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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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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续颖 《北方金融》2022,(11):33-38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洗钱风险日益加剧,洗钱犯罪与各类上游犯罪相互交织渗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国家经济安全与稳定。近年来,我国惩治洗钱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但司法实践中洗钱罪判决案例数量较少,上游犯罪范围过窄导致洗钱罪入罪存在现实困境。本文对国内外洗钱罪法律规定进行详尽梳理,深入剖析洗钱罪上游犯罪扩容的现实背景,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及国内学界主流观点,结合我国立法惯例及反洗钱工作实践,对洗钱罪上游犯罪扩容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以有效推动我国洗钱罪入罪,坚决遏制洗钱犯罪蔓延态势。  相似文献   

2.
洗钱犯罪是为上游犯罪所获取的非法收入进行清洗、处置的犯罪,洗钱犯罪人员是上游犯罪资金清洗的协助者.如何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打击洗钱犯罪,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洗钱罪的判定难度,但仍无法解决对上游七类犯罪以外洗钱犯罪行为的定罪问题,监管层及金融行业在洗钱犯罪方面仍存在着较大压力.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洗钱犯罪、判定及上游犯罪等情况,讨论了现有洗钱犯罪定罪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了现行洗钱罪上游犯罪认定是否狭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自洗钱行为的判定是否有变化,洗钱罪删除"明知"概念后对洗钱定罪的影响,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利义务是否相匹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扩容洗钱罪上游犯罪、充实洗钱罪定罪类型、加强监管职权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存在的问题   立法上存在的问题,洗钱罪定义不科学.一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过小,仅仅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等七类犯罪.二是洗钱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求过于严格,如果司法机关不能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七类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和收益,那么由于欠缺洗钱罪主观方面的要件,即对特定犯罪对象的明知,亦不能以洗钱罪定罪.三是洗钱罪的犯罪主体范围过小,仅仅协助进行洗钱的行为人构成洗钱罪,而自行洗钱行为在我国不构成洗钱罪.……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六)》以及《反洗钱法》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洗钱罪的立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洗钱罪的立法仍然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解析我国反洗钱立法与国际公约的关系,重点论述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洗钱罪的犯罪主体的界定以及洗钱罪主观方面"明知"认定等三个方面的国内外法律规定及理论争议,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一)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因此,适时拓展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应把涉税领域的犯罪行为纳入到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之内。以适应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也可为全面打击涉税洗钱犯罪行为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相似文献   

6.
反洗钱职能发挥与支持社会反腐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反洗钱服务社会反腐败的障碍因素分析 (一)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从国际通行惯例来看.我国目前洗钱上游犯罪界定范围仍显过窄.在国际上"洗钱上游犯罪范围最大化"已成为反洗钱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共识, <国际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法规均要求各国尽可能将所有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中提出修改惩治洗钱犯罪相关规定,将上游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但是否要对自洗钱进行立法一直是我国法律学术界的一个争议焦点。本文在整体视角下提出自洗钱行为的认识框架,对自洗钱行为的危害进行分析,构造了自洗钱和协助洗钱刑事立法的统一理论基础。本文基于这一理论基础,对我国现行洗钱罪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审视和系统分析,提出自洗钱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中提出修改惩治洗钱犯罪相关规定,将上游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但是否要对自洗钱进行立法一直是我国法律学术界的一个争议焦点。本文在整体视角下提出自洗钱行为的认识框架,对自洗钱行为的危害进行分析,构造了自洗钱和协助洗钱刑事立法的统一理论基础。本文基于这一理论基础,对我国现行洗钱罪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审视和系统分析,提出自洗钱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将自行洗钱行为排除在洗钱罪之外,其原因在于受事后不可罚行为理论的影响.从打击洗钱犯罪现实需要出发,我国应将上游犯罪的主体纳入洗钱罪的主体范围,对自行洗钱行为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0.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案的内容涉及多项犯罪规定,其中对《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也做出相应修改,主要是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将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和收益纳入洗钱罪的范畴,以进一步加大我国对洗钱犯罪的刑事打击和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11.
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性质和来源而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2001年在《刑法修正案(三)》首次将恐怖主义犯罪增列为我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2006年4月份,全国人大部分委员建议将贪污受贿行为也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此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主体和自然人的非法集资、骗税行为、金融票据诈骗等活动也涉及洗钱罪。  相似文献   

12.
本文根据国际社会和我国对洗钱犯罪的相关立法规定,借鉴我国刑法学界对洗钱犯罪已有的研究成果,具体分析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洗钱罪中“明知”含义的界定以及洗钱罪主体能否包括原生罪本犯等问题.并针对我国现有反洗钱罪规定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3.
目前对"罪数形态"相关理论概念存在着误解.在洗钱罪与其上游犯罪的关系问题上,"牵连犯"理论较之"吸收犯"理论更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意义,其能够确立上游犯罪本犯自行洗钱行为的独立性,能够扩大<刑法>第191条的适用范围,对洗钱罪单独定罪.在处罚原则上用"数罪并罚原则"取代"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满足于中国反洗钱法律实践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目前,洗钱行为呈上游犯罪高发、可疑交易规模扩大、金融体系被利用的风险增强等趋势。洗钱行为的治理,资金监管是关键,刑法应对是保障。司法认定中,应恪守以下原则:一是洗钱罪的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人;二是上游犯罪分子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赠与他人,接受人应认定为窝藏毒赃罪;三是洗钱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应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去把握。  相似文献   

15.
张炜 《中国金融》2007,(1):51-52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本次修正案的内容涉及多项犯罪规定,其中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规定也作出相应的修改,主要是扩大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将清洗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和收益纳入洗钱罪范畴。这一修改不仅有助于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刑事打击和惩罚力度,而且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刘闽浙 《福建金融》2022,(12):57-62
《刑法修正案(十一)》(下称“《刑十一》”)对洗钱罪法条进行了重要修订,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刑十一》实施一年多来,司法实践中对洗钱罪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尚存在不同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惩治洗钱犯罪的效果,亟待通过修订配套司法解释加以解决。文章梳理了《刑十一》对洗钱罪条款的修订,剖析了《刑十一》实施以来审理洗钱罪司法实践存在的争议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修订完善洗钱罪司法解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刑法》中规定,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四种犯罪形式。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1月5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规定,“洗钱是指将贩毒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这要比“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定义范围宽泛得多。那么央行所指的其他犯罪包括哪些呢?从逻辑上说,应涵盖一切可以产生犯罪收益的犯罪,如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如伪造银行票据、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等)等,在此不能一一例举。下面这个案例,就是由原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周秀德的贪污案所牵出的洗钱模式,也许这种模式本身并无多大“创意”,甚至让人似曾相识,但它走得之远、之逍遥,却需要我们再三思考。  相似文献   

18.
我国洗钱罪的低查处率和洗钱罪的多发性并存,表明相关部门对洗钱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本文分析了洗钱行为的强隐蔽性、上游犯罪范围的局限性、洗钱罪的寄生性等导致洗钱行为难入罪的特点,提出完善法律法规、打通洗钱入罪障碍,健全合法机制、疏通洗钱入罪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洗钱入罪意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王玲 《新疆金融》2007,(10):34-35
我国对于洗钱上游犯罪界定现状和需要拓展界定范围的因素"洗钱"一词由英文Money Laumdering翻译而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先行犯罪)就是被一国或地区刑法明文规定为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可以成为洗钱犯罪的行为对象的那  相似文献   

20.
洗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在洗钱罪立法上日趋完善但也存在缺陷。本文就是否将原生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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