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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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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界定,是反垄断法中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  相似文献   

2.
王向前 《金卡工程》2009,13(11):182-182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跨国公司利用在我国市场上占据的优势地位,滥用知识产权限制市场竞争。反垄断法的实施为规制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市场支配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从实践的角度看远远不够。  相似文献   

3.
中澳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立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三大支柱之一,在反垄断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澳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立法不尽相同。澳大利亚与中国不同未设立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澳大利亚反垄断立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而中国适应严格责任原则。澳大利亚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幅度大于中国立法。中国反垄断法应坚持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及严格责任原则、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加大处罚力度并规定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数字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竞争模式发生改变,从产品到数据服务的更替给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界定相关市场时,传统的需求可替代性和供给可替代性方法已经不能应对完全突破时空限制的互联网在线服务;在确认经营者支配地位时,除了市场份额,网络外部效应、双边市场、数据竞争形成壁垒等因素也应考虑其中。本文以欧盟谷歌案为例,分析数字经济时代新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需要用新思维和新方法去应对,但始终应以反垄断法的根本目标为指引,即保护市场竞争。  相似文献   

5.
6.
刘泽赫 《金卡工程》2009,13(12):145-146
反垄断法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地位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企业具有当然的优势地位,如果优势地位的不当使用,则可能导致具有破坏市场的力量。如何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合理规制市场支配地位和制裁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是反垄断立法与执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信用是金融市场的基础,信用评级机构历经百年已然成为准监管机构,然而权责的严重不对称使得评级机构通过评级行为损害市场的现象屡屡发生。作为商事领域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侵权行为的实施者与其占据支配地位互为因果,仅通过传统侵权责任理论规则过分流于表面之发行人付费模式,却未能反映深层次的整个金融市场投资者对于信用评级的消费和依赖,而运用反垄断法的部门法工具可以较为完整地覆盖其法律责任,使之权责一致。另一方面,透过以评级行业为视角的责任研究,亦可反向构建约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本身的不确定性的兜底条款,使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模糊化立法处理既能价值有涉,亦能安定可预期,对反垄断法的研究亦有助力。  相似文献   

8.
腾讯QQ与奇虎360之间的争斗所引发的反垄断诉讼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案件所涉及的"双边市场"理论显示出了目前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不足,其中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更是引发多方争议。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理解"双边市场"的性质,并对传统的反垄断法理论进行改进和完善,才能有效解决由此引发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9.
由垄断市场结构到支配性市场的转变,是由烟草产业特点和适应国际环境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从全球、亚太、美国、日本烟草呈现出支配性市场结构的特点,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国烟草产业市场结构调整的方向,只有支配性市场结构能够将行业垄断力转化成为企业竞争力.  相似文献   

10.
证券期货市场人工智能交易具有强大的预测分析能力、投资策略制定能力以及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与之相适应,刑法对证券期货犯罪的规制重点也应当从交易的行为方式向交易技术转移。鉴于利用人工智能交易可以实施滥用技术优势型市场操纵犯罪行为,刑法有必要对人工智能交易予以规制,并且这种规制利大于弊。规制应当明确区分人工智能交易的正当使用和滥用,并进一步完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随着伊世顿公司被起诉滥用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滥用高频交易正式进入刑法领域的本文规制范围.由于滥用高频交易的特殊性,对于如何规制此类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存在较大的分歧.结合伊世顿案的具体案情、滥用高频交易具体特征以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实质,探讨滥用高频交易的刑法规制,滥用高频交易能够纳入《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兜底条款的规制范围内,建议及时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滥用高频交易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2.
我国<证券法>对市场操纵认定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证券法>第71条中.该条主要采取列举式对操纵行为的类型作了规定,同时也预设了一些认定市场操纵的条件.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裁断案,不允许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对<证券法>市场操纵规范的解读实际上就关系到我国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市场操纵的具体认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电子商务领域“二选一”行为多发生在平台与商户之间,且行为具有两面性,并非天生具有垄断属性。滥用行为下相关市场、市场力量的判断界限模糊,垄断协议的认定及《反垄断法》第14条“兜底条款”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完善滥用行为的界定方法,在排除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综合各类竞争损害认定垄断协议,并借鉴域外反垄断执法经验引入安全港规则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4.
邓珊 《中国外资》2012,(18):211
公用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严重,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因素,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十分普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探讨公用企业的含义出发,归纳了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此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提出了规制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措施,希望能达到合理规制的效果。  相似文献   

