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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国家收取的一部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人。它是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获得的。按规定自1992年6月1日起,凡在我市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的,除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可依法办理划拨外,其它用地均应通过出让和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我市土地出让全征管与使用现状依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目前我市已形成市和区、县的两级管理体制。(一)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目前土地出让金的核定主要以199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中有关基准地价为基础,经评估机构的评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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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是指在土地开发利用前,预先由公共机构获取并持有,以作为未来开发之用或用作实现某一公共利益。从土地储备的含义分析,它有两层意思,一是待开发整理的土地,二是由公共机构持有。由于土地储备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行及调节供需均衡有密切关系,我国在上海、杭州等地实行土地储备的基础上,于2001年4月3日由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务院15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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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在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上完成的,是土地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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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土地使用权及其评估辨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土资源部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第222号文)中明确,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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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土地公有制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且有法律依据,在我国全体公民中已经形成共识。但在企业会计核算上,仍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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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2006,(5):36-42
三、浦东新区继续推行年租制相关问题的设想
(一)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
1.国有土地租赁概念的提出及实践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是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被首次提出,1999年7月27日《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第一条规定提出土地租赁的概念为:“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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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并由土地使用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国家依法授权各地方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土地所有的代表,将指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一定年限和指定用途等条件,让与土地使用占有、使用、经营,并一次性收取相应的货币金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在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上完成的,是土地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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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蔚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储一宗面积为54.66亩的国有土地,拉开了蔚县土地收储的序幕。这是该县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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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1999,(8)
国土资源部最近印发了《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意见》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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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资产的收益应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国家再用于城市土地开发和城市基本建设,从而实现城市地产资金的良性循环。但近年来,不少城市的用地单位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有的单位利用目前我国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将国有土地资产的收益占为己有等,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不仅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不利于城市的建设,使城市地产开发的资金融通受阻。据土地管理部门测算,各大中城市每年仅土地交易中流失的国有土地收益就数以亿计。有些大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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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北京市的土地隐形市场一直比较活跃,特别是近些年来,北京申奥成功和我国入世以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日异显露出供需的矛盾,特别是由于在土地供应中缺乏总量控制和计划供地,因此炒项目和“乱圈地”的现象在本市比较突出。对此,土地总量控制和有计划供地势在必行,政府要控制土地以及开发,保证本市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落实。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情况 经营性开发项目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供地制度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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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杈是从国有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自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出台后,市、县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以土地所用权人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并由土地使用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拍卖、协议的方式取得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杈。开发商与政府笠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土地的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等,开发商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后,向政府的主管部门申诘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领取土地证,标志着土地使用杈已经由出让方转让给了受让方,受让方开发商成为土地使用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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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序开发是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一切建设与发展均离不开土地。城市土地既是形成城市空间格局的地域要素,又成为人类活动及其影响的载体,它的配置与利用方式成为城市综合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而适度有序的开发又是发挥政府调控功能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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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按期向国有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为国家,因而属于一级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租赁发生在二级土地市场,其出租人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