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金融科技领域实施穿透式监管已经成为共识,党中央已对其进行顶层设计,但具体路径的构建仍需探索.本文首先,从穿透式监管面临的三重问题出发寻找路径完善的着力点.其次,基于问题,针对性提出穿透式监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从穿透式监管的对象、主体、标准、手段完善金融科技领域穿透式监管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詹新联 《福建金融》2022,(10):69-75
在强监管、严监管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业务的穿透式监管已成为一种趋势,并被广泛应用于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信托、银行等业务的监管,但将穿透式监管应用于关联交易管理尚属新兴模式,被监管银行如何贯彻关联交易穿透识别原则,监管规章制度尚不明确。文章从穿透式监管的起源出发,介绍关联方、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管理三类穿透对象,以及对三类对象实现包括完善监管体系、主动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加强银行自身关联交易管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完善真实统计及建设清廉合规文化等几种穿透监管途径,旨在帮助银行机构正确适用关联交易穿透识别原则。  相似文献   

3.
金融科技作为一种“破坏式”的创新,深化了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和混业经营,成为风险更具爆发性和传染性的催化剂,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由此“穿透式”的监管理念应运而生。本文首先阐述了穿透式监管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机理,其次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欧盟等国家或组织穿透式监管的国际经验,最后提出金融科技穿透式监管的实现路径,如丰富监管主体,统筹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边界,统一监管规范;细化监管对象,避免风险加剧;借助监管科技,强化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4.
金融科技作为信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正改变金融市场格局。但伴随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综合性的金融主体、技术泛化的金融产品与异化的金融权利却诱致复杂的金融风险。由于传统金融监管在应对上述风险时存在对象错配、方式滞后与机制失效的局限,穿透式监管成为回应现实需求的最佳选择。金融科技的穿透式监管应坚持以实质重于形式为核心,突出对金融数据、内置算法与金融科技机构的多向穿透,并遵循适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指导具体监管实践。在实践中,金融监管层不仅应利用智能化、嵌入式的监管科技和全面、严格的信息披露刺破金融科技的复杂结构,还应搭建统一的监管协调体系、制定详尽的监管规范、划定主体的责任边界,以落实穿透式监管理念,提高金融科技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5.
程序化交易及高频交易的监管是近年来境内外期货市场的热点.欧洲对于程序化及高频交易的监管走在全球的前列,其中,德国是全球首个实施《高频交易法》的国家.为了积极有序地防范和应对风险,本文着重研究了欧盟高频交易以及程序化交易在法规和技术层面的监管措施,并分析了其实际监管效果、案例以及最新的监管趋势.对于欧洲期货市场高频交易监...  相似文献   

6.
刘艺琳 《海南金融》2021,(12):49-58
智能投顾的算法外观给传统投资顾问领域带来新的挑战,算法黑箱、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的不理性心理都阻碍着智能投顾市场的健康发展.穿透式监管理念为解决智能投顾领域监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其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以及"嵌入式、透明化、协调性"的穿透手段都有利于智能投顾领域监管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为促进智能投顾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穿透式监管的工具性质和保护金融投资者的价值理念,探究用代码代替法律的嵌入式穿透手段,并在智能投顾的信息披露和归责体系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规则细化,提高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7.
8.
9.
程序化交易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推出已有近十年,其在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不同的程序化交易策略对市场的影响不尽相同。结合程序化交易监管的目标,针对具体交易行为,研究国内外程序化交易监管措施,有助于了解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系下程序化交易监管的诸多不足。由于程序化交易监管难以同时满足维护市场公平、保证市场效率和限制市场风险三个目标,故应结合具体时期的金融环境,从完善现有监管体系、强化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约束、提高技术层面的管理监测能力三方面入手,有效防范程序化交易的潜在风险。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统合而成的重大金融创新,深刻改变了金融市场,但其在高速发展中不断显现出的风险,亦推动监管者将其快速纳入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现实性和特殊性,是对其进行特殊规制和强化监管的逻辑前提。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潜在风险和现实挑战,在专项整治向长效性监管机制的转变过程中,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作为一项较新的、适合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监管模式已被提上日程。本文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正当性,来源于"实质重于形式"的法律原则,这一认识有助于从根本上扫除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盲区。与此同时,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应坚持干预谦抑性的理念,遵循妥当性、必要性与均衡原则,防止穿透过程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此基础上,本文以P2P网络借贷这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为例,探讨了"穿透式"监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主体、边界和方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王曙平 《青海金融》2021,(12):53-58
通过对穿透式监管理论基础与政策演进的深入梳理,通过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探索构建和完善外汇领域穿透式监管的思路与方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宽松制度的制约下,ICO在过去几年野蛮生长,成为引发金融风险的巨大隐患。从ICO的运作方式、法律分析、监管现状来看,ICO的存在实质就是对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的挑战。在"重典治乱"的监管政策达到预期效果后,本着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理念,对ICO进行穿透式监管还有众多问题需要解决:监管部门难以掌握ICO融资的资金流向;ICO代币融资机构难以纳入具体部门的监管范围;单独监管难以满足穿透式监管的统筹性要求。为了达到穿透式监管的最终目的,还需克服纵向监管困境与横向监管困境,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金融量化交易模式迅猛发展,全球跨境金融活动日益频繁,交易模式日趋复杂,跨境资金流动对我国金融体系带来了较大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风险。为此,本文通过研究长臂监管与穿透式监管理念,借鉴别国成功经验,提出我国的本外币监管思路。  相似文献   

