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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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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14年起,我国对年金个人所得税实行延期征税政策,即EET模式。新政明确年金个人税前缴费比例为4%,且与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一并递延至领取环节,全额计税。本文通过年金个人所得税新旧政策对照,设立考察指标,进行仿真测算,分析政府的税收红利(宏观税额增量)和个人的边际税率(微观税负变动),指出EET型个税政策存在导向性不明、激励性不足、优惠性不够三大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年金概念,细分年金构成,优化计税方法,让延期征税政策的激励作用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11,(4):9
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0,(1)
<正>国税函[2009]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会财会》2014,(2):62-63
正财税〔2013〕103号2013年12月6日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  相似文献   

5.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为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属补充养老保险性质,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企业年金的计税依据为单位为职工出资部分和职工个人出资部分之合。  相似文献   

6.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可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3]103号文件的核心变化在于实现了个人所得税的递延纳税。(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  相似文献   

7.
国税函[2009]694号2009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4,(1):79-80
<正>财税[2013]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税总局于2013年底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明确了年金企业(单位)缴费及个人缴费暂缓缴纳个税的条件及额度,规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计入个账时暂不缴纳个税,规定了待遇领取阶段的个税征缴规则,实质上确立了年金个税征缴的EET模式。  相似文献   

10.
王晓楠  李伟毅 《税收征纳》2009,(11):11-11,14
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该文件包括四项内容:双薪制计税、董事费征税、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  相似文献   

11.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下称103号文),确立了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EET。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政策的形式主要分为八种,并借助字母E(Exempting,代表免税)和F(Taxing,代表征税)的组合来表示。例如,EET模式中,EET是指对雇主和职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但对退休职二从企业年金计划领取的养老金要进行征税;同理有EEE、ETE、ETT、TEE、TET、TTE、TTT  相似文献   

12.
引入工资差异对企业职工企业年金缴费意愿的影响,采用仿真方法测量企业年金对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差距的影响。首先,根据我国养老制度安排,构建了企业年金基金、基本养老金、退休金预测模型和养老金差距测量指标;其次,选取工资水平从社平工资的0.5倍~5.0倍的14类代表性职工,模拟了基准情境和提高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四种情境——提高雇主缴费的企业所得税免税上限、降低雇主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领取阶段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免征个人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并进行了敏感性分析。仿真结果表明,企业年金及其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差距,提高雇主缴费的企业所得税免税上限的作用最显著。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提高、企业年金管理费率降低、余寿减少、社平工资增长率提高和工作年限增加都会放大这种作用,反之亦然。工资越高企业职工从企业年金中获益越大,可能扩大企业职工内部养老金差距。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11,(1):6-7
政策背景2009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文),对个人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规范。其主要内容:一、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办理变更手续前应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并凭借完税证明、不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二、个人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应该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三、如果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低价或平价转让),则可以按照净资产份额核定计税依据缴纳个人所得税。285号文实施一年半间,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虽然该文件规定个人股东进行变更登记前,应该先在税务机  相似文献   

14.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停止双薪所得按月薪单独计税的办法。很多媒体在报道时认为,双薪所得停止单独计税,将增加个人所得税税负,使双薪收入  相似文献   

15.
2013年4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及《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前者放宽了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后者则允许年金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同年12月,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实行延迟征税的优惠政策。从扩大投资范围到明确税收优惠,利好政策的密集出台体现了政府对企业年金发展的关注,为企业年金发展拓宽了道路,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6.
基于理论上对于企业年金八种税收模式的比较分析,及现实中与公共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储蓄税收模式的比较分析可得出,EET模式应当是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模式的最优选择.而要完善这一税收模式,一方面,应对个人缴费设置免税限额以达到中低收入人群全额免税的激励效果;另一方面,开展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所得税延期支付税收体系的研究与规划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中国税务》2013,(11):56-57
风险点一点 目前,一些高收入企业为提高员工福利,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每个月,企业财务会将企业年金的企业缴纳部分作为单独的一部分缴税,但是不要忽视,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些不熟悉税法的财务人员往往将个人缴纳部分作为免税项目进行税前扣除,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18.
很多企业的工资发放政策,每月发放工资,年终发放一次年终奖.如何有效利用个人所得税政策使得税后收入最大化?这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关心一个问题,本文基于上述工资发放模式下探讨个税的税收筹划. 一、存在税收筹划的政策因素 首先是“三险二金”的合理运用.三险二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税法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1].根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相似文献   

19.
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函[2009]694号文,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问题。政策背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除按国家有关政策实际缴付(包括单位、个人)的社会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其余的补充保险,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企业年金纳税递延制度和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将破冰,本文从公平性视角出发,建立了一般均衡两期世代交叠模型研究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纳税抵扣上限问题。研究结果表明,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纳税抵扣上限应该是企业年金账户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之和,而不是与企业年金账户个人缴费纳税抵扣上限相等。采取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扣税上限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扣税上限相同的方案,看似平等实则不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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