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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简称为审核督察,是国务院赋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土地督察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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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督察体制改革创新为背景,结合我国土地督察制度,探寻影响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职责履行差异的主要因素。以问卷调查为基础,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展开研究。结果表明,在6个主要影响各地土地督察局职责履行的因素中,"缺乏统一的土地督察评价指标体系"和"地方政府对土地管理的责任履行差异"属于强影响因素,"督察机构工作负荷差异"和"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力居中,而"督察机构队伍建设差异"和"督察机构领导班子能力差异"属于弱影响因素。并且,这些影响因素在不同所属机构、年龄和职务条件下的影响力认知也有所差异。为减少各土地督察局职责履行的差异,土地督察制度的改革创新应以显著性因素作为重点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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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从土地督察实践出发,对现行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改革建议。研究方法:实践调查法和制度分析法。研究结果:现有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存在供应环节多、程序复杂、周期长、地方政府多报用地量、审批时间跨度大、规划调整和供地主体不明确、征地拆迁耗时长和考核期限短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研究结论:以明确国家与地方的权利和职责、明确各级分工和发挥督察作用为整体设想,提出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改革建议:适当增加报批次数,合理界定考核征地率、供地率期限以及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切实提高供地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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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明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1,24(12)
对涉地部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督察活动,可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涉地部门与国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履行管地用地行政责任。在2011年度西北地区土地督察工作实践中,有3种督察工作方法,即:座谈会审法,申报审查法,筛选稽查法。三种方法分别适用于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督察;一般建设事项的抽样督察;各类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行为的全面督察。三种方法并用可收到改善地方与国土部门的工作环境,促进涉地部门依法行政,推进“大家看、大家用”等同责任机制建设的功效。界定了适用范围,为深入开展涉地部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督察工作做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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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体制变革是土地督察制度建立的重要诱因,行政监督理论是土地督察制度运行的理论支撑,土地督察制度是建立在现实和理论可行性基础之上的。分析2008—201o@-土地督察数据,土地督察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土地行政权力的扩张,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规范了用地审批行为;保障了土地资源公共利益的实现,促进了耕地资源保护、中央土地政策落实、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土地督察制度同时也存在进一步改进和发展的空M,从土地督察实践上看,近期可以进行一定调整,进一步明确督察机构法定职责和工作目标;从土地督察理论上看,远期还可探索土地督察机构地位独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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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发布,规定"例行督察对象一般确定为地级市行政区域",例行督察事项涉及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和执行,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和利用,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执法监管等情况,几乎覆盖一个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方方面面.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配齐了总共才有360名工作人员,一队人马进驻一个被督察区域的时间也不过区区数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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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的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工作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三项核心业务中,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而尚未定型的专项督察工作,在提升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工作能力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广阔的拓展空间,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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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构建例行督察中土地利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目的是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权威化、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强化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例行督察土地利用管理评价指标是反映和衡量例行督察区域土地利用与管理水平的具体指标,着重考核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土地例行督察的目的和特点,考虑指标数据的可得性和易得性,从耕保、规划、计划、审批、供地、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选取相互独立且反映各方面特征的典型敏感指标,组建例行督察土地利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指标值的确定来源于:(1)根据管理台账计算而得;(2)根据内外业审核结果统计而得;(3)审核组成员集体打分而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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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土地督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土地督察发现问题的表述、归类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显现,制约了督察的效用,开展土地督察发现问题分类标准研究成为当前土地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必然.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这个课题展开了研究,形成了《土地督察发现问题分类标准》.该标准将土地督察发现问题分为耕地保护、农用地转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利用、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违法占地与土地执法、相关部门履责、土地管理政策文件、国土部门工作、其他等10个一级类,包括52个二级类、118个三级类.这套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推进土地督察规范化建设,提高土地督察工作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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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实施成效显著,已有多个省份单独或合并设立省级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文章总结了省级自然资源督察的实践探索情况,分析了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在体系建设、对象界定、督察威慑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树立新督察理念、完善法律法规、厘清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关系、探索督察方式、规范督察程序、强化信息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省级自然资源督察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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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06年建立土地督察制度以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中尚未涉及听证程序。这种现象导致土地督察机构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土地督察决策在执行上重重受阻,地方人民政府及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和不足。解决这些问题,弥补这些不足的路径是引入听证程序。听证程序的引入可制约土地督察机构的权力膨胀,提高督查效率,保障相对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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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用地报批材料、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并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完成用地审查后按要求上报国务院批准用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