14.
随着外汇"放管服"改革进程加快,外汇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事前行政审批流程,对传统外汇监管带来了一定挑战,以真实性审核和非现场监测为主的监管方式正逐渐成为主流。本文通过梳理"穿透式监管"理念渊源,参考国内外理论框架和工作方法,结合外汇非现场检查分析手段,从主体穿透、业务穿透、资金穿透三方面整理穿透式非现场检查分析方法,并对如何提高穿透式非现场分析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陆续入驻,雄安新区域内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间合作日益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新金融业态快速发展,现有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发展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金融风险增加的同时系统性金融风险传播范围亦随之扩大.针对雄安新区金融业发展现状,通过梳理国际主要经济体"穿透式"监...  相似文献   

16.
17.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金融风险交叉频繁的背景下,防范和化解保险业另类投资的风险,治本之方是坚持和深化市场化导向的金融改革,实现风险的市场穿透。但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尚未达到市场穿透所需的深度和广度的情况下,仍需依靠监管和行政的力量实施监管穿透,从而有效地管控交叉性金融风险。本文借鉴国内外穿透原则在偿付能力和资本监管领域的实践经验,尝试构建对保险资产风险的穿透式监管框架,并以40家具有代表性的保险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保险业的资产风险。结果表明:保险业大类资产配置结构和风险组合特性在穿透前后差异不大;保险资金投资结构较为简单、底层资产相对清晰,整体投资杠杆较低,嵌套结构多为实现税务筹划、收益分配、隔离/控制风险等目的,在统计学意义上,未发现保险资金存在放大杠杆、变异风险、空转资金或绕道投资以规避监管等行为。保险机构作为负责任的机构投资者,以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为主,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最后,本文为穿透式监管的后续落地提出了几点配套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本外币金融活动愈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跨市场、跨币种、跨行业的交叉性金融活动对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提出了较大挑战。穿透式监管的模式有助于拨开复杂业务的表象,还原交易背后的本质。本文梳理了穿透式监管的内涵、来源和国内外经验,从货物贸易非现场核查的角度探索穿透式监管方法的实践运用,并从制度、操作、银行和监测四个层面提出完善穿透式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在深刻改变着金融业态、重塑金融商业模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技术风险、数据风险、垄断风险等新型风险。面对新型风险挑战,传统监管面临监管法律滞后或监管真空等问题,由此凸显出对金融科技监管进行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在全面分析了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对监管提出的各种挑战以及现实监管难题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监管沙盒",实现监管者、金融科技企业、消费者等各方的多元共治,进而有效改善监管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增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使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不再是"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是从博弈走向合作共赢。本文建议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统筹协调,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监管沙盒"的相关规则,制定一个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统一的"监管沙盒",以实现对金融科技创新的有效监管,在更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科技市场中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20.
金融科技正在推动金融变革,并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为此,各国监管者基于本国的实践和自身能力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监管方案,从而在促进创新的同时降低风险。按照监管严厉程度,各国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可划分为五种类型:"自由放任"型、"个案分析"型、"试验主义"型(包括监管沙箱)、"量体裁衣"型和"削足适履"型。这五种类型的监管均利、弊共存,即使备受推崇的监管沙箱也不例外。监管沙箱目前的实践范围和规模均有限,有些制度设计只是披着监管沙箱的"外衣",其实质与传统监管路径并无二致,且"试点"等其他"试验主义"监管作为监管沙箱的替代路径也值得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借助监管科技,构建与金融科技发展阶段和风险程度相匹配的递进性监管包容制度,是有效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的有效监管路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