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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本文以广西北海市农村信用社为例,将其贷款利率水平与全国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水平进行比较.结论表明,农村信用社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之间是一种负相关关系,两者存在比较稳定的竞争状态.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制约,面对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以高利率为支撑的农村信用社难以适应利率完全市场化的...  相似文献   

2.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是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推广农户等自然人贷款业务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工作的必然趋势。近年来,临安市农村信用社在立足于"三农"发展实际需要的基础上,以产业为依托、以农户为基础、以评定信用户和创建信用村(镇)为抓手,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扩大支农覆盖面,取得了新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为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在人民银行的主导下,纷纷采取措施改进贷款利率定价的形成机制,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政策.但不管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利率定价怎样改进,都有些似是而非,以前传统的、固定的贷款利率定价的"影子"仍然根深蒂固,主要表现为贷款利率定价以贷款种类划分不同档次、贷款利率定价存在隐性"一刀切"问题和"一浮到顶"现象、贷款利率定价盲目性较大等,这种种迹象表明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仍然没有真正实现"脱胎换骨",贷款利率定价工作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4.
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过50多年的曲折发展历程,现已成为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1999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13358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的12.3%,其中储蓄存款达11217亿元,占金融机构储蓄存款的18.8%;各项贷款达9226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的9.8%,其中农业贷款3040亿元,占金融机构农村贷款的63.4%,为农村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按照“真正办成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它真正成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相似文献   

5.
一、信贷风险新的变化形式 1."偷梁换柱":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是为"三农"服务,贷款用途自然也主要用于解决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三农"用途的贷款从农村信用社取得就相对容易.但部分贷户在高额利润和巨额回报的诱使下,不惜借用"三农"用途的幌子,将从农村信用社取得的"三农"贷款来个"乾坤大挪移",偷梁换柱使用在了风险较高的国家限制行业或控制产业中,投放在了房地产、煤、焦、铁、电解铝、小水泥等风险较高利润较大的产业中,使得农业贷款逐步"非农化",进而增加了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使农村信用社贷款收回的难度变大.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为农村经济提供的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肩负着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重任。然而,它名称上虽冠有"合作"二字,但距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尚有差距。本文分析了当前农信社存在的体制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对农信社发展,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虽然现阶段农村金融服务得到一些改善,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仍然跟不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旺盛的金融服务需求存在着一些差距,这些差距所表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银行难贷款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环境建设滞后、城乡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应。为切实掌握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及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我们分别调查了晋中辖区石羊坂村、张胡村和孟高庄村近120户农户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两家金融机构,对当前农村贪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情况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正>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3],使农村信用社有了更大的贷款定价自主权和盈利空间,同时对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加快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与挑战。为了解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政策执行情况,发挥利率杠杆作用,我们结合官渡区的情况,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进行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一、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9.
为积极支持国家林改事业,加大对林区的信贷投入,部分金融机构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但从该项贷款业务开展情况来看并不乐观。本文就以吉林省柳河县农村信用社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情况为例,探讨基层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开展缓慢的原因及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党和国家大力发展"三农"经济,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出台了许多助农、惠农政策,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大力支持和服务"三农"工作,在农民发放贷款工作上不断创新业务品种和抵押担保方式,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办贷效率,使农民贷款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近年实际情况看,农民在贷款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渠道不畅、抵押担保困难、成本高等问题,农民贷款与城镇居民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要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必须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农村信用作为农村信贷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农业政策有效落实,改善农民生活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内蒙古地区有着广泛的农牧区,农村信用社在这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是农村信用贷款的典型代表,长期以来在农村信用贷款领域取得了相当成绩。本文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现象为例,着重分析农村不良贷款的成因,从而试着找出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正>近几年,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虽然有所增加,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增幅较大,对农村及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逐步由分散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普遍推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  相似文献   

13.
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农村信用社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近几年人民银行大力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特别是今年人总行要求农村信用社以县(市)级联社为单位,实行贷款利率定价模板管理。而我们的调研显示,虽然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制定上能够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利率及其浮动标准执行,但一步到位的贷款定价模板管理推行难度却较大。为此我们研究了难点所在,选好支点,指导试点农村信用社在此工作中取得关键性的突破,示范和带动辖内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的全面推开。  相似文献   

14.
叶艳 《中国外资》2011,(10):41-41
<正>冒名贷款是指借款人因各种违规原因不能通过正常渠道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而假借、利用、冒充、盗用他人名义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冒名贷款不仅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且还给名义贷款人的征信记录造成不好影响,从而使征信机构个人信用数据失真。农村信用社因此产生的征信异议、投诉和诉讼案例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公布于媒体,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和舆论风险。  相似文献   

15.
随着金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的过程中仍存在着瓶颈,最主要的便是农民日益增长的贷款需求与金融机构追求效益偏好之间的矛盾。具体如:农村信用社相对差、抵押难、贷款难与金融机构被动"惜贷"、"惧贷"二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瓶颈,  相似文献   

16.
冒名贷款是指借款人因各种违规原因不能通过正常渠道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而假借、利用、冒充、盗用他人名义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冒名贷款不仅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且还给名义贷款人的征信记录造成不好影响,从而使征信机构个人信用数据失真.农村信用社因此产生的征信异议、投诉和诉讼案例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公布于媒体,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和舆论风险.  相似文献   

17.
目前,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以及金融机构"难贷款"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我们通过对新疆沙湾农村信用社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和商户取得成功的个案进行了调查显示,"老街"信用社通过金融创新、科学管理,在有力支持了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不断壮大,实现了金融企业与民营经济的双赢.  相似文献   

18.
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农村信用社执行最高贷款利率水平,其原因在于事实上农村信用社对贷款供应的垄断,其效应与"三农"政策相悖,应考虑相对放缓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  相似文献   

19.
谢妍 《海南金融》2010,(5):71-73,85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取消了上限管理,贷款定价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肩负着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任,其贷款利率定价事关农民增收、农村信用社增效与农村金融稳定的大局。因此,农村信用社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依据审慎、稳妥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建立科学、有效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已经成为非常迫切的需要。本文基于对海南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现状调查,通过分析贷款定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海南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机制的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冯海悦 《时代金融》2014,(1Z):32-32
<正>2013年以来,山东省某样本县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185件,标的金额16396229.46元,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在贷款的发放、回收诸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增大了农户贷款不良几率,增加了贷款清收难度,是导致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在该院组织干警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该县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涉农金融机构下达了司法建议书,对涉农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敲响了警钟。一、基本情况截至2013年10月末,样本县人民法院受理该县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贷款合同与担保合同案件185件,标的金额16396229.46元,均为农户贷款。其中,上述三家金融机构受理案件与标的金额分别为25件7005832.30元、153件8880441.33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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