15.
公用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严重,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因素,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十分普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探讨公用企业的含义出发,归纳了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此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提出了规制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措施,希望能达到合理规制的效果.  相似文献   

16.
盛敏 《金卡工程》2009,13(5):306-307
诉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们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学界关于诉权保护和对滥用诉权规制的研究已不少,而从滥用诉权的认定方面来进行论证的研究并不多,滥用诉权的认定是解决滥用诉权现象的基点.从滥用诉权的概念,性质认定、构成要件.种类.认定程序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与滥用诉权相关的行为及情形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7.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近年来,理论学术界关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范畴的定义有所争议,出现了特殊范畴论、一般范畴论、统一范畴论三种观点。然而,进行剩余价值范畴的讨论,首先需要理解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是如何精确具体定义和具体所指的。这对于理解剩余价值的范畴、用剩余价值理论来指导我国现代化进程以及理解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的关联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是以知识财产为基础,是法律拟制的抽象财产权利。由于其"无形性"的特点,使得实践中人们无法对其进行"独占",而对于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保护只能通过法律对这种独占行为赋予"独占权"及相应法律制度。因而在传统视野中,人们往往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关注,而忽视了对该种独占地位滥用而带来的反竞争问题。随着经济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滥用问题也日益增多,并对公正、公平、效率的竞争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尽管我国《反垄断法》意识到了对知识产权滥用问题规制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规制范围,但由于该法的原则性,并不能起到规制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及在国际竞争中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肖燕飞 《金卡工程》2009,13(7):53-53
当今社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高速发展,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制刻不容缓。近年来的思科诉华为等案件,引起人们对滥用知识产权问题的深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将这一问题纳入调整范围。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还需要我们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正确审视我国《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20.
论市场产权     
产权问题虽然是经济学的一个古老话题,但就我国来说,对产权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则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我国经济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存在如下不足:(1)把产权制度的内容看得过于狭窄,“把产权制度仅仅局限于企业制度上,似乎产权制度只能指企业产权制度”(魏杰,1998);(2)注重了对有形产权如对各种实物财产所有权的研究,轻视为对各种无形财产的所有权的研究;(3)相对而言,虽然近年来逐渐认识到了诸如技术,知识,专利,信息,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但在产权问题日益泛化的条件下,没有进一步拓宽对产权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视野,特别是只注重对微观产权问题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微观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实现条件的微观产权,“大产权”或“基础产权”-“市场产权”问题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渐对微观产权,诸如对企业有形资产权,无形产权,劳动力产权等研究较多,而对这些微观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或实现的条件-市场本身,没有从产权的角度进行认识与研究。实际上,市场本身也存在一个所有权即产权问题,没有市场,企业的有形产权难以营运,企业的无形产权难以评估与测量,劳动力产权价值难以实现;没有市场产权本身的理性制度安排,不仅会导致微观产权模糊不清,价值难以评估或微观产权要素在运行中难以合理增值等问题,而且还难以解决企业的市场进入,运行及退出等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必然导致市场处于无序状态,虽然市场产权天生具有国家排他必,一国家政府所有,但市场经营权可以转让,各种贸易战的实质是争压市场经营权,控制权和收益权。区域经济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只是市场经营权的有限互换和交叉。克林顿1993年初入白宫后,首次就对外贸易政策发表演说时强调,美国欢迎外国产品与服务进入美国市场,但“坚持我们的产品与服务也能平等地进入它们的市场”。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等),其最大的优势是市场所有权优势,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市场所有权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市场所有权有丰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基础,从市场所有权理论出发,不仅在理论上不难解释过去解释不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践上对现实市场经济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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