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4.
5.
6.
No.1朝阳区东坝乡南二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同意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朝阳区东坝乡南二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区东坝乡东坝南二街。项目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5691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7.
8.
9.
10.
【4区县7个定向安置房项目】同意北京古城兴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景山区老古城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80231.51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6681.827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193758.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不得突破1604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No.1海淀区圆明园消防站项目同意海淀区新建圆明园消防站项目。建设内容为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消防训练塔、器材修理间、会议室、阅览室、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备勤室及附属用房等。No.2马坊物流基地三期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相似文献
16.
问:请问要进行土地一级开发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办理?答: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是实施土地储备的环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注意下列事项;1、证件时效问题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内,应向市房地局或区政府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如属集体土地须办理征地手续),届时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又末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需延期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部门重新认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