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补助金待遇。  相似文献   

2.
核心提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并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缴费年限。统筹区医保制度规定,自本地建立医疗保险制度(1999年5月)起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或虽未连续缴纳但补齐所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其1999年5月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含补缴)年限合并计算。在申请人拒绝补缴中断费用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停止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无不当。  相似文献   

3.
近日。广州市新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便可以开始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了,一改之前参保缴费的第七个月起才可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的老办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保医疗待遇(以下简称:职工家属医疗保障待遇)已经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既然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已经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抓紧时机、抓住机遇调整企业职工家属医疗保障制度,适时将职工家属纳入到整个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来。  相似文献   

5.
湖北省宜昌市犹亭区居民黄某患阑尾炎后,以其亲友、医疗保险参保人李某名义入住当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其冒名顶替的行为被发现。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在拒付医疗费用的同时,对提供医疗保险本的李某给予了6个月内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对医院也进行了相应处理。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就意味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有了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医保动态     
1晋城:再次提高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近日,山西省晋城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晋市函[2012]89号),从2012年10月1日起大幅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本次调整做法为,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提高到43万元;合计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5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保障》2012,(11):66-66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与之相对应,我们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99号)确定了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相似文献   

9.
各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及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并自参保缴费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相似文献   

10.
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统一调整提高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一、调整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水平。201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不低于2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参保人  相似文献   

11.
政策之窗     
《山西财税》2012,(6):24-25
我省完善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直费用补助办法,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省直医疗保险机构参保的有关单位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政策。一是参保范围。省电力公司、太原铁路局等企业,在省直医疗保险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省直驻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也可选择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二是筹资标准。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负担,2012年筹资标准为146元/年,其中单位126元/年、个人20元/年,单位缴纳部分随基本医疗保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支付管理普遍实行的是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与标准目录管理,因此医保目录中项目与价格调整将对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医保基金平衡及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一课题研究,提高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的能力。  相似文献   

13.
主持人:我原来在沈阳工作,现在由于工作需要调往北京,将来还有可能回到沈阳。请问我在沈阳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北京能否享受医保待遇?两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能否连续计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怎么解决?  相似文献   

14.
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筹资不足的危机,被“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所掩盖。本文认为.“个人账户资金”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普遍待遇而言.在待遇享受上应充分考虑社会各经济阶层的医疗需求和承受能力。一要实事求是根据不同参保行业、参保人群的实际状况。分类筹建“个人账户资金”。二要坚持“权益和义务相对应”.建立鼓励参保人员长期参保足额申报缴费的激励机制,加大建账规模,独立设计出自成体系的“个人账户”筹资建账办法。三要适度放开“个人账户资金”消费监管。  相似文献   

15.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的强制性保险。2002年7月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动员大会,这标志着省直单位医疗保险即将正式启动。作为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参加属地医疗保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新形势下人民银行参加医疗保险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最近,  相似文献   

16.
主持人: 我于2004年1月到原单位工作,2008年1月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现,单位是从2005年1月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向劳动保障局询问,答复称无法给我补缴了。由此导致我的失业保险金、养老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损失。请问我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相似文献   

17.
主持人:薛某于2013年6月份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办理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自2013年8月起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自2013年8月起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薛某因病于2013年7月住院花费医疗费8200余元。由于其7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中断,导致其7月份基本医疗保险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2-63
案例回放某职工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他又在外地城镇工作并随用人单位一同参加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其后,该职工因病住院并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他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新农合和职工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19.
由于生育保险险种单一,在兰州,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群为用人单位全部在职职工,而享受待遇的人群仅为女职工,扩面工作难度相对较大。为了确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障权利,兰州市医疗保险局一方面印制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参保女职工须知、待遇项目示意图、工作流程图、定点医院名单以及定额标准等发放给参保单位,让广大职工充分了解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参保单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步推进。具体的操作是,由  相似文献   

20.
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基金结余的逐年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日趋稳固。各地在陆续出台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降低参保职工个人负担等惠民措施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面临的道德风险也随之加剧。从各地医疗保险稽核情况看,医疗保险待遇越高的地区,医保欺诈发生的几率相对较高;而发生医疗保险欺诈的行为人,多为参保人员中的患病人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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