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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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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钟嘉妍 《黑河学刊》2011,(11):185-189
中国的宗族是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渐渐形成的一种地方组织和势力,自宋朝起初具雏形,到明清时期发展至高峰,对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具有广泛且重要的影响。宗族文化并不是在中国历史上某个朝代突然出现的,而是随着封建统治者的意志、社会形态的变化而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适应性和调节性。本文对中国宋代以来的宗族变化和发展进行研究,通过探究宗族在宋朝的萌芽发展背景、明清时期的各种宗族现象等,从而进一步确定宗族并不是由明朝所创造出来,并试图揭示社会形态变化与宗族发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明清商帮的兴起是16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但目前学界对于明清商帮兴起的定量研究仍是空白。本文首次构建了1368—1840年间明清商帮县级层面的截面数据,考察了地方宗族、科举及宗族竞争对于明清商帮兴起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人口密度、人均田赋、盗乱、交通及其他相关变量后,地方宗族的发达程度对明清商帮的兴起具有显著正效应,而当地的科举文化倾向于削弱宗族的正效应。本文还进一步发现,地方宗族之间的竞争也对明清商帮的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3.
明清商帮的兴起是16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但目前学界对于明清商帮兴起的定量研究仍是空白。本文首次构建了1368—1840年间明清商帮县级层面的截面数据,考察了地方宗族、科举及宗族竞争对于明清商帮兴起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人口密度、人均田赋、盗乱、交通及其他相关变量后,地方宗族的发达程度对明清商帮的兴起具有显著正效应,而当地的科举文化倾向于削弱宗族的正效应。本文还进一步发现,地方宗族之间的竞争也对明清商帮的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地方宗法势力,就是以宗族、家族关系为基础在地方形成的一种社会力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的地方宗法势力又重新活跃起来并产生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在广西一些农村地区,地方宗法势力活动亦有抬头之势。广西农村地区宗法势力存在有其历史根源和现实因素,并表现出合理性和危害性,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农村地方宗法势力活动。  相似文献   

5.
宗族是华南地区异常重要的社会组织之一,其组织的影响透过族人的功名、官僚地位以及张扬的仪式活动得以彰显。祠堂、功名、祭祀仪式等都是宗族的明显特征,但这些特征在不同时期又出现各种变化和发展,适应着社会的变化以维护宗族的势力。  相似文献   

6.
中国农村宗族制度的主要功能是生存保障功能和发展功能,宗族制度的兴衰与其功能的承担和发挥密切相关。建国初宗族制度的衰退是土改使宗族制度生存保障的必要性和能力大为下降的结果。1953年后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农民丧失了生产积极性和灾年的自我保障能力,农民回归向宗族寻求生存保障,使宗族制度获得增强。1978年后发展成为农民参与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宗族制度中以维持生存为目标的功能性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但由于正式制度的不完善性,农民大量发掘宗族制度中有利发展的因素,宗族制度在短暂衰退后再度复兴。1990年代后期,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以及新经济组织对宗族制度的有效替代,中国乡村基本摆脱了对宗族制度的依赖。  相似文献   

7.
宗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期以来,宗族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就相互交织着,当权者的处理态度也几度变迁。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宗族在农村又出现复兴的态势,并在农村方方面面的建设中产生深刻的影响。宗族的产生、发展及其在现代社会的演变,都受到国家的影响,但同时又是自我需求的一个满足。通过对宗族的历史反思,对于我们合理利用、发挥宗族的积极作用,克服宗族的不良影响,处理现今农村社会关系并制定相关政策有着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宗族法是中国封建法律的宗法性衍生物。宗族权贵利用个体小农重视宗法血缘关系、寻求自力救济的特点,适应封建社会后期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削弱、庶族地主取代豪族地主而构成地主阶级主体的历史转变,于基层社会普遍建立以血缘纽带相联结的宗族组织;同时,制定在宗族内部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宗族法,调整宗族内部的各种社会关系,维持宗族社会秩序,从而实现补充国家法律、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中华法系特点之一是国家制定法中关于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不甚发达,而通过礼、习惯及其他规范辅助国家法律,实行对民事财产关系的调整。清代宗族法普遍具有经济职能,作为调整宗族内部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在以江苏、浙江、安徽等地为主的江南地区,宗族法的经济职能尤其显著。  相似文献   

9.
中国农村宗族制度的主要功能是生存保障功能和发展功能,宗族制度的兴衰与其功能的承担和发挥密切相关。建国初宗族制度的衰退是土改使宗族制度生存保障的必要性和能力大为下降的结果。1953年后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农民丧失了生产积极性和灾年的自我保障能力,农民回归向宗族寻求生存保障,使宗族制度获得增强。1978年后发展成为农民参与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宗族制度中以维持生存为目标的功能性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但由于正式制度的不完善性,农民大量发掘宗族制度中有利发展的因素,宗族制度在短暂衰退后再度复兴。1990年代后期,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以及新经济组织对宗族制度的有效替代,中国乡村基本摆脱了对宗族制度的依赖。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在农村一些地方,认同宗、讲辈分的续族修谱风十分盛行,已经对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地方在选举村组干部时,往往要受到宗族势力影响,不看德才看是不是同族、同宗。更严重的是群众间发生纠纷,有时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依仗人多势众,以势吓人,导致宗族械斗。  相似文献   

