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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艳丽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52-56
和解制度是现代各国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原破产立法对和解制度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专章规定了破产和解制度,笔者考察了国外关于破产和解制度的立法,结合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对和解制度的功能、立法模式与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2.
一、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破产的界定
个人破产,或称自然人破产.是指当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对负债自然人宣告破产。将其全部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并对该自然人身份采取某种限制措施的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3.
殷洁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3):77-79
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公平和最大限度地获得清偿.也有利于债务人摆脱困境。采商人破产主义立法例有违现代破产立法的趋势.并容易导致法律适用方面的障碍,建议采一般破产主义立法例。破产免责应适用于诚信偿债的债务人,并应针对其一般债务。 相似文献
4.
张虹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5):63-64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创生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也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法制建设的进程提供了新的思路。结合我国法律现状及相关法理,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和背景、在我国的实施等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进一步理解、掌握和运用刑事和解制度解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5.
吕荣珍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74-78
和解制度是现代各国破产法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然而我国破产法有关和解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 ,阻碍了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文章从立法例和和解债权的处理方法两方面进行探讨 ,指出应采用和解分离主义立法 ,并从和解债权的范围、和解程序和救济程序中的处理方法三个角度研究和解债权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6.
王玉洁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2):46-48
在我国的企业破产立法及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高效、有力的债权人利益代表机构,债权人的整体利益未能得到充分的维护,对清算或和解整顿的过程也不能实施专业监督。借鉴英国的破产制度,笔认为,我国破产法中应设立类似英国“破产从业人员”的专业化队伍,以职业化的精神与专业化的水平参与破产程序,必能使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诉讼和解制度这一被认为最能体现处分原则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几乎未对其作出规定.本文试图分析国外立法和实践,对美国、日本等国诉讼和解制度的比较研究,具体阐述诉讼和解制度的特征,分析诉讼和解制度的外在及内在价值,阐明我国诉讼和解制度的不足及其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8.
诉讼和解制度这一被认为最能体现处分原则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几乎未对其作出规定。本文试图分析国外立法和实践,对美国、日本等国诉讼和解制度的比较研究,具体阐述诉讼和解制度的特征,分析诉讼和解制度的外在及内在价值,阐明我国诉讼和解制度的不足及其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9.
陈玲玲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6):50-53
在"太子奶破产重组案"中出现的争议表明我国破产法在破产管理人的更换方面的规定仍存在不合理之处。从"太子奶破产重组案"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争议出发,就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的更换问题进行分析,可得出应赋予债务人申请更换破产管理人权利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
11.
陈玲玲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6-10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债务人拥有更换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太子奶破产重组案”中出现的争议折射出我国破产法在破产管理人更换规定方面的缺失.因此,不论是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界定,还是从我国破产法律程序的实际操作,都应当赋予债务人中请更换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鉴于我国新《破产法》(草案)已亮相,新《破产法》有望于近期正式出台,本文试就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以及劣势债权人的特殊保护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论证及建议,以期为新《破产法》的修改提一家之言。 相似文献
13.
杨巍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4,20(5):54-56
破产申请权的主体问题是破产程序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对破产申请权的主体有相应地规定 ,但规定地并不完善。本文主要结合《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对破产申请权主体的有关规定 ,具体分析了各类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相关问题 ,并对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加以阐述和评析。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制度自身的特点折射出刑事和解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具有普适性的价值属性,结合中国的和合文化传统、现实和谐社会背景、法治现状,可以得出中国具有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能性;在刑事和解制度的具体构建方面,需要从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适用范围与条件、启动与运作程序、补偿方式等方面考虑;要想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必须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同时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建立刑事和解委员会、引入社区纠正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16.
兰艳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5(1):49-53
现行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扩大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至自然人和非法人团体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要注意破产立法主义的选择、破产财产的范围和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清算组是在破产过程中成立的一个重要组织,对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本试分析了清算组的性质、我国清算组成员构成的演变、清算组的具体职责以及对清算组的必要监督程序等。 相似文献
18.
兰艳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2,15(1):49-53
现行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扩大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至自然人和非法人团体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要注意破产立法主义的选择、破产财产的范围和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王艳华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1):76-78
我国新破产法草案确立了不同于民法抵销权的破产抵销制度。首先,在制度意义上,它不但保护了享有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可以简化破产程序;其次,在法定构成要件上,对民法上的抵销权的适用范围,既有扩张又有缩小,充分体现了破产抵销权的特殊性;其三,在行使权利的主体上,规定只能由破产债权人行使破产抵销权,使该法成为有别于民法抵销权的一项特殊权利规定。 相似文献
20.
杨照宇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5):69-72
在当前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大力实施和推广刑事和解制度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其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又是推进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对于有效打击和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