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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4 毫秒
1.
为农民社会保障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构建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的唯一有效途径。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须遵循延续土地保障功能原则、"谁受益谁保障"原则、土地流转后收益水平不降低原则、强化土地流转后农民土地收益权原则等四大原则。围绕农民土地承包权构建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不仅要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土地流转"的实质,而且还要强化农民土地长期收益权以及土地资本增值归属权,同时,调整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规范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为构建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
《江苏经济探讨》2009,(9):58-62
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土地问题,由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模糊化,导致土地流转难、农业经营规模小,也为社会各方面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掠夺和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提供了方便。在当今中国,农民既没有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的所有权,也没有作为主要生活资料的房产的完全所有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确立农民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观念,明确集体的范围.将集体土地量化给农民,建立体现农民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的首要措施。  相似文献   

3.
城乡统筹、三农问题目前的核心还是在土地问题上,焦点、难点、重点、分歧点都在土地问题上,农民与土地是唇齿相依.只有土地定权,农民才能够定心。只有让农民拿到一个像结婚证一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利证书,农民心里才踏实。只有地政稳定,社会才能够安定。  相似文献   

4.
该文通过对美国、日本、俄罗斯、印度、越南土地制度变迁中的农民权益、土地使用、法制建设、市场服务、国家管制等方面的考察,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我国在农地制度改革创新以及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方面,应当始终把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放在第一位,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加强农地及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构建农地运行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完善国家对土地的宏观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5.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问题突出引起广泛关注。农民土地使用权受限、收益权受损和处分权受控,原因是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经营权定限和流转制度残缺等制度缺陷。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构建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以确权扩能为中心的法律制度建设,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排除村委会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力、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和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必将促进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李奋生 《特区经济》2012,(10):235-237
在我国城镇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以情况特殊为由,违规征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以集中土地招商的形式,强迫农民土地集中流转;土地出让金及税费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难等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需要适时修改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加快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加违法成本;确立以市场价值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加快土地确权,明确农民土地产权;加强土地督察工作,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提高农民依法维护土地权益的意识。  相似文献   

7.
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主体界定不清、土地流转制度欠缺、农户承包经营权内涵不充分等问题,妨碍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农民土地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必须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使得农民拥有完整的土地占有、收益、处置以及他项权利,调动农民生产和投资农村经济的积极性,使农民从土地的增值中获利.  相似文献   

8.
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主体包括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征收侵权的过程中,农民集体基于其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侵害而享有请求权,农民个人基于其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享有请求权.  相似文献   

9.
农民把土地视为生命的源泉,辛勤耕耘、精心呵护,支撑和实现着富裕的希望;把它视为生活的方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保持和发展着农业的文明。土地及其收益,是农民最重要、最大的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侵害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民土地权益的核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党中央把经济上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确立为农村工作的首要出发点,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  相似文献   

10.
土地问题历来是农村和农民的核心问题。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对承包的土地享有使用、收益、转让及继承的权利”,这几乎是全部产权。但同时也规定,国家可以征用农民土地:农用耕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那么,农民拥有的土地产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农民转让土地收益应得几何。  相似文献   

11.
许琼英 《发展》2014,(4):86-87
正一、十八大前农村土地改革的几个阶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十八大前农村土地改革的几个阶段一是建国初期国家推行的土地农民所有制。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从而废除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它使农民不仅拥有了土地,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二是1954年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收回土地所有权,其目的就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农民个人直接所有的土地,也从土地无  相似文献   

12.
丁兰  梅昀 《乡镇经济》2007,(9):49-52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突出的问题,农民的土地权益在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受损,文章分析了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原因,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及征地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提出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土地是作为中国农业农村最基础的产出要素,它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就业需求,还可以提高农民收入以及增强社会保障等多种用途。基于山东省422份调研数据,通过Heckman模型阐明了农民分化、代际差异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通过实证分析表明,农民分化对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的影响;与老一代农民相比新生代农民更愿意进行土地流转。根据研究结果,针对不同分化程度、不同代际差异的农民提出了精准性建议,以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的意愿。  相似文献   

14.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任宏  冯迎宾 《改革》2004,(5):80-85
农民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城市化健康快速发展的最大障碍。农民问题主要指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以及农民进入城市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问题形成的根源——农民的“非自愿”进城和农民的贫困。彻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问题的对策,应以市场化为导向,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通过赋予农民土地永久承包权、物化农民土地使用权、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盘活农村具有“巨额”潜在价值的土地资产。  相似文献   

15.
土地征收是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而产生的普遍现象。土地征收通过征收手段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这不可避免地剥夺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使广大农民的生存面临挑战。在征收过程中,由于目前我国土地征收立法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比皆是,如何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6.
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主体界定不清、土地流转制度欠缺、农户承包经营权内涵不充分等问题,妨碍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农民土地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必须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使得农民拥有完整的土地占有、收益、处置以及他项权利.调动农民生产和投资农村经济的积极性,使农民从土地的增值中获利。  相似文献   

17.
以“城乡公平”和“要素效率”为主要目标的“三块地”改革,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权利赋予”与“增值收益转移”实际上具有非均衡性,可能在农村内部引发集体组织与集体成员间、城郊农民与远郊农民间、发达地区农民与欠发达地区农民间,以及开发区农民与保护区农民间四重收入分化风险。共同富裕目标的最终实现,还需从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完善土地税收制度、设计区际利益调节机制,以及构建土地发展权交易机制等方面入手,对农民土地财产收入分化风险进行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尽管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政策措施,但是仍然出现了种种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情况。该文在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9.
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在大力推进农民市民化的背景下,农民的土地权益屡屡受到侵犯,且诱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应该看到,当前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进城农民社会保障的获得并非必须以退出承包地、宅基地为前提。需要对要求农民放弃土地的有关政策做出修正,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允许进城农民享受集体财产权益,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解决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20.
正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入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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