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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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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法典》颁布及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初步建立。在立法体制逐渐完善下,如何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便成为热议的话题。通过对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规定进行梳理,将惩罚性赔偿规定拆解为适用条件、赔偿数额、赔偿范围3个构成要件,将其与实践情况与法律基础相结合,可以对制度适用前提惩罚性赔偿数额与范围有明确认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应分为主客观条件,客观条件是其核心,主观条件中的概念应统一明确;在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上,取整数倍更符合裁判说理与统一适用;因请求权基础不同合理开支不能纳入惩罚性赔偿范围;法定赔偿不可也不应纳入惩罚性赔偿基数。  相似文献   

3.
吴茜 《时代金融》2011,(24):165
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应适用惩罚性赔偿一直以来存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处于劣势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法律的适用应当严格依据条文,不能任意改变立法原意,并且出于社会效益的实际考量,知假买假均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4.
吴茜 《云南金融》2011,(8X):165-165
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应适用惩罚性赔偿一直以来存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处于劣势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法律的适用应当严格依据条文,不能任意改变立法原意,并且出于社会效益的实际考量,知假买假均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5.
在保险人未能善尽诚实理赔义务时,其不仅应依约承担保险责任,还须赔偿该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受益人造成的期待利益的损失。在消费者保险中,当保险人故意不履行理赔义务时,被保险人、受益人得请求惩罚性赔偿金。对于因违约行为造成被保险人、受益人严重精神损害的,保险人还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相似文献   

6.
范庆荣 《保险研究》2019,(9):102-112
在保险人欺诈的情况下,保险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请求惩罚性赔偿。在保险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并不会与损失填补原则发生冲突,也不会动摇保险的射幸性。在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体系内,惩罚性赔偿中的欺诈限于故意。与传统民法不同的是,《消费者保护法》中欺诈的认定不需要保险消费者因受欺诈而作出违背真实意志的意思表示。保险人恶意拒赔的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欺诈,从而适用惩罚性赔偿以解决保险理赔难的困境。惩罚性赔偿以保险费作为计算基数。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将保险消费者纳入调整范畴,但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时,法院却存在承认与不承认两种分歧.惩罚性赔偿可适用于保险业,从适用原则、适用要件与适用目的的角度分析,均存在理论上的正当性.未来惩罚性赔偿在保险业适用的规制路径应从遵循欺诈行为主观故意要件的实践场域、重构保险人欺诈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量定惩罚性赔偿在保险业中的金额基数及倍数、建立分立式赔偿制度四个方面进行,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救济权保护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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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 《金卡工程》2010,14(4):38-39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已经存在二百余年,并且在美国的产品责任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涵义、功能、法理基础及其在我国的适用现状进行详细介绍,分析该制度的重要性,并根据由于我国该制度的缺陷而导致的法律不力和假冒伪劣案件屡禁不止的现象,以期阐明在我国产品责任领域中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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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婷婷 《时代金融》2011,(26):46-48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运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以后,惩罚性赔偿措施首次引入到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在该领域的运用,各家持不同观点,如以梁彗星为代表学者的反对派及以刘俊海为代表的支持派。本文将从惩罚性赔偿在房屋买卖中运用的合理性、对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及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际间货物买卖的增多,在一方违约胡情况下,守约方采取损害赔偿措施以保护其自身利益,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以中外损害赔偿制度的原则为研究主题,根据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国内立法及国际统一立法的相关规定,在分析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损害赔偿制度的原则提出个人的修改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吴婷婷 《云南金融》2011,(9Z):46-48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运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以后,惩罚性赔偿措施首次引入到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在该领域的运用,各家持不同观点,如以梁彗星为代表学者的反对派及以刘俊海为代表的支持派。本文将从惩罚性赔偿在房屋买卖中运用的合理性、对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及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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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 《金卡工程》2010,14(6):73-74
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惩罚性损害赔偿确立了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然而作为一种起源以及发展于英美法系的责任承担方式,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其自身独特之处。它的目的在于惩罚以及震慑,而并不是补偿。为了更好认识其本质,掌握其客观运行规律,有必要对美国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以及理论基础进行探究,以此为鉴,从而更充分地发挥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目的在于分析我国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致力于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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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和法律环境下,厂商具有违法获利的激励,而我国现行法律却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保护。从理性人假设出发,运用成本效益方法可以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必要性,并建立惩罚性赔偿额度公式,使惩罚赔偿与补偿性损害赔偿具有相关性。  相似文献   

18.
基于寿命周期各阶段生命价值的特点,综合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从生命物质价值、生命精神价值、惩罚性赔偿的生命基础价值与生命保障价值四个方面分项评估生命全价值。选择各阶段有代表性的生命全价值,同时提取惩罚性的安全公益基金作为预防性安全投入,实现既可维护受害者的生命价值,又能促进可持续的安全投入。  相似文献   

19.
刘志芳  李芳 《金卡工程》2010,14(5):73-74
在合同法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助于弥补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并有利于充分维护合同守约受害人的基本权利,惩罚恶意违约方,进而达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的作用。因此,在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应注意其适用的主客观要件,并且其适用范围主要为恶意、欺诈违约行为、事先约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特殊合同关系等情形。  相似文献   

20.
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本质是保险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属于非效率违约,司法案例的Logit回归模型结果显示,现有的制度无法对此类行为实现有效的规制.对此,惩罚性赔偿能够将保险人非效率违约造成的全部社会成本内化至损失当中,促使其选择符合社会效率的诚信履约行为,因而是一个可行的制度选择.在制度构建上,为避免对保险人的过度威慑而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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