11.
秦帝国的出现,使中国由纷争的局面走向统一,随着中央集权政治的加强和地主经济的发展,选举用人已经逐渐打破了从前以血缘宗族为标准的世袭制度,两汉时期遂成为我国封建政权选拔人才和任用官吏的初创阶段,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察举、征辟、任子与纳贤成为汉代官僚产生的主要方式.在早期的察举中,日食等天地异变常常成为举用贤人的理论基础,同时在于表达与贤士大夫共平天下、共治帝国的"朕意".西汉中叶以后教育逐渐发达,儒学成为获得正统地位的国学,儒教所重的伦理观念为维系当时社会秩序之所必须,选官制度也深受其影响.选官制的崩塌表面上看来是由于东汉末年此起彼伏的变乱造成的,形成汉代乡举里选最终崩溃的诱因其实很多,权门请托和累世公卿的出现更是加速了汉代社会的瓦解,其教训值得后世好好借鉴.  相似文献   

12.
宗族力量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在我国存在和发展。宗族力量以宗亲观念为主导,在乡村中发挥着为部分农民代言,有利于为繁荣乡村经济,协调生产、互帮互助,能有效调节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因此,对待宗族力量,一方面要引导宗族力量发挥其对乡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促进作用,使其从不同层面为乡村治理做出贡献。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宗族的控制,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  相似文献   

13.
警惕农村宗族势力抬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越来越多的人承认,宗族"重建"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必须予以重视和妥善解决的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从农村改革以来,宗族究竟已发展到了一个什么状况?至今尚无人给出较为准确的说法。而对应如何评估其社会影响?应如何认识和处理宗族问题?人们的意见分歧则甚大。本文通过对江西农村的实证调查,给予了初步的回答。  相似文献   

14.
汉代能延续四百余年的统治,这与乡里基层社会良好的社会治安是分不开的,汉代在基层社会实行一系列相关治安制度与措施.本文以汉代乡里基层社会治安为研究对象,以相关制度及措施为研究视角,对维护汉代基层社会治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论述.  相似文献   

15.
富于民族特色的宗族,在我国农村民主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浙江省义乌市祥贝村作为一个"宗族型村庄",几年内从落后典型转变为先进典型,其间,吴氏宗族发生了深刻变化:"大祥贝"理念替代了狭隘的宗族房支观念;吴氏族员的视线从专注于宗派斗争转移到如何发家致富、谋求共同发展;房派之间的隔阂大为削弱,吴氏宗族凝聚力和宗族认同感得到增强。究其原因,离不开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农村治理精英的强势引导、发展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村民民主权利的保障落实、和谐聚人的农村文化建设等都促成了吴氏宗族向现代性的转型。实现宗族现代化转型的关键在于农村民主治理的运行,走出一条符合本区域本村特点的民主治理道路。  相似文献   

16.
文章利用2011 年和2013 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系统考察了农 村宗族网络对农民主观福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宗族网络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 精神健康与身体健康维度的主观福利,在运用多种策略克服可能的内生性问题后所得的结果依然 稳健。(2)宗族网络发挥的主观福利改善效应将随村庄宗族结构差异的扩大而减小。对于宗族结 构单一稳定的村庄,宗族异质性的增加将导致农村居民整体福利水平下降。(3)宗族网络促进农 村居民主观福利的原因主要来自“代际团结”和“族内团结”两个层面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的风 险化解作用,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强连带”关系比普通社会网络更具凝聚力,并且在情感上的 联系更加紧密。文章从宗族网络的角度为近年来大规模村庄撤并与搬迁可能带来的农民福利损失 提供了经验证据,并为优化城乡发展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17.
叶显恩  周兆晴 《珠江经济》2007,197(12):74-80
本文论述了珠三角宗族制的兴起、盛行与滨海湿地农耕系统之间的关系,指出此地的宗族制因应农耕系统的需要而出现,而且,彼此间的互动促进了各自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族内经济关系的商业化、虚拟宗族等,成为珠三角宗族制的特点,其宗族制度属于变异的亚种形态.  相似文献   

18.
展乐 《新财经》2010,(4):116-116
这是一本可以修身的书,是一本可以静心的书,可以在喧嚣的社会中,找一块清幽的地方静静阅读  相似文献   

19.
在徽州民间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以土地转让为基本内容的契约是贯穿微州民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主线,此类契约并以此为端点,辐射于徽州民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种更为广泛的社会契约经济.维系徽州契约经济发展的社会构造是多方面的,国家法律与地方宗族法规是规范契约经济的根本,信任是契约关系成立的前提,惩罚是契约关系维系的保障.这三重构造之间不断的调适、融合,对徽州民间财产流转的活跃,矛盾的化解,社会的稳定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使徽州民间契约经济在明清时期得到持续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明代河泊所对湘江河道社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向渔民征税,清前期,随着湖南商业经济的发展与米谷贸易的繁荣,地方官府加强对商品运输要道湘江的管理,着力于控制渔户和船户。乾隆年间湘江下游河道管理中的船行、牙行、埠头等管理中介制度是适应于河道社会的设计,引入地方商业机构与沿河宗族参与对船户和渔户的管理,保障河道的畅通和安全。明清湘江河道社会管理制度及其演变,展现了河道突显的交通运输功能在引起管理制度演变中的水域特征意义,说明水域管理制度需要与实际社会情形紧密契合才能得以落实,亦是全国不同水域管理制度的多元演变趋向的一个例证。由此可见,自明至清,王朝国家对不同水域社会的认识逐渐加深,并灵活运用社会机制不断强化水域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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