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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最重要的国际法手段。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主要的投资输入国和输出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意义重大。国际金融危机后,中美两国投资协定谈判立场逐步趋于一致,国民待遇和投资转移条款方面的分歧并不会构成谈判的重大障碍,在协定内容上具备达成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条件,中美两国应当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照顾彼此利益关切,尽快完成中美投资协定谈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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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最重要的国际法手段。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主要的投资输入国和输出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意义重大。国际金融危机后,中美两国投资协定谈判立场逐步趋于一致,国民待遇和投资转移条款方面的分歧并不会构成谈判的重大障碍,在协定内容上具备达成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条件,中美两国应当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照顾彼此利益关切,尽快完成中美投资协定谈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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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海外商标注册数据和联合国贸发组织的双边投资协定条款数据,运用引力模型实证检验了包含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规则的投资协定对跨境商标注册的影响。研究证明负面清单对于品牌国际化有着显著正向影响,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准入前最惠国待遇都对品牌国际化没有显著影响,基于贸易协定规则扩散的工具变量检验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结论的稳健性。这一发现印证了异质性企业理论下,高水平企业以市场开放作为核心决策,而较少受到投资成本影响的相关假说,为丰富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准确预判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综合影响,完善相关外资招商政策提供了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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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投资"定义的范式定位应以缔约国兼具资本输入与输出国的双重角色为依托,更精准地界定"投资"范围。定义的结构范式包括"开放式"与"封闭式",二者涵盖范围大致相当,受采用的数量却不成比例,原因在于其所在条约的目标定位有投资保护与经济一体化之异。内容范式包括投资的内涵界定、外延列举与限制性要素,其中对投资范围起实质性限定作用的是限制性要素。中美谈判应采用"开放式"结构范式,以"资产"为基础加封闭式类型列举清单,并结合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实践对限制性要素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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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涉及国民待遇、资本自由转移、征收与补偿、国际争端解决等多项核心议题,在推进双边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的同时,也带来诸如行业竞争、资本流通、国家赔偿等风险。中国应制定自己的投资协定范本,就可能对现有社会秩序及国家经济利益造成重大威胁的条款坚决采取保留,在提高国内环保、劳工、知识产权等法律标准的同时,敦促美国在双边经济往来中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待遇与透明化原则,避免经济问题政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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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Investment.缩写为FDI)迅猛增长。因为FDI具有跨国性,促进与保护国际投资.仅靠各个国家的国内法还远远不够。一个国家鼓励与保护投资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配合,是难以奏效的。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缩写为BIT)是以保护和促进国际直接投资为目的的专门性协定,是目前国际投资领域最普遍的国际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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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回答东道国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重点考察了双边投资协定对不同维度制度距离与企业区位选择关系的调节作用.用1999-2009年中国工业企业层面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正向制度距离促进了企业投资到东道国且双边投资协定正向调节了两者的关系;(2)双边投资协定仅正向调节了正向管制性制度距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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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旨在为企业跨境投资活动提供制度性保障作用,在双边国际投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章以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与实施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采用2004-2018年140个国家的国别面板数据,基于渐进型双重差分模型,考察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1)双边投资协定显著促进了中国企业的意愿并购,并提升了并购成功数量。(2)在动态效应上,双边投资协定的促进效应具有长期性,且促进幅度逐步提升。(3)双边投资协定的促进效应具有显著异质性,双边投资协定的促进效应在亚洲和非洲地区更为显著,对高制度质量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促进效应更强,且对非国有企业的促进作用更强。(4)拓展性检验发现,双边投资协定的文本质量对中国海外并购具有显著促进效应。(5)内在机制检验发现,通过对投资协定具体条款进行分解和量化后,"投资定义与范畴""公平公正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是影响双边投资协定促进中国海外并购的关键性条款。文章丰富了双边投资协定与海外并购关系领域的理论研究,并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及新一轮双边投资协定实践提供了政策启示,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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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对发展中国家吸引FDI的影响——基于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国际直接投资有利于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通过签署双边投资协定(BIT)来吸引FDI,但BIT在吸引FDI方面的有效性值得检验。本文基于47个发展中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和国际直接投资数据,利用STATA10.0计量软件,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BIT对发展中国家吸引FDI的影响,同时,为了更全面研究BIT对吸引FDI的影响,还考察了BIT与制度质量、单边投资自由化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BIT有利于发展中国家FDI流入的增长,且与制度质量、单边投资自由化之间存在替代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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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协定对双边FTA等区域贸易协定的缔结作了许多原则规定。为了保证双边FTA与WTO规则相一致,WTO还加强了对双边FTA等区域贸易协定的审议和监察。双边FTA虽然与WTO多边贸易体制有不同之处,但二者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二者所体现的原则和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基本一致,双边FTA有利于促进WTO所主张的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实现,而且,双边FTA终将融入WTO多边贸易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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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1)
本文分别从资本输出国与东道国间达成的双边投资协定(BITs)数量对FDI的影响、BITs影响FDI的机制、BITs质量(BITs新内容,反映谈判、签署BITs新趋势的条款设计)测度和BITs质量对FDI影响的差异三个角度,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通过评述已有文献,本文发现提高BITs质量是促进FDI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BITs质量对FDI的促进程度还会受到东道国及资本输出国制度环境、跨国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和企业特性的影响。未来应深入对本国签订BITs与2012年美式范本在具体条款设计上差距的定量评价及其对FDI影响方向和程度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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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比较与借鉴--以日新FTA、欧墨FTA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宾建成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5):85-90
文章回顾了区城自由贸易的发展历程,认为近年来世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出现了新趋势,并分析了其原因。作者以日新FTA、欧墨FTA为例,重点论述了双边FTA的特点,指出中国加入WTO后,应把发展双边FTA作为一个战略来考虑,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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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使得缔约国国民有权根据本国与东道国签订的旧的双边投资协定享受到东道国在新协定中给予第三国国民的优惠待遇.这个待遇扩展了投资者东道国签订的投资协定中规定的优惠待遇的作用.一向以来,各国只从实体方面规定最惠国待遇的适用与排除,而对程序性方面,双边投资协定均没有做出规定.ICSID受理的Maffezini案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进行了发展,仲裁庭裁决可以将该条款扩大适用于争端解决条款(即BIT中的程序条款),从而开启了ICSID仲裁庭对此问题作出不同裁决的实践争议和学术界对此的讨论.本文对发生此种争议的原因作出了分析,认为主要存在ICSID和最惠国待遇条款两方面的原因.从IC-SID的角度.其从建立就是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从制度设计上它排除国内法的适用,从价值取向上它代表发达国家.由于ICSID的仲裁庭都是临时组成的,它的裁决也具有很大随意的空间,因此不具有一般裁决的可预测性.从仲裁实践看,ICSID仲裁庭基本被发达国家把持,得出的仲裁结果也基本上对发达国家的投资者有利.另外,从最惠国待遇条款本身的规定看,该条款缺乏一致的规定,界定不清,就给了仲裁庭脱离具体条款.盲目扩大解释权的机会.文章并分析了这种新发展可能对中国带来的影响.我国双边投资条约对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差异悬殊,而近年来我国对ICSID的态度又有很大改变,倘若承认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这些程序事项,将使外国投资者可从多个条约中分别取得各项对自己最有利的规定,从而给我国施加难以承受的重担.文章的最后提出了采用"不溯及既往"和"在条约中明确排除"的解决思路来解决中国将来对外签订双边投资协定时可能遇到的相同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